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後婚宴前 想離婚該怎麼辦 - 離婚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之銘言:
: 跟現在的老公結婚登記半年了,當初因為家長的期待及壓力下,先登記之後打算年底結婚
: 。
: 目前心理層面狀況是:我覺得他不夠愛我,工作能力很強,但EQ非常低,讓我覺得結婚像
: 在帶小孩一樣,身心俱疲。我對他的愛情也漸漸消磨殆盡。某次吵架他也直接打開網頁搜
: 尋離婚流程,請我照辦。
: 婚禮準備狀況:下個月要拍婚紗,年底宴客,因為我習慣提早計劃,所以該訂的訂金都付
: 了,只剩下餅還沒訂,帖子沒發。
: 婚禮的支出完全是由我們兩人的財產所支付,當初有說好不要聘金嫁妝各種禮俗,金飾也
: 不打。
: 對方家長很好,沒有婆婆問題,也沒有姑類問題。
: 只是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跟這人過一輩子,希望大家給我一些建議......


我試著從兩個層面回應原PO所提出的問題~

以法律層面而論,

若無其他特殊情況,

依據民法第982條中有關結婚之形式要件: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

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因此若原PO真要消解婚姻關係,

只能走離婚的法律程序,

而離婚之法律途徑主要有兩種,

第一種是依據民法第1049條:

「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這就是兩方自行談妥離婚的狀況,

我個人覺得這種的雙是對彼此的傷害是相對比較少的選擇,

但這種的難是難在兩造雙方願意用「理性」好好做溝通!

另外一種就是依據民法第1052條:

「I.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1)重婚。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3)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4)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

至不堪為共同生活。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持續狀態中。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7)有不治之惡疾。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於六個月確定。

II.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所以兩方如果已經到吵到翻臉的地步,

而無法好好坐下來談的話,

只能法庭上見,

只是其實依據現行的法規,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23條之規定,

離婚案件要請求法院介入裁判前,

必定要先進行所謂的前置調節程序,

也就是說兩方因離婚條件談不攏而最終選擇法庭上見,

法院依舊會先邀請雙方坐下來進行調解、好好談!


看完法律上的觀點,

若以關係的層面上來看,

原PO有提到您跟對方的家人們處的不錯,

那們問題就相對比其他錯綜複雜的婚姻案件,

來得容易單純聚焦在兩位的關係上,

這應該算是一件好事~

首先不曉得原PO當時決定要結婚前,

是否有先思考過一個問題:「我自己對於婚姻的理想是什麼?」

如果當時就已經這樣問過自己也沒關係,

您可以利用目前的困境再問一次自己,

試著比較看看目前的回答跟當時有何差異之處?

而這樣的差異是否是因為在結婚後與對方的相處上所導致?

如果是的話,

可以在進一步思考看看,

如果有跟當時期待有落差的部分,

是不是剛好是自己在婚姻中最在乎的成分?

(就是您深刻認為在婚姻中沒有是不行的,也就是無法妥協的部分)

而這些無法妥協的部分是不是真的沒有其他可以改善的可能性?

依此再做為自己是否真的想離婚的思考點。



其實我覺得網友底下的留言都是有其參考價值的,

因為我也覺得雖然您已經辦理合於法律的結婚登記要件,

所以目前若真想結束這段關係只能走上法律規定的方式,

但是還有更多的後續代辦事項您尚未走完整個程序,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

可能要做決定,

已經比已做完整套程序的人來得容易一些,

因為若已經投入的成本愈多,

人就會愈難斷然割捨!

也許在您目前心煩的狀態下很難認同我說的話,

但是我覺得更重要的事,

您應該尚未有小孩吧?

我想如果有小孩的話,

可能還得為了顧及小孩而逼迫自己繼續忍受這不讓自己滿意的婚姻,

這會讓您更覺得為難,

所以目前兩位尚未有小孩的狀況下,

事情也已單純許多。


所以還是先讓雙方都先冷靜幾天好了,

也許對方當時只是在氣頭上,

經過幾天冷靜、不爭吵,

或許對方也覺得自己有過錯的地方、也正在後悔...

若真有心選擇繼續維持婚姻,

重點就要從這次的爭吵中,

找到雙方未還共營婚姻的合宜相處之道!

希望對原PO有幫助,祝 幸福:)


--

All Comments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5-27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5-29
推+1
Adele avatarAdele2017-05-30
回原文,登記了法律上是夫妻要照法律流程辦離婚,索性時間很
短不致於有太多金錢牽扯,頂多是準備婚宴的費用。[一輩子很
長],如果要忍一輩子你可以嗎?婚宴取消更好,大部分的人會覺
得你沒結成婚,對不知情的你也就說沒結成就好了
Edith avatarEdith2017-06-03
自己思考好,兩個人先緩和情緒,一起討論是否真的要離婚?
確定好離婚就是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如此而已。主要
就是兩個人都思考溝通好很重要,不要留下遺憾。
Delia avatarDelia2017-06-05
專業推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6-09
建議多溝通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6-13
要仔細思考
David avatarDavid2017-06-16
人生是自己的,當初跟你有類似的情況...對方家人朋
友期待下而漸漸邁向婚姻這條路,但我想像未來如果因
此而不快樂我想我會後悔,因為太容易吵架還有許多規
劃無法磨合,所以當時我還是離開對方了.....雖然很多
婚紗那類的東西準備了,雖然尷尬不知如何收藏,但還
是要感謝當初下決定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