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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收紅包要繳稅嗎?收的人免所得稅,送的人每年 244 萬內免贈與稅;父母婚嫁時給的 100 萬另外不計入

faqs.tw 編輯整理#結婚#婚姻#家庭#紅包
目錄
  1. 收紅包的新人:免所得稅
  2. 送紅包的人:每年 244 萬內免贈與稅
  3. 父母給的、夫妻之間給的:另外不計入
  4. 不適用的情況
  5. 實際該怎麼做

站上有人問紅包可以包 4,200 或 4,600 元嗎,也有人禮金簿不見了,不知道怎麼回禮。包多少是禮俗,法律管的是另一件事:收到的紅包要不要算所得、送出去的錢會不會被課贈與稅。答案分成收的人、送的人、父母三種情況。

收紅包的新人:免所得稅

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7 款,「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 條第 2 項對贈與的定義是「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親友的紅包就是這種贈與。

誰給的 收的人要繳所得稅嗎 依據
親友個人 不用 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7 款
營利事業(公司行號) 不在免稅範圍 同款但書

公司給員工的結婚禮金應該歸入哪一類所得,條文沒有直接寫,本文不下結論,可以問公司人資或國稅局。

送紅包的人:每年 244 萬內免贈與稅

規定 內容 條文
誰繳贈與稅 贈與人(送的人);行蹤不明等例外才由受贈人繳 第 7 條
免稅額 每位贈與人每年 244 萬元(115 年公告,條文原為 220 萬元,依第 12-1 條按物價調整) 第 22 條
什麼時候要申報 一年內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超過的贈與行為發生後 30 日內 第 24 條
逾期未申報 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 2 倍以下罰鍰 第 44 條

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所以 200 位賓客各包 6,600 元,每個人都遠低於 244 萬;新人收到的總額再多,也不是用新人的角度合計。

父母給的、夫妻之間給的:另外不計入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0 條第 1 項列出不計入贈與總額的項目,和結婚有關的有兩款:

情況 不計入的範圍 款次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的財物 總金額 100 萬元以內 第 7 款
配偶相互贈與 全部 第 6 款
扶養義務人支付受扶養人的生活費、教育費、醫藥費 全部 第 4 款

以爸爸在女兒結婚時給 300 萬元為例:100 萬不計入,其餘 200 萬計入爸爸當年的贈與總額,若當年沒有其他贈與,低於 244 萬元免稅額,不必繳贈與稅,也不必申報。這 100 萬是父、母各自都能適用,還是兩人合計 100 萬,條文只寫「父母」,本文不下結論,大額贈與前可以先問國稅局。想試算超過免稅額要繳多少,可以用 money 站的贈與稅試算。

不適用的情況

  • 訂婚時的聘金、金飾:婚約解除後要不要返還是民法問題,見本站的訂婚後分手聘金要還嗎
  • 「婚嫁時」的時間範圍:第 20 條第 1 項第 7 款沒有寫結婚前後多久內算數,本文不下結論
  • 公務員收受禮金:公務員收受饋贈另有廉政倫理規範,本文沒有查證
  • 紅包金額的禮俗:包幾千、能不能有 4,是習俗,法律沒有規定;想算婚宴收支,可以用本站的婚禮預算與紅包試算
  • 境外居住者或外國人送的紅包:依第 3 條只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的財產課贈與稅,本文沒有展開

實際該怎麼做

  1. 新人收到親友紅包,不需要申報所得稅;公司送的禮金,問清楚會不會列入扣繳憑單
  2. 父母要給大額結婚基金,記錄給付日期與用途,100 萬以內不計入,超過的部分與當年其他贈與合計
  3. 同一位長輩當年送出的財產合計超過 244 萬元,送的人要在 30 日內申報贈與稅
  4. 結婚登記後夫妻互相移轉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訂婚期間的轉帳不適用
  5. 婚禮結束後整理禮金簿,日後回禮時才查得到

常見問題

結婚收到的紅包,新人要報所得稅嗎?

不用。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7 款: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的財產,免納所得稅。親友送的紅包屬於贈與,收的人不必申報所得稅;但同款但書規定,取自營利事業的贈與不在免稅範圍,例如公司以營利事業名義送的禮金。

包很大的紅包,送的人要繳贈與稅嗎?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7 條: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贈與人。依財政部 115 年公告,每位贈與人每年免稅額 244 萬元,一年內送出的財產合計超過 244 萬元,才要在超過的贈與行為發生後 30 日內申報(第 24 條)。一般婚禮紅包遠低於這個金額。

爸媽給的嫁妝或結婚基金,有額外的免稅額度嗎?

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7 款: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總金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不計入贈與總額,這 100 萬不屬於第 12-1 條依物價調整的項目。超過 100 萬的部分再計入當年贈與總額,與 244 萬元免稅額合併計算。

新婚夫妻互相送錢、過戶房子要繳贈與稅嗎?

不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6 款: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但要已經是配偶,訂婚期間的男女朋友不適用;訂婚後分手聘金怎麼處理,見本站的訂婚聘金文章。

資料來源

實用工具:婚宴預算與紅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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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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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
−NT$ 194,000
需自行負擔

紅包金額檢查(喜事)

元

雙數、不含 4,是常見的喜事金額。

紅包習俗因地區與家庭而異,僅供參考;喪事白包習慣相反,多包單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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