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斷與人搞曖昧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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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llis
at 2011-10-25T10:54

Table of Contents


講幾個跟法律有關的建議:

首先談到離婚,如果男女雙方都已經無意維持婚姻,
可以考慮選擇「兩願離婚」的和平處理方式,
最快、也最省事,可以喬的範圍也最大。
(包括財產分配、監護權歸屬、探視權行使方式等)
只是通常這樣,最大的阻力反而是雙方家長,
為了小孩、為了面子、為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
不過這些阻力,如果雙方都有離婚共識,其實只是過程的插曲,
就怕嘴裡說著要離,一碰到長輩出面干預,就沒肩膀的縮回去,
改口說不離,這樣就很麻煩~
事情只會拖著、擺著,像連續劇一樣歹戲拖棚。

所以真打算要離的話,要準備第二套方案:「裁判離婚」。
主要基礎在於:1.男方有法定離婚事由(民法第1052條第1項)。
       2.有可歸責於男方之其他重大事由,致難以維持婚姻(同條第2項)。
二者並無順序關係,只是通常先主張較明確的前者,前者失敗再主張較抽象的後者,
但本件從來文看不出來先生有重婚、通姦、虐待等法定離婚事由,
所以只能走後者,所以證據方面,就要預先妥善準備好。

蒐證,是一定要的,但過程中要小心,不要犯法。
設有密碼保護的電腦設備,「無故」輸入密碼(破解亦同),
會觸犯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密碼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告訴乃論)。
雖說是為了取得裁判離婚的證據而輸入密碼,進入臉書等網頁,
而有人認為可主張「並非無故」,
但實務上也曾見「為抓姦而破壞門鎖進入住宅」
不被法院認為屬於有正當理由,而成立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住居罪。
本件尚非通姦,若以輕重來看,這樣要主張並非無故,會有風險。
(手段、目的,亦有違比例原則之不合法)

如何能取得臉書裡的證據,
建議的無爭議合法手段:1.讓他加你,加入後再蒐證、
2.透過能看到的朋友帳號取得。
方法1聽過的手段有,新設帳號,用美女圖做大頭照,主動加他,讓對方同意。
但如果所要證據是非本人帳號才能看到的資料,
旁人看不到,則以上作法,都沒有用。
只能趁他登入後,忘記登出的空檔,才能取得~(但很危險)

撇開過程不談,講講要拿到什麼樣的證據才有用。
如果能拿到他與其他女子確實在交往中的證據最好,曖昧其次,
另外,他陳述婚姻如何之不幸福,如何如何的後悔、心繫他人等等,也不錯,
如果可以取得他「否認有小孩」的證據,最於爭取親權會有幫助。
總之,這些證據堆砌起來,可以證明:婚姻難以維持,是出於先生之緣故,
其心已異,這樣就夠了。目前法院對於被告已無意維持婚姻,多會判離。

說到親權,即俗稱的監護權,這應該會是本件太太這方的訴求重點。
通常甫出生的小孩,因生理上極度依賴母親,媽媽這邊判給的機率會非常之高,
至於經濟問題,目前沒工作不是問題,只要有經濟自主的規劃,
例如打算撫養小孩到幾歲,再出去工作,而據以往的工作經驗,
預計能有多少薪資,是否足夠自己跟小孩生活,這樣就可以了。

至於沒工作期間的經濟支持,只要有存款、或親族支援,
例如父母、兄弟姊妹、大姑姑、二姨婆之類的幫忙,也都還不算是問題。
所以不一定非得急著找工作,這樣就失去未滿周歲子女需生母照料的意義了。
即將面對單親的身分,原生家庭的支援與否,
對於法院就監護權之判斷,因涉及未成年子女之利益,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另外,就是與生父之間的相處,重點在於:
「如獲得監護權,對於生父探視權之行使會否阻撓」、
「日常相處,會否避免給予小孩對生父的仇視教育」等等
至於小孩的教養方式、日常相處情形,是否為主要照顧者,都會是考慮重點。

雖說這類案件,自己打也可以,沒規定一定要請律師,
但人事訴訟本是因感情而生的法律身分關係改變,
在訴訟程序中能有個居於第三人角度的律師,
不管是提供法律服務或是做為雙方間面對面的緩衝,
都會有不小的幫助,建議委任律師處理為宜。
如無資力,可向當地法扶尋求協助~

