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噓文的刪除 - 婚姻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0-09-26T01:13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djboy (雞尾酒)》之銘言:

[恕刪]

: (3)法務站長的文章解釋 #1CbnnldF (L_LifePlan)
: 大家一直朝著"原則禁止,例外開放,且開放的部分最好由板主來管制"
: 來討論。可惜這句話的解釋範圍太廣,沒有任何的拘束力。例如用左前版
: 主的規範來套用。
: 原則禁止:無特殊情況下,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推噓文。
: 例外開放:文章作者覺得有問題時,可以刪除推噓文。
: 版主管制:文章作者要刪推噓文時,要把該人的文全部刪除。

錯誤一:不是解釋得通就表示別人可以接受
錯誤二:無視前後文

解釋:
這樣的套用違背了站長下一段的立論
a.認定po文與推文具有相同的言論價值、相同的獨立性,均應受到相同的保護。
b.板面的管制應有齊一性 .... 應該一樣將裁判的權力交給板主

真正對你的立論有利的是前一句:各板刪推文的規定仍維持各板自訂
不過若進入站規,各板刪推文的規定即使自訂也不能違反站規

: 「不允許刪除推噓文」有許多好處,我大概想到幾點:
: (A)言論自由:大帽子先扣下
: (B)管版方便:太方便了,反正就是不準,也沒有爭議
: (C)留証據告人:雖然無法避免文章作者修刪,但是總是比較容易看出。
: (D)其他:鼓勵推噓文,增加討論深度、避免廢文等等
: 在這麼多好處之下,為什麼站方仍然不直接去禁止刪除推噓文?

不妥一:用「大帽子」等負面言詞來給反面立論貼標籤

回答上面這個問題:因為在實務面上有刪除推噓文的需要
0.推文者要求自刪推文
1.在推文中出現比如說女性使用者的性愛光碟、裸照等下載連結
等待板主處理的時間越久,對公益的損壞越大
2.有時效性的資訊
常見的有賭盤資訊、或是例如折價卷板有專文讓使用者分享博客來折價卷

: 在法務站長的整篇文章中,真正有做出「實質」禁止的決策,僅只有一點:
: 「文章作者不能"修改"推噓文。」。剩下的部分都讓版主決定,也代表了法務
: 站長允許文章作者去刪除推噓文。為什麼?

錯誤三:自行編造不存在的論述

解釋:
法務站長的文章根本沒有提到「文章作者不能修改推文」或是類似的議題
上面有全文連結,有興趣的板友可以參照

: (4) bbs的文章
: BBS是由文章所構成,而非推噓文。推噓文是依附在文章之下,無文章即無
: 推噓文。大約在評論一個版面狀況時,往往取決於文章,而非推噓文有多精彩。

錯誤四:違反公告

解釋:
法務站長公告:
認定po文與推文具有相同的言論價值、相同的獨立性,均應受到相同的保護。

請勿再偷渡『推文依附在文章之下』之類的言論,謝謝

: BBS的文章還有一個特性:生命短!

[中間恕刪]

: 發生離題推文後,事後版主的裁決,有助文章討論嗎?答案是一點也沒有。
: bbs的文章的效益只有到晚上十二點,有如灰姑娘的魔法。過了時間,沒有人
: 在意昨天發生什麼事情。所以事後的裁決,對推文脫軌的文章作者而言,效益
: 幾乎是零。
: 簡單來說,文章生命周期太短,事後的版主裁決有如雞肋一般無用

錯誤五:板規的裁罰有延續性
錯誤六:有心要討論的其他人,可以選擇回文

解釋:
板主可以水桶離題推文者
事後的裁決無法拯救該篇文章,但是可以減少未來再犯的機會

如果有太多人在推噓文區裡亂
有心要討論的人可以選擇回文,如此即可延續該文章的生命週期
板主的裁決無需肩負拯救該文章的責任,因為該文章本身不需要被板主拯救

: (5)ptt的推噓文
[恕刪]

: (6)文章作者的權益
[恕刪]
: 推噓文的權益在言論自由的大帽子之下,被保障是無庸置疑。
: 文章作者的權益應該保障到何種程度?這就是問題所在。大概有幾項原因,
: 是要優先保障文章作者。
: (A) BBS是文章所構成,應該要鼓勵發文才是優先之道。
: (B) 若是想要認真討論,應該要回文;推文僅是次要討論管道,不應該干擾
: 文章作者。
: (C)推文依附文章之下,在BBS的版面也是文章所構成,文章的作者也標於其
: 前面。在二者利益相衝突之下,自然以文章作者為優先。(此點非程式限制)

對於上述違反站長公告的言論,在此感到遺憾

另外我想提問幾個問題:
1.為什麼「不想看到自己的文章被某人推或噓」是一種權益?
2.為什麼「不想看到自己的文章下面的推噓文吵架」是一種權益?
3.為什麼「文章下的推噓文離題」會貶損文章本身的價值?
4.假定上面的權益是共識(投票後決定應保障)
是否仍可符合「原則禁止、例外允許」的規範?
舉例來說,若板規如下制定:
a.離題嚴重之推文,可以原作要求、板主同意下刪除
b.離題嚴重之推文者,板主可以水桶處份

