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板主公告,以及公告內簽名檔的質疑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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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半小時,是該回信箱還是回到板上,但又複習了一下板主寫的,
板務文一致回在板上,私信板主沒有義務回,
那我想,我對板主的碎碎念還是寫在這裡比較適合。

對不想看板務文充斥版面的板友們再次抱歉,
非關個人,但我很貪心想請板主再多退讓一點點,
這樣未來婚姻板由板主引起的爭議就有可能會少一點點。


※ 引述《redddd (小心it粉紅烏骨雞出沒)》之銘言:
: ※ 引述《NINIHEN (NINIHEN)》之銘言:
: : 謝謝阿紅師板主的回應,但我對您的回應內容仍有質疑。
: : 我翻了一下您在本板所PO過的文章,
: : 此簽名檔只出現過在您那篇獨一無二的公告裡,
: : 要說隨機出現未免太牽強。
: 板工深感無奈 板工的生活又不是全部在本板上
: 最近的生活充滿了許多不愉快的
: 那純粹只是個人的心情註解
: 發文時 選了隨機 出來就是這個玩意
: 當然 我尊重您的心證 但本人沒有任何惡意故意之行為
板主,我去爬過您的文了,您很少用簽名檔,而且這次這個簽名檔過去一次都沒出現過。
所謂隨機簽名檔,是要你先輸入文字到簽名檔中儲存好,下次才有辦法隨機叫出來。
這個簽名檔,請問您以前有用過嗎?
您可不可以一邊摸著良心,
一邊告訴我這個簽名檔不是您發公告的時候一個字一個字打出來的?

: : 我對於您的形象、人格、需不需要討好板眾都不感興趣,
: : 我在乎的是婚姻板板主在發公告的時候,要達到一個板主應有的分際,
: : 其中包括在發佈公告文時,不要在簽名檔裡出現個人情緒化、語帶威脅的字句,
: : 也不應當在暱稱中涉指暗諷與您個人所不喜的網友。
: 本人的暱稱是個人的自由
: 您的行為已經妨害到我言論自由
: 人心馳馳 每個人的解讀各有不同
: 在下請教您 我的暱稱在閣下的解讀是??
您既然問,那我就解讀一下。

"小心it粉紅烏骨雞出沒"

it指的是最近事件的事主,文章過去常被推爆的那位板友ID。

粉紅,是她風格一直很樂觀浪漫。
急轉直下的時候,很多人推文叫她不要活在粉紅色的泡泡幻夢裡。

烏骨雞,我猜,是腹黑或批著羊皮的狼一類的謔稱吧。
基本上稱一個女性"XX雞"很難讓人聯想到好的地方去。

"小心XXXXX出沒",您自己也提了以您靈敏的鼻子嗅出了不對勁,所以當然要警示板友,
那整個暱稱的大意就是先揶揄這位特定人士,順便再叫大家當心她。

您出的題我回答完畢了,請問有沒有猜中一點點?
雖說每個人的解讀各有不同,但這一題會填這樣的答案算很平常吧。



另,您說您有言論自由,但請不要忘記言論自由並不保障不當言論。

板規二之3:
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確指涉對象』方式,
^^^^^^^^^^^^^^^^^^^^
對板友或其親友發表帶有情緒化負面用語、謾罵性質之人身攻擊內容。

您很可能已經違反了這條板規。

我不是事主不能提出檢舉,但建議您身為板主不要做不良示範。

: : 我不了解您寫這一段的用意。
: : 是在威脅板友? 炫耀家財?
: : 還是期待我們該感謝您沒有這樣惡整我們?
: 很顯然的 您劃錯了重點
: 本人發文 接受大家的噓文以及批評 是我所宣告的
: 我只是說明 本板工絕不會做出爾反爾之事
: 也絕不會濫用司法資源 去做濫告之事
: 把對大家善意回應 用司法暴力對待
: 您真的過度解讀了
謝謝您解釋,我了解了。

