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我意見,我該出多少家用? - 婚姻
By Quintina
at 2011-05-19T16:26
at 2011-05-19T16:2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dora214 (香水有毒)》之銘言:
: 在學校畢業後,曾經短暫工作一年,後來就結婚生子.
: 在家帶小孩,過著全職媽的生活,迄今也三年了!
: 今年因為小孩比較大,未來還想繼續有更好的工作發展,又加上老本快吃光.
: 所以想在今年約年中出去工作.可是不知道我要拿出多少錢負擔家裡,請給我意見.
: 背景:先生目前月入約6萬,我則是全職媽媽.
: 現況:
: 1.房貸: 3萬/月,當初我先生不聽他人意見,堅持要買房子,所以貸了很多.
: 2.先生,我,和兩個小孩的保費: 5500元/月
: 3.水電費,瓦斯費: 2250元/月 (目前由我帳戶支出)
: 4.三餐材料: 婆婆幫忙提供
: 5.小孩尿布,衣服:誰去買誰付(大部分由我支出)
: 6.先生給我 5000元/月, 包括一些雜費(手機費,零食或飲料錢)
: 其他費用先生自己管,我從不知道他戶頭有多少錢,他也不想讓我知道.
: 如果房貸真的繳不出來時,有時候婆婆會幫忙付一些(她現在與我們同住)
: 因為先生理財觀念很差,幾乎可以說是月光族.結婚後才開始慢慢有在存.
: 可是我還是覺得,這樣的薪水根本不夠一個家庭的開銷,而且我也快花光老本了!
: 所以想出去工作. 目前,老闆給我的承諾,前三個月試用期約3萬.ok後,為3萬五.
: 我們家的負擔變成小孩要請外傭幫忙帶,(因為婆婆所以他有請幫傭,錢婆婆付)
: 但是婆婆說,如果要請外傭幫忙帶小孩,那外傭的錢我們也要負擔一半,約1萬2/月.
: 現在,問題就是,我該拿薪水的多少來出? 我先生是說都由我出,這樣公平嗎?
: 他說,我該體諒他房貸壓力沉重,房貸已經去掉他薪水的一半,可是房子是他的耶!
: 孩子是我們兩人的,我要負擔全部,這樣合理嗎?請給我一些看法,謝謝!
以過試用期之後,原PO薪水是$35,000來算
先生薪水 $60,000
太太薪水 35,000
房貸 (30,000)
保費 ( 5,500)
保母費 (12,000)
雜費 ( 8,500) --->> 小孩尿布、水電瓦斯等等,金額是假設的,可以設個零
用金專戶,固定每個月$8,500用來支付每月非固定的雜
費,多的錢先不退,少的再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月結餘 $39,000
然後再將$39,000/2 = $19,500 -->> 扣除家庭基本支出後每人剩餘的金額
先生一個月薪水 $60,000 - 19,500 = 40,500
太太一個月薪水 $35,000 - 19,500 = 15,500
所以先生一個月拿出家用金額為 $ 40,500
太太一個月拿出家用金額為 15,500
每個人一個月都有$19,500可以自由使用
(也可先扣除家庭強迫儲蓄後,再將剩餘金額兩人分配)
不過這樣算起來,太太拿出的家用大過每月的保母費...XD
太太覺得房子是先生的,但是已經結婚了,這個問題就...
(雖然好像很難不去計較,畢竟長期看婚姻板、結婚板這確實是很多人在意的點..)
不過婚後財產是共有的 -->> 但應該還是有一些眉眉角角要注意,不是專業
如果太太擔心的話,不如嘴巴甜一點,跟先生說房子改登記共有的
我一直記得有個長輩說
要維持婚姻幸福有三大點
1.要把對方家人當自己的家人
2.要有共同興趣
3.雙方的財產要平均分配,白話說就是$$$$$$$$$$$要一樣多
長期看婚姻板下來,我真的覺得那個長輩說得雖然簡單,但是很有道理
所以分享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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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學校畢業後,曾經短暫工作一年,後來就結婚生子.
