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噓文的刪除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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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什麼上次版務討論時,不提出?

若是對現有政策滿意的話,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回應,減少刺激,

讓話題自然消失啊。特別推薦Depreciable的簽名檔:

敵將初PO文者,發動鼓舞特技,命小兵起鬨先酸已婚與否?
敵將再PO文者,令智將上陣單挑,斥其板規看無?損血五成。
敵將三PO文者,發動忽視特技,嘻笑轉移話題,令其不悅不了了之。

(2)為什麼現在要寫?

因為上次一直手癢,很想寫;但是因為(1),只好殘念。可惜沒有辦法

去BM版上戰一下,看看各種論點。

寫作,有時候沒有什麼目的,只是心情的發洩與無閒時間的填補。所以

有許多立論基礎我就省略,還有一堆法律規範也省了。

(3)法務站長的文章解釋 #1CbnnldF (L_LifePlan)


大家一直朝著"原則禁止,例外開放,且開放的部分最好由板主來管制"

來討論。可惜這句話的解釋範圍太廣,沒有任何的拘束力。例如用左前版

主的規範來套用。

原則禁止:無特殊情況下,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推噓文。
例外開放:文章作者覺得有問題時,可以刪除推噓文。
版主管制:文章作者要刪推噓文時,要把該人的文全部刪除。

「不允許刪除推噓文」有許多好處,我大概想到幾點:

(A)言論自由:大帽子先扣下
(B)管版方便:太方便了,反正就是不準,也沒有爭議
(C)留証據告人:雖然無法避免文章作者修刪,但是總是比較容易看出。
(D)其他:鼓勵推噓文,增加討論深度、避免廢文等等

在這麼多好處之下,為什麼站方仍然不直接去禁止刪除推噓文?

在法務站長的整篇文章中,真正有做出「實質」禁止的決策,僅只有一點:

「文章作者不能"修改"推噓文。」。剩下的部分都讓版主決定,也代表了法務

站長允許文章作者去刪除推噓文。為什麼?

(4) bbs的文章

BBS是由文章所構成,而非推噓文。推噓文是依附在文章之下,無文章即無

推噓文。大約在評論一個版面狀況時,往往取決於文章,而非推噓文有多精彩。

BBS的文章還有一個特性:生命短!

以it855407的 #1CbSB9D7 (marriage) 文章算是一個不錯的例子。在被推到爆

的熱門情況下,他的生命只有短短的一天不到。從9/19 15:59 貼出後,到 9/19

結束時,整個文章的生命就沒有了。第二天的幾個推文,也根本沒有人理。

綜觀整個BBS生態,除非特例(像 #1CcWJBBg (marriage)),否則一篇文章的生

命往往只有一天不到,還真的有點可悲。

#1CbSB9D7 (marriage) 還告訴了我們一件事:推文者開始離題後,文章作者

若不採取刪除的手段,是完全沒有辦法控制言論的走向。該篇文章就在閱與韓國

問題之下,讓原作者的心意被犧牷了。即使文章作者再三的大力呼喚,仍然無法

阻止這種惡化的情況。

或許刪除離題的推文可能可以解決,但是刪除推文時,也會影響他人推文的

意願。就像我之前的 #1CcK0RYU (marriage) 文章一樣,刪除會有限制發言的

意願。

發生離題推文後,事後版主的裁決,有助文章討論嗎?答案是一點也沒有。

bbs的文章的效益只有到晚上十二點,有如灰姑娘的魔法。過了時間,沒有人

在意昨天發生什麼事情。所以事後的裁決,對推文脫軌的文章作者而言,效益

幾乎是零。

簡單來說,文章生命周期太短,事後的版主裁決有如雞肋一般無用


(5)ptt的推噓文

推噓文的BBS的重要性非常高。在沒有推噓文時,一行文或是聊天文,往往充斥

著版面。有了推噓文之後,整個版面清爽N倍。以我個人角度來說,推噓文是讓BBS

成功的主因。其他像是用推文可以與人快速的回應,並且讓大家參加。推噓文的N

個優點,小弟我不多說了,實在太棒的發明。

推噓文在文意表達與討論上,倒是有一個大缺點:插話與字數 的限制。所以

若是想要表達自己完整意思,多會選擇用回文的方式。有些版面會有推文間距

十秒的限制,大概也是鼓勵推文用來表示個人的贊同反對,若是有較多意見時

則建議使用回文的方式。

(6)文章作者的權益

以我 #1AC65bjA 文章來說,沒有記錯,單單用打的就快三小時,這還不包含

寫之前的構思。當我非常認真的回應卻被人用離題推文煩擾,像是討論「婚姻

中的嬰兒大便如何處理」,我完全不能接受。

或是用#1CbSB9D7 (marriage)來看,此篇文章直接毀於離題的推文手上。任

何事後的補救均沒有任何意義;作者的心血己經付諸東流。

推噓文的權益在言論自由的大帽子之下,被保障是無庸置疑。

文章作者的權益應該保障到何種程度?這就是問題所在。大概有幾項原因,

是要優先保障文章作者。

(A) BBS是文章所構成,應該要鼓勵發文才是優先之道。

(B) 若是想要認真討論,應該要回文;推文僅是次要討論管道,不應該干擾
文章作者。

(C)推文依附文章之下,在BBS的版面也是文章所構成,文章的作者也標於其
前面。在二者利益相衝突之下,自然以文章作者為優先。(此點非程式限制)