: : 行的正做的端,要被警察傳喚應該也蠻難的。您危言聳聽了。
: : 這次事件還在走公程序中,孰是孰非未定,
: : 但您已經快過法官一步,把正義判給了"您的朋友",
: : 我覺得以版主身分是不妥的。
: : 另,您所謂的對板友示警,是在個人暱稱中鑲上"小心it粉紅烏骨雞出沒",
: : "粉紅烏骨雞"應該是您賞給it板友的綽號吧?
: : 如果真的有到需要示警的程度,那您怎麼不把好好公開說明呢?
: : 放在暱稱,看不懂的板友還是一頭霧水,沒有效果,
: : 而在我眼裡,譏嘲意味明顯,警示效果看不太出來。
: 請您尊重當事人(原告及被告)
: 即將進入司法的事務 不能在板上公開明白說明
: 因為對於官司上兩造都只有傷害 沒有幫助
: 我必須說 大家謹言慎行 即可免去災禍
: 不要聽信不熟悉的人士給予的建議
: 到時出了狀況 教唆者可是一點事也沒有的
要尊重當事人的話,是不是不應當在暱稱裡指涉當事人?
如果不應當在板上公開明白說明,身為板主,是不是隱喻暗諷也不該做?
您建議大家謹言慎行,希望您也身體力行。
不知道您願不願意把您在公告裡的暱稱(還有簽名檔)修改一下?

: : 您指的馬前卒是我嗎? (不要笑我自己拉椅子坐,這串文是我起的,我很難不這樣想。)
: : 如果您是這個意思的話,請容我說明一下,
: : 我跟今天跟提告被告者都沒有任何私交,
: : 我不過是路見不平而已。
: : 至於您說我"欲陷大家於囹圄",這真是天大的帽子,且有模糊焦點之嫌。
: : 我發文的目的,是希望板主能改進,不要老是發些引人爭議的公告。
: 您真是言重了 我沒有指涉您
: 無論是您及板上的使用者的言論
: 本人都是相當尊重 且以保護各位的角度出發
: 我不想有人再因為推文或回文不當
: 被大做文章 又跑去提告 那本板烽煙難滅
那請問您指的馬前卒是哪位? 若真有這個人的話,請您明點出來我們大家一起小心一下。
真的若沒這個人,那請您不要放煙霧彈吧。