被推噓文亂的文章本身討論的價值並沒有減損,方便性也沒有降低
至於老是在推噓文裡亂的人,自然有板主依板規制裁
沒有必要無限度的(如現行板規)擴張原作者的權力

[其他恕刪]

再度強調,「例外允許」即為對發文者及公眾法益的保護而存在
並非主張禁止原作刪修推噓文者即不重視「對發文者的保護」
唯對推噓文是否該刪除的裁判權力應掌握在板主手上
使用推噓文發言的使用者才能得到一定的尊重

如果使用者認為某個板主對原作者的保護不夠(例:對推噓文離題的標準太放鬆)
應該循正常管道與板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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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婚姻

All Comments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0-09-27T19:20
PUSH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0-09-30T19:13
感謝解釋,想到一個問題,原作者自行離題推文與板友討論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0-10-03T23:36
然而之後因與其他板友一言不合,而去檢舉該板友離題推文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0-10-06T20:11
或原作者原文本就閒聊瑣事,推文者順其閒聊,就難以判定是否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0-10-11T13:10
離題,很希望知道關於這方面的判定是否有討論過一定的標準?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0-10-15T11:50
否則依然無法避免板主自由心證的問題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0-10-19T19:55
RJJ請上IRC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0-10-23T08:37
對了,本人理解djboy討論的出發點,在推噓文系統出現之前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0-10-27T14:28
上BBS主要是看文章的,甚至有些站是以「作者最大」來訂站規
而PTT站方認為推噓文與文章作者有相同的權利,算是較特殊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10-10-27T20:13
本人也相信有些人上板未必是看文章,而是為了看推噓文
djboy和站方的立論都沒有錯,不過既然這裡是批踢踢站,自然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0-10-28T09:29
以站方訂定標準與規範為最終遵循原則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0-10-30T01:08
站方當然不是最終遵循原則,不然就不會有人提告了
我只是針對這句話做出一點修正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0-11-01T02:15
啊,感謝指正:)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0-11-02T12:12
我也覺得很難界定"在推文亂"的定義...就像小君那篇文
一個"閱"字 原po小君沒意見 倒是其他人開始群起攻之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0-11-05T18:50
那麼該說是寫了"閱"字的我在亂 還是其他加以撻伐的人在亂?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0-11-08T01:43
本篇大致上都贊同 不過「離題『嚴重』」的判斷 未來可
能會產生爭端...操作者不可不慎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0-11-10T08:43
不想緊咬過去不放 但我推這篇的想法 個人覺得板主很重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0-11-13T05:35
要也很辛苦,不論drama或三舅,大家加油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0-11-17T04:17
感謝您提出另一個可能性,作者刪除自己挑釁推文後檢舉他人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0-11-22T04:00
確實有許多可能衍生的問題需要思考,雖然本人也認為自由心證
限縮在板主一人身上是比較簡單的,不過相信現在不少板友
對板主自由心證的部分相當有疑慮:)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0-11-23T23:22
正解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0-11-25T10:06
前幾天不是前版主和小組長在別人的參選文下吵翻天,我請兩造
私了或另開文再戰,不然是很不尊重原PO的. 居然有人說,原PO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0-11-29T08:48
都沒講話了,前版主和小組長尊重,他就會尊重,這啥邏輯.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10-12-01T12:53
是讚成原PO刪除嚴重離題文,就像在別人的參選文下吵與原PO
所PO之文無關之事.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0-12-04T14:04
樓上,你這五行的推文不是犯了自己的邏輯矛盾
在別人文章裡面討論其他文章的問題??
Kelly avatar
By Kelly
at 2010-12-05T16:00
你覺得是就是了啊,前2位版主都被爾等合力推倒了,又有啥好說
這麼有見解,要不要出來選版主啊,我一定會投你一票的,以下恕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0-12-08T17:09
不回應,此原PO若覺得我在Prius下這幾行推文,甚或其它推文,
離題,可逕行刪除. 哪有空跟一天到晚為了反而反的人辯.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0-12-13T01:58
可是看起來antler你確實是在他人文下講自己的不爽事耶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0-12-14T11:03
syl你可以po一篇認真文,讓大家推「閱」 可逐漸推廣這種用法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0-12-15T09:06
等syl真的去發了,又會有人轟說與婚姻版無關了,人人心證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0-12-19T21:57
皆不同,可否刪除推噓文,讓原PO自己去認定就好,無給職版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0-12-20T02:31
主,會累死也會變箭靶.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0-12-24T17:06
以下恕不回應,想針對我的,儘量上,我不像L有那麼多閒工夫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0-12-29T10:27
推不推廣對我來說沒差啊 拜閱或批閱都是閱~各人看法不同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11-01-02T19:27
另外基本上我對甲在乙文中怎麼推文是不太在意的
所以才會問到底是寫那個字的人在亂 還是其他對這個字敏感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1-01-03T19:13
的人?因為基本上原po也說可以接受 沒有意見了(攤手)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1-01-08T12:06
不要再講什麼合力推倒了 被拔除又不是被罷免 是自己跌倒吧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1-01-13T02:56
都已經在選新版主了 以前的版務狀況可不可以不要再來= ="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1-01-17T23:23
我看syl那段文字有點情緒,所以以為你還在意。既然只是舉例
說明而已那就算了別理我的建議。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1-01-22T06:02
我是不知道antler和油電車有什麼恩怨,但只看推文會覺得你扣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1-01-25T01:51
了他一個「為反而反」的帽子,又「不想再跟他辯」。感覺很像
一個打了人一拳就跑很遠的人。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1-01-27T20:37
W大把我扣了一個打人的帽子,那接下來推文愈推愈遠,是否
就變成"antler打了人就跑"的網路謠言,那跟某君發文發到最後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1-01-29T07:36
我不在意啦 :) 文字果然會令人誤會~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1-02-03T04:44
只是最近在某兩篇文章裡一直被拿來當例子 所以提一下
不過這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角度不是嗎?自由心證的盲點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1-02-07T13:12
變成"母親節在上網沒陪女兒"有何不同?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1-02-12T01:59
啊你果然又回了 XDD 好啦不逗你了 你說的演變很有道理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1-02-12T05:54
我也覺得板主不能說是被推倒的,已經被警告,再犯能怪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1-02-17T03:05
(我不要再回了,P大有寫信跟我解釋,我也有跟他解釋了)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1-02-17T09:32
到板友身上嗎?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1-02-22T07:21
算不算被推倒的很難講。但我確定沒有板眾想撲倒他。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1-02-26T21:35
我是贊成 antler 在推噓文的看法,也就是別利用推噓文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1-03-01T13:57
發表與本篇不相干的言論
所以才會提醒antler別犯了邏輯矛盾,這樣述理才有力量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1-03-03T10:04
可能那二句推文冒犯了antler大,所以才有以上回應,這已非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1-03-06T12:34
本意,所以用私信跟antler大說明與道歉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1-03-11T12:00
有人刪除自己的挑釁推文再檢舉別人喔?板上不會有這種黑心
行為出現吧?雖然我來不久,倒還沒遇過這種人,好可怕喔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1-03-12T11:46
很不巧我的美體板上有出現過...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1-03-17T06:20
這個嘛~~~不是我不回應,而是我們二個人的思考方向有很大差
異,所以再回下去就只剩筆戰而己。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1-03-17T21:18
所以就不回文了;謝謝你認真的回應我。

