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板務上的二三事 - 婚姻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0-09-19T08:57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引述《loser1 (會爬的香菇)》之銘言:
: : 反對刪除推文的申訴案是他提起的,如果組務同意他的見解,
: : 關閉推噓文當然是接下來的選項。
: : 你覺得你的文章可以被別人亂推亂噓我並不這麼覺得。
: 請問板主:
: 「亂推亂噓」的推、噓文處理
: 除了少數熱門看板會因為水桶已滿只好被迫關閉推文之外
: 絕大多數的板面都是由板主處份(主動或是經使用者檢舉)
: 不知道為什麼婚姻板可以由原作自行處份?
: 這有兩個延伸的問題
: a.PTT 站規明訂,板主有權處份不適當的文字。
: 唯站規並無給予板主將此權力下放給非特定原作的權力
: 若原作刪除了符合板規的推文,推文者的權益該如何維護?

1. PTT 站方亦有判例規定文章所有權為原文作者,原文作者有權
刪除推噓文。

因此可以被文章作者刪除之推噓文才為合法推噓文。

講 N 次了推文原本就沒有留置保障權。汝喜歡推噓文是汝的事,
汝不得干預文章作者之合法權力。

: b.原作若是刪除非法的推文
: 可能導致推文者原應被處份而未被處份
: 是否表示只要和原作熟識合作,即可以推文再刪除的方式規避板規?

是。這是文字電磁記錄可以抹除。

: 同時
: 若有因該非法推文導致權益受損的受害者
: 因原作合作刪除推、噓文,證據湮滅而無法提出佐證
: 受害者的權益該如何維護?

身為原告需盡備份舉證責任。
若無證據請勿認為妳的權益被侵犯。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覺得合法權益被侵犯益需盡舉證責任)

: 請注意
: 「可以自行發文」不能當作「所以可以刪推文」的理由
: 任何一名使用者,可以因為任一原因,在板規、站規允許的範圍內
: 用任何他選擇的方式發表他的意見
: 而其發表的言論,若為合法,皆應受到一定的保護

請注意,你能在 PTT 上發文章表達言論並不是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之權利,
而是 PTT 站方提供之權利,別沒事把中華民國的言論自由法規拿來這裡套。

站方已說明文章編修權為文章作者,推文視同文章的一部份,自然文章作者
有不篡改推文作者原意的情況下刪除其推噓文。

汝若不喜本板此一制度,煩請發表板務聲明要求關閉推噓文。



: : 是,本人就是覺得拿網路上的吵架告上公堂叫濫訴。
: : 我知道那是個人權利,我也沒有要求各原告要撤消告訴,
: : 我也知道指名道姓會被告。
: 根據我不專業的在網路上找了一下,法務部對於濫訴的定義大概是這樣
: 內容荒誕不經,顯悖常情
: 且告訴(發)人指訴之內容空泛,不能提出具體事證以供調查者
: 當然,這裡一定有更專業的法律人,可以提供一下他們的看法
: 但是顯然「網路上的吵架告上公堂」不會是目前法界的共同見解
: 不知道板主為何堅持要用自己的價值觀,在討論板務的文章裡
: 用負面的言詞攻詰執行個人權利的另一使用者?

請問「濫訴」已經變成法務部專用的名詞不為平常人可以使用之名詞?
如是,本人承認見識淺薄誤用專業法律名詞並謝謝您的指正。

: : 好,今天發了一封語焉不詳的警告文是我的善意,既不提
: : 原告是誰也不說誰被控告,你可以說我自己有立場不中立。
: : 除了「早安」以外,接下來的「今天天氣很好」都不算中立,
: : 蓋太陽很大有人覺得很舒服怕長斑的女孩子們卻討厭得要死呢。
: : 出於善意我出來警告發言者要謹言慎行,當然你可以說我的
: : 言論偏向被告的一方,在這一點上我承認我不夠中立。
: : 那個婚姻板的板主不會偏心自己板上的板眾?
: 一大堆板面都有這類型的警告
: 多半也都寫得十分清楚而沒有被告
: 還請板主多斟酌,需要寫到語焉不詳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 < 以下恕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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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婚姻

All Comments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0-09-21T14:07
把推噓文想成是在人家的文章裡"加註"就不會很難理解了吧
原文作者有權刪除推噓文 就好比部落客有權刪除訪客留言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0-09-26T10:40
有什麼好奇怪的?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0-09-28T17:09
我只有覺得 板規既然說要明文寫出刪除哪些人的推文 那l板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0-09-29T19:04
主那篇#1CZvDxnF目前不符板規XDDD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0-10-04T10:46
Merlis: 有寫出來啊,「所有人」。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0-10-06T02:04
對啦 所以是我帶著錯誤的期待以為那條的意思是說要列舉id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0-10-10T06:13
但是那句話的意思這樣看起來越看越模糊了...那我可以註解說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0-10-14T02:10
我刪除了"所有噓文" 這樣算是明文指出一群人嗎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0-10-17T03:05
merlis: 如果你有剩其他人推文,那被砍掉的就要提。
如果是梭了全砍,那就算了,講句全部即可。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10-10-21T19:48
PTT 站方只規定要把語意連貫的全部刪除,我規定得嚴一點。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0-10-26T13:51
了解 謝謝說明

我...有離婚的念頭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0-09-19T08:16
男主外 女主內 或是女主外 男主內 我一直認為只是家事與家務上的分工 至於小孩的教養與養育 爸爸或媽媽任一方不應該缺席 and#34;親職and#34;怎麼是能因為你去賺錢養家 或念書拿學位 就丟給另一方呢?就缺席呢? 不要說主要照顧者會累得半死, 缺席的一方也很可惜 都沒有參與及目睹到小孩前幾年最快速 ...

我...有離婚的念頭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0-09-19T03:54
先拍拍... 我可以體會妳的感覺... 之前 我老公雖然沒你老公那麼誇張 但也是讓我覺得很火大... 幸好他算是自知理虧 在我發飆後 逐漸改善... 我覺得 1. 你要提升老公當爸爸的自覺.. 或許 假日時 帶他去參加一些父母要出席的親子活動 ...

我...有離婚的念頭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0-09-19T03:07
※ 引述《jolic (迪更斯)》之銘言: : 我不知道該怎麼辨,只是有時候覺得壓力好大,也許只想討個拍拍... : 和先生交往四年結婚,現在有個小孩八個多月了... : 小孩出生時剛好是先生換工作的時間點,新工作一開始非常的忙碌,沒辨法照顧我和Baby, : 所以我先在娘家做月子,不久前才搬過去和先生一起住 ...

關於板務上的二三事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0-09-19T02:58
部分蘇珊。 ※ 引述《loser1 (會爬的香菇)》之銘言: : ※ 引述《uwmtsa (補刀)》之銘言: : : and#34;不可任意刪修推噓文and#34;等同and#34;關閉推噓文and#34;是你個人見解吧? : : 而且我真的覺得你把這放第一條真的是避重就輕 : : 大家真正質疑的公告內容, ...

關於板務上的二三事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0-09-19T00:05
※ 引述《uwmtsa (補刀)》之銘言: : 我又來當烏鴉了 : 板友很善良,看到and#34;道歉and#34;兩個字就心軟了 : 我也知道有人要說我窮追猛打,請先別急,看我下面寫的可有一句非事實? : 要對我不爽也好,要像板友說的裝皮,或是把臉轉過來給我打也好 : 我的興趣不是打臉 : 一如我一貫所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