: 那個5X 我不會在意
: 因為有人是對人不對事
: 我也保證各位絕對可以十分安全的批評我 噓爆我
: 那個5X就能證明本人有錯?? 那本板是以民粹治理??
: 本人實感遺憾
: 對於簽名檔的部份 本人在本板發公告性質之文章
: 之後一律用"不選"
謝謝您。
其實要用簽名檔不是錯,只要適宜就好。
我肯定您願意調整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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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09-22
推這篇。另外乾脆承認比硬凹來得有骨氣
Enid avatarEnid2010-09-25
硬凹跟無視只有此地無銀三百兩之感
Dinah avatarDinah2010-09-26
你寫這個 現在有人會想看嗎 當初17935我講案件進入官司
訴訟程序 交由法官裁定 有幾個板友看得進去 還不先狂喊濫訟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9-30
浪費司法資源 明明提告是正當訴訟權的行使 還是有人扯
Jack avatarJack2010-10-03
如此作法無異於找老師打小報告 我真搞不懂出社會後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10-04
遇有不能解決的權利侵害 不找法院難道是要找黑道 訴諸叢林
法則嗎 你寫的都頗有見地 但是看板主的回文 還是把提告行為
打成浪費司法資源 你確定你還要浪費你的時間打這文章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0-10-07
至於非難對孕婦提告之事 更是莫名其妙 孕婦犯罪僅構成
Cara avatarCara2010-10-09
關於第一段....你當然爬不到,因為他把以前的文全刪除了...
Poppy avatarPoppy2010-10-11
刑訴104條駁回停止羈押的限制 自法律上來看
若告訴人告訴事實屬實 則該孕婦即為犯罪行為人 天下有告訴人
Dora avatarDora2010-10-11
反而被打成加害人的情形 所在多有 但在本版之前的推文
可是令我大開眼界
Daniel avatarDaniel2010-10-15
帳號的暱稱要寫啥當然是帳號主人的自由 但我還是覺得
Kama avatarKama2010-10-17
用粉紅烏骨雞辱罵人實在很奇怪 他有告你嗎 干你啥事阿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10-18
請問如何看出告訴事實為何?
Andy avatarAndy2010-10-22
如果不知告訴事實要如何判斷提告必為正當的權利行使?
Cara avatarCara2010-10-24
有湮滅證據的嫌疑嗎?
Ula avatarUla2010-10-25
除非涉及誣告 否則告訴權均為正當的訴訟權利行使
屬憲法16條所保障之司法受益權之一(訴訟權)
Kyle avatarKyle2010-10-26
提告在法律上 事先推定是正當權利行使 除非故意虛構犯罪事實
Steve avatarSteve2010-10-28
意圖使人受懲戒而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者 方得以誣告罪相繩
法治社會中 提告是很正常的 但我看版上反應 似乎只有從事法
Hedda avatarHedda2010-10-31
律相關工作的人 才會認為提告是正常的..
Ina avatarIna2010-11-02
e先生,提告本來就很正常,但一般板友不像您見多識廣。
看到訴訟當然會很驚嚇。
Erin avatarErin2010-11-02
妨礙名譽罪章之罪提告基本上只要告訴人主觀認為其名譽受損
Yuri avatarYuri2010-11-03
再者孕婦的那個部分是因為這位孕婦並未有被小君提告的理
由,才會群情嘩然,並不是說孕婦就可以免除一切刑責。
Ursula avatarUrsula2010-11-05
即可提起 至於是起訴與否及成罪與否 是檢察官與法官的事情
Necoo avatarNecoo2010-11-07
提告在PTT被打成濫用司法資源 甚至是種政治正確 還酸提告
的人聖潔等語 是否也是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反動 無助於解決
現實法律困境
Robert avatarRobert2010-11-11
而原告被告的官司我一直都覺得交給法官。
這些不是我們能夠論斷的,只會讓當事人情緒更加升高而已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11-14
給她們多一些空間去想一想好嗎?不要急著去幫誰辯解。
這一點我的想法同e大。
Hedda avatarHedda2010-11-15
我也是沉默浮出水面 給個推
Linda avatarLinda2010-11-16
如果告訴人舉得出告訴事實 如何可以推斷並無提告理由
其前提難道不是假設告訴事實非屬真實 這樣不是一種預斷
一種群眾審判
Sarah avatarSarah2010-11-21
提告本身沒啥問題,但告人也不一定就等於贏。這就是法律
是很公平的。大家就不要再夾雜進來對此事件做評論了。
Ethan avatarEthan2010-11-25
聲援誰在法庭之前都是沒意義的,法官不看這個的。:)
David avatarDavid2010-11-27
學法律的人應該要想想刑罰的最後手段性,有種就告民事...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0-11-29
你有沒有搞錯刑法最後手段性的定義 最後手段性是國家對刑罰
