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繼續租屋嗎? - 婚姻

By Tom
at 2017-09-05T17:16
at 2017-09-05T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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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
抱歉在原文內沒有講清楚我們的狀況
我和先生的收入都不錯
我們當然也有買房的打算,
買房部分長輩是不可能給我們任何援助
我們自己也有存到頭期
和先生之前也常在看屋
不得不說,台北的房價真的很驚人啊
而有網友提到
我們竟然用一萬元買八天的自由(只住週末)
是的。
聽起來很奢侈
但我和先生是屬於蠻宅的人
假日不喜歡往外跑
如果每個假日都往外跑
吃飯看電影交通費真的兩個人一個月加起來絕對也是這金額跑不掉。
而婆家假日都會有住附近的親戚來坐坐
客廳根本沒有我坐的地方(就算有我也不喜歡待在現場)
然後先生房間除了那張床 也沒有坐的地方
平日因為回家也晚了,就洗澡吃飯睡覺了
假日真的很痛苦。
有時候先生怕我無聊就開車帶我出去亂晃
但我們其實喜歡宅在家 喝喝咖啡 聽聽音樂
看書上網。
所以很感謝親戚用那麼低租金租給我們環境那麼好的地方,讓我週末不會那麼無所適從。
至於小孩為何婆婆帶
並不是為了省錢
只是看婆婆帶大姑小孩帶得蠻好的
加上找外面褓母又不放心(畢竟我們也看不到)
也和先生商量過之後給婆婆帶的褓母費
是絕對比照外面行情,
對於自己的媽媽辛苦付出幫忙帶小孩
我們對她也不用小氣吧。
而明年結婚的小姑也是嫁在台北,
所以回娘家也不用過夜。
當然她自己說過她嫁了後,
她的房間以後當我們的小孩房,
但小孩還小 不可能自己睡一間,
頂多當儲藏室吧XD
再來談到小孩出生後給婆婆帶
假日也不可能消失然後丟給公婆 自己跑到租屋處
這我也想過。
所以就是週末我們把小孩開車帶到租屋處去。
不然就是退租 然後週末一樣待在婆家。
我和先生會再討論,謝謝大家給的意見。
引述《whomever (想回家)》之銘言:
: 一開始結婚和先生住在公婆家
: 公婆家是30坪的公寓
: 同住的還有一個小姑
: 另外還有婆婆幫大姑帶的兩個小孩
: (一個兩歲多 一個四歲多 小的還沒上幼稚園)
: 嫁進去以後
: 因為空間問題非常不習慣
: (先生的房間是很標準的單人房,再多住一個人
: 多塞一個人的東西 真的是連走路的空間都沒有)
: 加上多人共用衛浴
: 常要排隊洗澡
: 結婚一年半後,和先生考慮在婆家附近租屋
: 我們看了很久 真的很難有喜歡的
: 有喜歡的價錢又太貴
: 剛好這時候
: 有親戚房子空著 願意便宜租給我們
: 全新大樓 全新裝潢 一房一廳
: 月租一萬含管理費
: (他要買給小孩住
: 但小孩在國外也還要兩三年才回來,
: 如果再攻讀碩士 可能更久)
: 在新北生活機能也很好
: 但缺點就是離我的公司上班不方便
: 離婆家騎車約20分鐘
: 和先生考量後,覺得租金不貴
: 就搬去了
: 但為了上班方便
: 平日還是住在婆家
: (和先生都屬於高工時 早出晚歸)
: 假日的時候我們就到租屋處過過小夫妻的生活
: 因為很多東西都搬到租屋處
: 所以先生原本的房間空間也變大了
: 假日也不用再應付婆家的人跟他們的客人
: (婆家很好客)
: 可以在租屋處好好休息
: 但最近先生說
: 考量到我年底要生,
: 之後是由婆婆幫忙帶
: 大姑的小孩之後會由大姑婆家接手
: 而同住的小姑明年也要結婚了
: 所以小姑的房間會空出來
: 家裡以後不會那麼壅擠了
: 所以希望我們把租屋處停掉
: 再整個搬回婆家
: 我覺得先生說的也沒錯
: 畢竟孩子出生了
: 開銷會變大
: 這一萬能省下來給孩子似乎比較好
: 現在很猶豫該不該把租屋處退掉
: 雖然覺得先生說的沒錯
: 但平常工作那麼忙
: 有一個可以週末躲起來不用面對婆家的地方
: 對我卻很重要。
: 先生現在尊重我的意見