夫妻吵架~~~~錯的都是媳婦的錯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0-09-26T00:51
和婆婆的冷戰已經進入第7天了 其實真的覺得蠻心酸的也心寒吧 或許在怎麼好,媳婦畢竟是外人 或許這些事情在我娘家是真的沒發生過 就算弟弟跟弟媳吵架 爸爸媽媽也不會只袒護自己小孩 更不會向我跟我妹說弟媳的不是 我也真的把弟媳當自己的妹妹在看待 但是今天讓我深深覺得, ...

推噓文的刪除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10-09-25T19:49
(1)為什麼上次版務討論時,不提出? 若是對現有政策滿意的話,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回應,減少刺激, 讓話題自然消失啊。特別推薦Depreciable的簽名檔: 敵將初PO文者,發動鼓舞特技,命小兵起鬨先酸已婚與否? 敵將再PO文者,令智將上陣單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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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niel
at 2010-09-25T13:55
你已經很好命了 (有二十四小時保姆 休旅車 甚至更多你老公給予你的物質生活 ) 而且你不承認你是後媽 表示前妻小孩的事你也不想管 那不管最好 什麼都不要管 但不要想你的老公不管 就像大家所說的 血緣是斷不掉的(很訝異有and#34;退出and#34;的說法) 你擔心以後前妻小孩三十四十歲後還跟老 ...

我的天啊~~po你媽也有閃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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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ilbert
at 2010-09-25T12:49
最近版上氣氛不太好 我看我出來彩衣娛版眾好了 話說~~我沒有離婚!!最後還是沒離啊~~~ 但是,也因為離婚風暴,讓我們夫妻倆談了很多 沒錯!!原來我先生一直相信我只是說說的,我不會真的and#34;拋夫棄子and#34;一個人離婚快活去 但前陣子,我想了很多 我還很罕見捨得的,自己買了機票,去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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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
at 2010-09-25T12:47
在婚姻版已經潛水很久了~ 今天閒逛剛好看到有人寫的一篇文章 講的是女人要愛自己 與大家分享一下~ ------------------------------------------------------------------------------ kafka一直覺得叮噹猜不透的這首mv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