Wallis avatarWallis2010-11-29
的發動與對行為犯罪化 所應受的限制 因為刑法具備片斷性
無法窮就所有社會事實均予規範 僅能透過刑事立法程序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12-02
就重大侵害個人法益與違反社會道德倫理之行為為有限規範
至刑法已將該行為犯罪化後 則告訴人因法益受侵害 而提起之
Eartha avatarEartha2010-12-02
告訴 自無刑法最後手段性限制 要用名詞前 先搞清楚
不要錯把馮京 當馬涼
Poppy avatarPoppy2010-12-02
即使可以猜出他暱稱影射的人,但我還是覺得任何人都沒有
Olivia avatarOlivia2010-12-04
義務對自己的暱稱做解釋或因此更改或道歉。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12-06
所以刑罰就是國家不得已時才能用嘛,因為侵害比較大
Edwina avatarEdwina2010-12-09
我也沒說刑法最後手段性是要限制提告,只是希望多點同理心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12-12
尤其在法律素養高過其他人很多時......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0-12-15
提告的那位 似乎不是我歐 而是普通主婦
我不喜歡開沒錢拿的庭
Una avatarUna2010-12-18
哈~
Madame avatarMadame2010-12-19
我也不是說你.是說你提到聖潔的那位...
邱老師也說不一定都要訴訟嘛...雖然他是民訴的,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12-22
老實講 沒同理心 出言侮辱或誹謗的行為人 有資格以同理心
要求被害人不要提告嗎 這邏輯會不會錯亂了點
沒有行為人加害行為 除了誣告外 焉有告訴之必要
Dinah avatarDinah2010-12-23
我只是感慨而已,如果知道謝諒獲這個人感慨應該會更深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12-26
王澤鑑老師講過不要把上法院當成對個人的不同意見
而是解決紛爭的手段 林山田教授講過要當個戰鬥的法律人
為權利奮鬥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12-30
我看過他訴狀呀 謝謝國際xx事務所 他是判他敗訴的就告他
Agatha avatarAgatha2010-12-30
承審法官違法亂紀 我看的那張訴狀他還告了某位民訴大老
的女兒..你拿謝諒獲的情形來比 是以為沒人在外面走跳過嗎
Hazel avatarHazel2011-01-01
老實講 盧教授沒告錯 被告的的確有犯罪事實 問題只在於
身為法學教授她可以選擇放下 而沒有的道德非難
Yuri avatarYuri2011-01-04
edens會不會太義憤填膺了? 你或許認為沒同理心 出言侮辱或
Hedy avatarHedy2011-01-08
謗的行為人 沒有資格以同理心要求被害人不要提告 可是和你
Harry avatarHarry2011-01-09
對話並希望提告時多點同理心的是同樣發抒己見的A板友吧
Isla avatarIsla2011-01-13
是呀 我是回應他要求告訴人有同理心前 請先看看被告作了啥
沒同理心的犯罪行為 推文意思不是很清楚
去苛責加害人無同理心提告 不是一種思考及邏輯的謬誤
Enid avatarEnid2011-01-15
被害人提告剛好而已 又何需要求告訴人提告前多點同理心
Adele avatarAdele2011-01-19
A板友有種就告民事的發言 不是更為激動 反面解釋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1-22
告刑事是以刑逼民 沒種的行為嗎 如果提告行為是中性
何來有種與否之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1-26
我是覺得邏輯奇怪 今天有被告要求提告人多點同理心嘛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1-30
我是講a板友要求告訴人有同理心的論點是有邏輯謬誤的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2-02
然後你講一段怎樣怎樣的被告沒資格要求 接下來的意思又像是
Leila avatarLeila2011-02-04
不要把我的話當成是跟被告說的
Kama avatarKama2011-02-07
不管什麼人都沒資格要求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2-11
科科 被告以外的人 就有資格要求? 果然要求別人放下是件
容易的事情 我在此再次講清楚 我的意見是提告是正當權利行使
Rae avatarRae2011-02-16
除了法官以外 沒有人能終局解決爭議 要以同理心勸告告訴人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2-21
我沒說別人有或沒資格要求 只是要確定你那一大段話的意思
現在知道你的重點其實就是那一句提告是正當權利行使
Hedda avatarHedda2011-02-21
不要提告 還是省省吧 事情在自己身上發生 放下有這麼容易?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2-24
