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離婚公證證人 -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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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版友們有些誤解,補充說明需要證人的部分

因為怕男方不願意支付扶養費,所以我們要去公證人事務所公證協議書

免去未來可能要訴訟的麻煩,並非只是去戶政事務所而已



想請問一下大家有沒有知道比較專業的證人

因為需要證人去公證事務所公證協議書

現場簽名蓋章,問了幾個親友都不願意

只好想辦法找職業的了,因為人不在台南

想先聯絡好直接去現場解決(法院附近),有人有推薦的嗎?

今天打了一通電話詢問,對方語氣超輕蔑的…實在是很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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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7-05-26
雖然我無法提供您公證證人的推薦名單,但我有一個想釐清
Kelly avatarKelly2017-05-27
的部分是,因為我看依據民法第1050條,它似乎只規定離婚
Una avatarUna2017-05-29
的要式性: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
Zora avatarZora2017-05-30
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6-02
第一,法條中提到的"證人"似乎不一定要是"公證人",因為
Mason avatarMason2017-06-03
像是民法繼承篇中對遺囑的規範中,就有分別提到"見證人"
Ina avatarIna2017-06-07
和"公證人",而在民法第1050條並未特別註稱為"公證人",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6-12
另外,證人的部分應該不一定要跟你們到"現場"簽名蓋章吧
Olga avatarOlga2017-06-13
?(還是這部分是戶政機關的人員跟你們說的?如果是的話,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6-15
那就只能乖乖遵守了~)不然的話應該是證人們事先在文件上
Necoo avatarNecoo2017-06-16
簽名,再交由兩位當事人拿到戶政機關辦理就合於法律了。
以上只是我對法條的認知,不敢保證絕對沒有錯,建議原po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6-21
保險一點還是可以先至戶政機關做確切的詢問,或許詢問後
反而可以省些事又省些心。 祝 順利:)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6-25
我問過,證人可以只蓋章人不需要到,只要確保這個證人知道你
們要離婚,當天夫妻甚至簽名即可,不用什麼印章,迅速又方便
。消息來自我戶政工作的同學以及即將要離第二次婚的準前夫..
...........
Freda avatarFreda2017-06-28
證人可以只蓋章人不需要到,只要確保這個證人知道這件事
即可,因為我離婚時,證人也沒有到場,只有簽名而已
Dora avatarDora2017-07-02
我們是去律師事務所簽協議書,二位律師當見證人,我問
過律師,說離婚去公證並不能保證對方一定會付錢。
Iris avatarIris2017-07-04
一般離婚證人只有戶政事務所的離婚用途,跟你要的目的不同
Lily avatarLily2017-07-07
若由離婚證人的途徑去找自然是找錯人,受人白眼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7-11
建議找律師當證人,並諮詢對方若跳票,該如何強制執行。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7-11
我推薦晚晴的黃秀惠律師,如果你急就花錢諮商。
祝福妳一切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