: 我卻天人交戰
: 希望大家能給一點意見
: 謝謝。
--
抱歉在原文內沒有講清楚我們的狀況
我和先生的收入都不錯
我們當然也有買房的打算,
買房部分長輩是不可能給我們任何援助
我們自己也有存到頭期
和先生之前也常在看屋
不得不說,台北的房價真的很驚人啊
而有網友提到
我們竟然用一萬元買八天的自由(只住週末)
是的。
聽起來很奢侈
但我和先生是屬於蠻宅的人
假日不喜歡往外跑
如果每個假日都往外跑
吃飯看電影交通費真的兩個人一個月加起來絕對也是這金額跑不掉。
而婆家假日都會有住附近的親戚來坐坐
客廳根本沒有我坐的地方(就算有我也不喜歡待在現場)
然後先生房間除了那張床 也沒有坐的地方
平日因為回家也晚了,就洗澡吃飯睡覺了
假日真的很痛苦。
有時候先生怕我無聊就開車帶我出去亂晃
但我們其實喜歡宅在家 喝喝咖啡 聽聽音樂
看書上網。
所以很感謝親戚用那麼低租金租給我們環境那麼好的地方,讓我週末不會那麼無所適從。
至於小孩為何婆婆帶
並不是為了省錢
只是看婆婆帶大姑小孩帶得蠻好的
加上找外面褓母又不放心(畢竟我們也看不到)
也和先生商量過之後給婆婆帶的褓母費
是絕對比照外面行情,
對於自己的媽媽辛苦付出幫忙帶小孩
我們對她也不用小氣吧。
而明年結婚的小姑也是嫁在台北,
所以回娘家也不用過夜。
當然她自己說過她嫁了後,
她的房間以後當我們的小孩房,
但小孩還小 不可能自己睡一間,
頂多當儲藏室吧XD
再來談到小孩出生後給婆婆帶
假日也不可能消失然後丟給公婆 自己跑到租屋處
這我也想過。
所以就是週末我們把小孩開車帶到租屋處去。
不然就是退租 然後週末一樣待在婆家。
我和先生會再討論,謝謝大家給的意見。
引述《whomever (想回家)》之銘言:
: 一開始結婚和先生住在公婆家
: 公婆家是30坪的公寓
: 同住的還有一個小姑
: 另外還有婆婆幫大姑帶的兩個小孩
: (一個兩歲多 一個四歲多 小的還沒上幼稚園)
: 嫁進去以後
: 因為空間問題非常不習慣
: (先生的房間是很標準的單人房,再多住一個人
: 多塞一個人的東西 真的是連走路的空間都沒有)
: 加上多人共用衛浴
: 常要排隊洗澡
: 結婚一年半後,和先生考慮在婆家附近租屋
: 我們看了很久 真的很難有喜歡的
: 有喜歡的價錢又太貴
: 剛好這時候
: 有親戚房子空著 願意便宜租給我們
: 全新大樓 全新裝潢 一房一廳
: 月租一萬含管理費
: (他要買給小孩住
: 但小孩在國外也還要兩三年才回來,
: 如果再攻讀碩士 可能更久)
: 在新北生活機能也很好
: 但缺點就是離我的公司上班不方便
: 離婆家騎車約20分鐘
: 和先生考量後,覺得租金不貴
: 就搬去了
: 但為了上班方便
: 平日還是住在婆家
: (和先生都屬於高工時 早出晚歸)
: 假日的時候我們就到租屋處過過小夫妻的生活
: 因為很多東西都搬到租屋處
: 所以先生原本的房間空間也變大了
: 假日也不用再應付婆家的人跟他們的客人
: (婆家很好客)
: 可以在租屋處好好休息
: 但最近先生說
: 考量到我年底要生,
: 之後是由婆婆幫忙帶
: 大姑的小孩之後會由大姑婆家接手
: 而同住的小姑明年也要結婚了
: 所以小姑的房間會空出來
: 家裡以後不會那麼壅擠了
: 所以希望我們把租屋處停掉
: 再整個搬回婆家
: 我覺得先生說的也沒錯
: 畢竟孩子出生了
: 開銷會變大
: 這一萬能省下來給孩子似乎比較好
: 現在很猶豫該不該把租屋處退掉
: 雖然覺得先生說的沒錯
: 但平常工作那麼忙
: 有一個可以週末躲起來不用面對婆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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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大家能給一點意見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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