順便加上法官才能終局解決爭議 旁人無須對提告有所非議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2-28
推 edens
Leila avatarLeila2011-02-28
路人要不要非議什麼 除非犯法 應該誰也管不着吧
Andy avatarAndy2011-03-03
繞來繞去,又轉來轉去( ̄▽ ̄#)﹏﹏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3-07
旁人無須對提告有所非議是對的,但也沒規定旁人路過不能
Zanna avatarZanna2011-03-09
非議兩句(只要言論不違法),這兩者不一樣吧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3-09
無須跟能否用語本來就是不同 無須是沒有必要 但是不是不能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3-10
我用無須是無必要 不是限制到不能 我的用語基本上是力求精確
不是隨便用的
Mason avatarMason2011-03-16
自己縮網址 http://0rz.tw/dmeRk 法律念到一定程度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3-17
用啥用語都有意義的 無須不代表不能 僅以教育部字典釋疑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3-17
別再誤解我的用語了 我用語都挑過 這是法學訓練的結果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3-19
無須當然是沒有必要的意思 提告無須非議 非議無須非議
Freda avatarFreda2011-03-20
每個人無須的標準應該都不一樣
Erin avatarErin2011-03-22
把我的無須扯到沒規定旁人路過不能非議兩句 跟原意差多了吧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3-23
T大的意思是說你可以勸說大家不要去非議提告的人,但你
限制不了,這也是他們的言論自由。就這樣而已。
所以我也只能一直勸說大家不要去站邊或攪和罷了。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3-24
若看到還是有人站邊或利用一些事件彼此激化對立,那也只
能乾焦急罷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3-27
這些事情不需法學訓練也可以把化與挑過,e大我想你不用
再強調你的法律出身或多麼熟悉法庭了。大家都頗敬重你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3-28
法律長才,但個人意見以及法律現實狀況建議分開談論。
話語
Iris avatarIris2011-03-31
我講的法學訓練是用語的精確跟特地意義的掌握
Yedda avatarYedda2011-04-03
明明是用"無須"這個字排除掉"不能"的文義解釋可能 還是有扯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4-07
成似乎我的意見是不能有所非議 不能跟沒有必要在法律或文義
上是有差的 B大妳也抓不準我的點
Necoo avatarNecoo2011-04-07
我主要是覺得說別人的行為或言語有沒有必要 須不須有點怪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4-10
我知道你在說什麼,但我現在建議你的是你可以試著以一般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4-12
真的不需法學訓練就能有這樣的敏感度 怎麼一直有人解讀錯誤
Erin avatarErin2011-04-17
人的角度去知道其他人說什麼。這才是一種溝通。
e大,我可以冒昧試著解釋你的話嗎?你要說的是提告這回
事是很正常的,只要覺得自己權益被侵犯的都可以提告。
Dora avatarDora2011-04-19
你們幾位現在根本就是在對同一句話的不同的重點各自表述
以我的話來說 我會覺得你們現在其實都在雞同鴨講......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4-23
提告 非議 或日常生活遇到的情況 我想知道的是為什麼
而不是有沒有必要 當事人覺得有就是有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4-27
B大妳搞錯了 別人理解我的話錯誤 是我要去以他們角度解讀
會不會有點奇怪 不是該導正錯誤解讀用語處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4-29
這根本沒啥大不了的,提告的人不代表就是壞人,而且提告
也不代表就會贏,所以大家無須對這點去鞭提告的人。
而T大說的是你勸說大家歸你去勸說,但想非議的還是會非
Zora avatarZora2011-05-01
議,也就是說你勸你的,他們還是可以照講他們的。
啊就這樣而已。
不,e大,專業人員有義務讓他人瞭解你以專業用詞說明的
本意。除非你只是把自己當鄉民就講自己的,別人不了解你
你也覺得沒關係。那就另當別論。
Olga avatarOlga2011-05-03
錯了 我的重點部是B大講的 我剛剛討論的早已不是講結論
Mason avatarMason2011-05-04
而是我的文字用語被不符合文義解釋原則錯誤解讀的問題
Zora avatarZora2011-05-05
喔這樣也是錯的唷?那e大,我想可能目前只有你知道自己