以上,是對於本件的一點小建議~
希望能處理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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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內容(另發一篇有點冗長,精簡扼要濃縮如下):

說到民法第1118條之1,從99年01月27日新增之後,實務上也已經有案子,
開始依據本條免除子女的撫養義務。

從目前看到的幾個案例來說,似乎只要對於子女「不加聞問」,法院就認
為達到免除的標準(Ex花蓮地院99年家訴字第22號、板橋地院99年度家訴
字第275號判決)隨此類案例的增加,這「情節重大」的標準是否會調整,
有待後續觀察。

不過實務上也發生,縱使依本條免除撫養義務,但若老邁的父母被主管機關
(市政府社會局)依「老人福利法」第41條為緊急安置時,子女會被政府追
討安置費用(1x~2x萬不等),且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之見
解來看,都傾向子女無法免這樣的公法上給付義務(均敗訴)。
(個人以為極不合理,但現在已經開始這麼做了,提供給板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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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婚姻

All Comments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1-10-26T05:04
專業!!!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1-10-27T02:21
非常感謝,這篇會轉給朋友看,謝謝大家的幫忙!!!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1-10-29T17:55
專業推~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1-10-30T09:07
這篇可以M起來嗎?或收錄法律方面精華區嗎?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1-10-30T19:35
雖然不希望用到啦!但當買保險...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1-10-31T00:12
專業 +1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1-10-31T17:45
推!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1-11-01T19:49
推~~M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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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at 2011-11-05T05:1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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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ithe
at 2011-11-08T14:38
專業! 請板主M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1-11-13T12:03
真是專業好文阿~~~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1-11-15T15:28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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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chael
at 2011-11-15T20:40
推專業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1-11-16T01:25
現在的問題已經縮小到只有爭取小孩的部分了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1-11-16T20:47
專業~~~推一各...實用性很高!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1-11-18T02:53
專業!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1-11-22T04:29
還有 如何讓這小孩不用日後扶養這位老爸的方式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1-11-24T21:22
專業推!!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1-11-25T07:45
推 專業文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11-11-27T23:51
z-9-12-11 謝謝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1-12-01T17:11
[閒聊] 板上實在太愛叫人離婚了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1-12-05T23:40
假如真的有走到離婚的話用你朋友的老公還是要盡到養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1-12-06T08:30
小孩的義務(民法第 1116-2 條),但這只是法律上的規
如果妳朋友的老公賴皮不養小孩,那就請你朋友從小幫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1-12-08T11:41
自己的小孩舉證,爸爸沒盡到養他的責任用《民法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1-12-11T22:51
第 1118-1 條》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1-12-13T09:30
推好文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1-12-13T23:10
專業推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1-12-17T18:35
專業推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1-12-22T11:57
專業推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1-12-25T17:03
推G大 免的父親老了回頭來告小孩棄養...

老婆非常地不愛乾淨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1-10-24T23:36
今天也要幸福的微笑著 - ...

老公趁我不注意的時候 一直上聊天網站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1-10-24T23:06
你也太大驚小雇了 網路的東西本來就是虛擬的阿 我也有網公跟網婆(當人妖玩男角色) 但是也只是為了能夠拿到好的裝備跟金錢 我真的惱公也不會生氣啊 他有時候還會幫我用語音裝男生騙那些國中妹 我想說的是 如果在網路上交各公,婆你就當真 那我等一下出城鎮去殺個人 你也當真嗎?? ※ 引述《 ...

老婆非常地不愛乾淨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1-10-24T23:00
其實我們做人要樂觀 慈母多敗兒 雖然你有一個懶散的老婆 但是至少以後你兒子不會是敗兒呀 不然的話叫小三來家裡幫忙掃好了 ※ 引述《gyID (gy的ID,殺神的氣魄)》之銘言: : 這篇已經蓋大樓了,我就不做長篇心得了 : 既然文中老婆只剩下「顧小孩,不至於餓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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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0-24T22:42
覺得自己走到生命的幽谷嗎? 慌亂無助不知道這樣的婚姻該怎麼抉擇? 婚姻談心會,通常由在婚姻、家庭、感情上面臨相同遭遇的人組成 此團體以分享、關懷之情感支持為主。在這裡妳可以說妳想說的, 談談妳婚姻面臨的問題、談談妳的遭遇、吐吐苦水後聽聽別人怎麼想 大家一起為妳的困擾腦力激盪,看看能有什麼樣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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