: 在家帶小孩,過著全職媽的生活,迄今也三年了!
: 今年因為小孩比較大,未來還想繼續有更好的工作發展,又加上老本快吃光.
: 所以想在今年約年中出去工作.可是不知道我要拿出多少錢負擔家裡,請給我意見.
: 背景:先生目前月入約6萬,我則是全職媽媽.
: 現況:
: 1.房貸: 3萬/月,當初我先生不聽他人意見,堅持要買房子,所以貸了很多.
: 2.先生,我,和兩個小孩的保費: 5500元/月
: 3.水電費,瓦斯費: 2250元/月 (目前由我帳戶支出)
: 4.三餐材料: 婆婆幫忙提供
: 5.小孩尿布,衣服:誰去買誰付(大部分由我支出)
: 6.先生給我 5000元/月, 包括一些雜費(手機費,零食或飲料錢)
: 其他費用先生自己管,我從不知道他戶頭有多少錢,他也不想讓我知道.
: 如果房貸真的繳不出來時,有時候婆婆會幫忙付一些(她現在與我們同住)
: 因為先生理財觀念很差,幾乎可以說是月光族.結婚後才開始慢慢有在存.
: 可是我還是覺得,這樣的薪水根本不夠一個家庭的開銷,而且我也快花光老本了!
: 所以想出去工作. 目前,老闆給我的承諾,前三個月試用期約3萬.ok後,為3萬五.
: 我們家的負擔變成小孩要請外傭幫忙帶,(因為婆婆所以他有請幫傭,錢婆婆付)
: 但是婆婆說,如果要請外傭幫忙帶小孩,那外傭的錢我們也要負擔一半,約1萬2/月.
: 現在,問題就是,我該拿薪水的多少來出? 我先生是說都由我出,這樣公平嗎?
: 他說,我該體諒他房貸壓力沉重,房貸已經去掉他薪水的一半,可是房子是他的耶!
: 孩子是我們兩人的,我要負擔全部,這樣合理嗎?請給我一些看法,謝謝!
以過試用期之後,原PO薪水是$35,000來算
先生薪水 $60,000
太太薪水 35,000
房貸 (30,000)
保費 ( 5,500)
保母費 (12,000)
雜費 ( 8,500) --->> 小孩尿布、水電瓦斯等等,金額是假設的,可以設個零
用金專戶,固定每個月$8,500用來支付每月非固定的雜
費,多的錢先不退,少的再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月結餘 $39,000
然後再將$39,000/2 = $19,500 -->> 扣除家庭基本支出後每人剩餘的金額
先生一個月薪水 $60,000 - 19,500 = 40,500
太太一個月薪水 $35,000 - 19,500 = 15,500
所以先生一個月拿出家用金額為 $ 40,500
太太一個月拿出家用金額為 15,500
每個人一個月都有$19,500可以自由使用
(也可先扣除家庭強迫儲蓄後,再將剩餘金額兩人分配)
不過這樣算起來,太太拿出的家用大過每月的保母費...XD
太太覺得房子是先生的,但是已經結婚了,這個問題就...
(雖然好像很難不去計較,畢竟長期看婚姻板、結婚板這確實是很多人在意的點..)
不過婚後財產是共有的 -->> 但應該還是有一些眉眉角角要注意,不是專業
如果太太擔心的話,不如嘴巴甜一點,跟先生說房子改登記共有的
我一直記得有個長輩說
要維持婚姻幸福有三大點
1.要把對方家人當自己的家人
2.要有共同興趣
3.雙方的財產要平均分配,白話說就是$$$$$$$$$$$要一樣多
長期看婚姻板下來,我真的覺得那個長輩說得雖然簡單,但是很有道理
所以分享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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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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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11-05-23T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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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5-26T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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