要講什麼了,怎麼辦呢?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5-07
我也不知道怎麼辦了,其實我只是來雞婆一下的,那不要理
我,你們繼續......
Una avatarUna2011-05-10
導正錯誤不就是讓人了解 無須跟不能 其實單就字面必非專業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5-11
用語 但是把無須解釋成不能 就是錯的
我想你確實理解重點錯誤 我想不要亂入會比較好
Kelly avatarKelly2011-05-14
不好意思 我看了很多遍才懂 也不敢插話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5-17
e大是說 要提告就給他提告 旁人無須非議 是嗎?
Andy avatarAndy2011-05-18
但個人觀察 應是就"必要"二字的定義不同所致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5-20
然後T大詮釋成 旁人"不能"非議 是嗎?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5-22
e大,可以累積板友的幾張「不懂」券換一杯咖啡嗎?:p
Ida avatarIda2011-05-22
我覺得這件事情上大部分板友的「非議」並不是建立在「須y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5-23
對的 但是無須並非禁止他人非議 因為事實上每人均可發表意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05-27
你的意思就是提告就提告,旁人何需鞭原告。
我有理解錯誤嗎?
Lily avatarLily2011-06-01
」上,畢竟表達意見有時不是因為需要,只是想表達。
Lydia avatarLydia2011-06-02
以一個法律門外漢而言 我的重點只是 認為別人提告沒必要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6-05
見 老實講 無須跟不能的用法不同 是國文問題
我只是覺得我的用語已經盡量精確 還被搞混
Hardy avatarHardy2011-06-08
而T大覺得就是會有人鞭,你說了也沒用。
啊不就這樣了。
T大是認為你覺得人家非議沒必要,就跟有人認為提告沒必
Freda avatarFreda2011-06-11
和認為別人非議沒必要 本質是一樣的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6-11
要是同等的事情。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6-12
你說人家無須非議,跟人家說無須提告,都是他們的自由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6-17
我懂了~~就是"你免囉嗦"和"你袜塞囉嗦" 的不同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6-18
你有必要講別人無須非議嗎?沒有嘛。別人也沒有必要講無
須提告?沒有嘛。但還不是都講了,就是這樣囉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6-20
不覺得T大誤解你的意思耶,但她的用字你覺得是錯的罷了
然後你認為T大用字錯誤就開始往那方向去解釋自己用意。
Susan avatarSusan2011-06-21
兩個行為主體不同 哪裡是同一件事情
Rae avatarRae2011-06-24
別鬧了 這已經不是文義的問題的 而是把不同主體同視
Kama avatarKama2011-06-27
我覺得以上這些板友包括我講的意思都是一樣的。
Oscar avatarOscar2011-06-28
可以理解edens大要求到這麼精準的程度
Dora avatarDora2011-07-03
真是一堆混戰阿~~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7-06
我也可以理解e大用字精確的用心耶。
Dora avatarDora2011-07-07
但現在我覺得T大想說的不是你所理解的,就變成雞同鴨講
ra大我懂。因為我也曾跟我老公雞同鴨講磨合了很久= =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7-11
只能說 幸好我沒念法律系...上面這些對話 我完全看不下去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07-12
因為法律是一個最底線 也是一個需要很明確判定的專業
Dora avatarDora2011-07-13
無須非議的主體是告訴人的提告行為 你們指的無需提告是針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07-15
對犯罪事實 我的評論無須非議僅及於對他人提告行為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7-20
我可以想見e大因為法學背景的緣故 會認為這兩回事是不可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7-20
我也是覺得對於他人提告這回事沒啥好說的啦,那就是他的
Ina avatarIna2011-07-22
同日而語的 但不是人人都有法學背景 看法和你不同很正常呀
Tom avatarTom2011-07-23
權利,提告了又不等於勝訴。但社會價值觀一般不這麼認為
況且被告訴的話還要傷神勞心以及去自己恐懼與不熟悉的法
James avatarJames2011-07-27
自始至終 我並未對告訴人提告的事實下須或無須的評論
Zanna avatarZanna2011-07-29
(我有在等某一個板主會不會上來 都沒文爬了才看這篇)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8-02
院,這也是為什麼部分職業的人很討厭法界的人的原因啊。
我沒這樣解釋你的這個意思喔,我只是幫忙做溝通而已。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8-05
你們解釋我的無須非議等於無須提告 在我看來 根本不是我意
因為後者我並未提出評論
Jacky avatarJacky2011-08-07
當然不是你意 而是路人觀點呀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8-09
T大 那個詞不叫"不可同日而語"而是"不可相提並論"吧...囧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8-12
但是你假設啦 所以我絕得不是這樣 我記得B大老公似乎是司法
官 我想真的要論用語精確 法官平時就會展現在日常生活
Emma avatarEmma2011-08-13
其實提告或被告訴都是有各種風險的,我們給予他們兩造祝
福就好了。希望這件事情能有圓滿結果。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8-17
關於提告須不須 該不該 可不可我也從未表示意見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8-21
恩 不可而日而語 比較的主體是同一 僅是過去與未來
Megan avatarMegan2011-08-23
e大,你結婚了嗎?我只能說若你這樣對老婆,除非你老婆
也是法界的或性情特別柔順,否則你會很淒涼~~orz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8-27
可是從上文就可以看出e大也把我歸入要別人放下那邊
Freda avatarFreda2011-09-01
類似用法 如士別三日 刮目相看 已非吳下阿蒙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9-01
不可相提並論 比較的是不同主體 還是有人可以懂我這邊只是
在意的是原本精確的用語被不正確解讀的點
Megan avatarMegan2011-09-04
不可同日而語也請看教育部線上字典吧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9-07
律師嘴是用在家裡的嗎 見人說人話 見鬼說鬼話的技能 我點滿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09-08
所以說...現在小孩的中文程度不好是因為爸媽嗎?.........
Kyle avatarKyle2011-09-12
我想把你上面那個「不正確解讀」改成「不精確解讀」,比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9-14
較合乎現況。
是滿點啦!!不是點滿~~XD
Hardy avatarHardy2011-09-17
了耶
Agnes avatarAgnes2011-09-19
精確點 教育部成語典 囧
Yedda avatarYedda2011-09-23
總之給他們祝福吧。正向的祝福是很強的力量。
站邊或批判或聲援我覺得都不是他們需要的了。
Iris avatarIris2011-09-24
我覺得中文程度不好 是因為本國教育輕忽中文文法
James avatarJames2011-09-28
是點滿無誤 線上遊戲是用點的 我真的略懂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10-02
sorry,我還以為是一百分滿點那種滿點XD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10-03
T大 剛才明明是您說[路人觀點]vs[精確觀點]不用太計較 現
Ina avatarIna2011-10-05
其實聊一聊覺得e大也蠻可愛的(灑花)(逃)
Elvira avatarElvira2011-10-09
在怎麼自己又計較了起來呢?
Emily avatarEmily2011-10-11
我說了什麼呀??
Una avatarUna2011-10-15
他在解釋自己的用詞沒有打反 如此而已XDDD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10-19
哇 我也看錯 抱歉抱歉 不會再插嘴了
Poppy avatarPoppy2011-10-23
因為我真正的強項 是網路打屁 不是法律...(逃)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10-26
我也在等著看另一位板主怎麼說
Kelly avatarKelly2011-10-27
\( ̄▽ ̄ )......突然很想戳戳XD
啊好,戳錯人。XD
Isla avatarIsla2011-10-28
我只是一時毛病犯了 開始討論國文問題
Thomas avatarThomas2011-10-30
我也在等著看另一位板主怎麼說 因為我怕我"今天"晚上回來
Thomas avatarThomas2011-11-01
時已經講完又刪文刪完了...
Donna avatarDonna2011-11-05
我媽以前也不覺得我是個可愛的小孩 因為我對事物都有莫名的
Erin avatarErin2011-11-08
執著 其實是我浪費大家時間 這點很小 我太在意
執著 其實是我浪費大家時間 這點很小 我太在意
現在不是上法庭 可以溝通過去就好
Callum avatarCallum2011-11-10
我錯了 哭哭..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11-12
拍拍可見你國文老師很好不會常請假
Quanna avatarQuanna2011-11-15
(過年守歲都沒有這麼專心 真不知道我等他幹嘛@_@)
Oliver avatarOliver2011-11-16
樓上似乎有怨念,給你拍拍。
Dinah avatarDinah2011-11-20
(然後其實我也只是想要一個"看"他怎麼說 我真沒用)
Edwina avatarEdwina2011-11-21
e大,這也是你可愛的地方啊(大心)
啊,我還以為h大說的「他」是老公,抱歉。>////<
Olivia avatarOlivia2011-11-26
阿蒙~ 是個好看的影集 XD
Necoo avatarNecoo2011-11-29
那個...我沒有要結婚(不婚)...所以很少發言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12-04
我國文老師明明沒請假還被當作常請假 囧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12-07
但我還是喜歡來這裡觀察人性 我很喜歡婚姻板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12-09
阿蒙好像結束了吧..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12-10
我比較期待斯巴達克斯..
那應該是T大剛好請假了(逃)
Una avatarUna2011-12-12
阿蒙~這個嗎?XD http://ppt.cc/k;oM
Andrew avatarAndrew2011-12-12
e大回頭看看吧 很多都是你預設或認為我說了什麼 其實冤枉啊
Jake avatarJake2011-12-15
希望他們有上到一課 知道什麼叫做理性文字運用
Dora avatarDora2011-12-18
慘的是 其實不理性的人都覺得不理性的是別人~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12-19
就跟喝醉的人都說自己沒醉 瘋子都都說自己很正常 類似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12-19
抱歉T大 我國文小老師的小宇宙在你身上爆發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12-19
跳tune的說一句 我很喜歡婚姻版的原因 是因為這是真實的人性
Enid avatarEnid2011-12-20
推文到最後怎麼這麼好笑 XD
Kumar avatarKumar2011-12-21
實驗室 很多真實人性的反應 讓我有所感觸 也有所得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12-24
因為大家都很可愛。*^^* 睡覺去~~~
Andy avatarAndy2011-12-29
請明白指點我國文哪裡有問題吧(認真) 那個無須我沒誤會呀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12-31
線上遊戲是用點的 但是形容能力非常強到頂點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01-04
YA我正好是60推~~及格及格~~
Ivy avatarIvy2012-01-08
通常會用封頂 來形容 科科
Lydia avatarLydia2012-01-11
這不很像夫妻吵架後的 make up sex..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1-13
封頂是用在遊戲有最高等級限制時 練到最高等的用語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01-14
沒有最高等的遊戲 不會用封頂呀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01-16
直接進入 名人殿堂 XD 不用比了
Delia avatarDelia2012-01-21
再幫推一下這個認真文。e大跟閃媽的對話讓我想到一個親戚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2-01-25
學醫的講到身體健康問題太專業,結果被另一個親戚說我希
望你跟女朋友約會時不會講這些。XD
Ivy avatarIvy2012-01-27
推 硬凹就難看
Callum avatarCallum2012-01-29
你寫那麼多,他們還是會繼續躲在文字遊戲裡
繼續自我感覺良好啦,沒用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02-02
如果他的學生像他這樣對他硬凹,他可會氣炸吧。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2-02-03
理性好文就該推 凹得那麼難看還要硬凹 越來越期待他的文了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2-07
E大給你拍拍 我懂你....哈哈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2-09
推 硬凹真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