通常會來BBS貼文章的作者,就是希望得到大家的回應;若只是想發洩,FB應

該是更適合的管道。基於此點可以發現,極少數的作者會去刪除推文;就算他

己經被騷擾,還是很少刪除推文。會去刪除推文者,通常是氣到某種極限才會

執行;而且一但執行後,往往回應的人就會急速下降,與文章作者的原意相

違背。(以上是個人經驗,沒有案例)

所以「刪除推文」這項工具,文章作者通常是在不得己的情況下才使用。

(8)發文的本質

回歸原點:「你覺得自己的文章重要嗎?」

每個人玩bbs的目的不同。有人當作言情小說來編故事,把文章砍光了也不

心疼。有人覺得推文才是最重要,因為代表眾人的意見。有人覺得反串比較

重要,用網路來測試人心的極限。

也有一種人,是認真的在寫每一篇文章。無論是自己主動發言,或是回應的

每一篇文章,這種人都很認真對自己的文章負責。

BBS的立站基礎在文章,是否由上述這種人為基石所構成,很難以證明。但

是在討論時,我們均假設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的嘔心瀝血之作。不過推文並沒

有辦法用同等對待,或是說許多的推文真的閒聊或隨意幾字而己。

(9)結論,總是有要結論

放開所有法律原則或是程式設計的問題,說穿了,就是「你怎麼看待

你的文章?」

像我這種每篇文章都很認真的回應,要我去忍受那種隨意離題、滿天亂戰的

推噓文,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所以我會支持文章作者有權利可以刪除推噓文。

若是被我刪後推文後但又覺得自己是善意討論者,可以用回文的方式來表達。

回文的方式,一來論述完整不受干擾,二來也代表你對此意見的重視(回文比

推文的重視程度要高很多)。

(10)後記

這篇短文,是在照顧小孩之餘,斷斷續續寫成。其實還有很多的想法與補

述,但是己經無力,就不在多言。我隨意估算一下,這篇文章大約花了我二

個小時,構思的時間更是遠遠超過。

若是要寫的非常完整,大約需要2~3天的完整時間才可能;回過頭來,BBS

上,也不用太認真啦;ptt名言:「認真就輸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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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blog,懷念的山外幫
http://blog.pixnet.net/djbo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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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10-09-27
你要加'之我見'三個字啊~
Kumar avatarKumar2010-09-28
你認真了, 可是我也很認真的看完了囧 認同這篇論點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0-09-30
有差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10-10-03
如果不為了 P 幣,小作家比較好。
David avatarDavid2010-10-04
為什麼是小作家不是word?
John avatarJohn2010-10-07
word檔案很大?
Harry avatarHarry2010-10-07
小作家是純文字編輯器。Word 要錢。
Noah avatarNoah2010-10-10
阿宅用 UltraEdit..
Lauren avatarLauren2010-10-11
實際上不完全沒用,至少大家會知道幾個特定人士不喜歡文章
推文離題。
Connor avatarConnor2010-10-12
不過這讓我想到一些不錯的idea。
Lucy avatarLucy2010-10-12
另外我一個簡單的想法,你的結論要真的能成立的前提必須是
大部分的人想法都跟你一樣才可以呢...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0-10-16
你要避免離題 直接禁止聊天就好...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10-18
非常感謝您認真寫這篇文章,有許多點值得思考,也是個人從
Connor avatarConnor2010-10-21
加入PTT站後一直思考至今的問題,雖然對於強調推噓文亦為其
言論自由的人之想法,真的很難找到可保障雙方的方式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10-22
之前曾有個討論串「po文又刪文有這麼嚴重嗎?」也是在討論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10-23
究竟BBS文章作者如何看待自己的文章,亦值得深思
Kyle avatarKyle2010-10-24
樓主何不出馬參選,畢竟頗有見地的.
Necoo avatarNecoo2010-10-26
不認為BBS文章生命短耶,常多年後還姑的到自己的文章,頗嚇人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10-29
無罪推定是要通用的,當你認為發文者都是善意的,那你同時
也必須賦予推文者同樣的立場...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10-29
版主快選出來吧,今天看到洗版成這樣,真是嚇一大跳.
Linda avatarLinda2010-11-03
推文者離題都是善意的,而非刻意。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11-07
相對來說,當你認為推文者離題是惡意的時候,你也必須認為
發文者修文也是惡意以此去訂定。
Jack avatarJack2010-11-08
無罪推定...應該不是這樣用的,應該不是用在言論自由上的.
Hardy avatarHardy2010-11-08
無罪推定...在沒有任何確切證據下,不能證明其為有罪.而言論
Carol avatarCarol2010-11-12
已經擺明在那裡了,難道我明寫著問候對方家人,只要一直主張
我是善意的就可以了嗎.言論的呈現本身就是一種證據.
Jack avatarJack2010-11-13
a大,我想,應該知道他的意思就夠了,不需要太計較名詞啦..
Emily avatarEmily2010-11-16
:要計較啊,不然怎麼會有今天的局面. 且這樣會誤導小白兔耶
Jacky avatarJacky2010-11-17
雖然之前的事,跟我現在想的,是一嗎歸一碼,但不太想看到那種
事再發生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10-11-19
禁止推文離天就是直接禁止與文章無關的離題推文 只要板
規定了禁止離題推文否則一律水桶 作者就不用費心管制了
Faithe avatarFaithe2010-11-21
這種規定某些板已經有了...
水桶一兩個之後 就沒人敢離題了XDD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11-22
不過他訴求的是,等板主上來處理就已經離題離很大了。
對她認真發表的文章來說,就好像文章已經死了一樣。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0-11-24
不然就來個雙面刃,可以刪推文,但是要保留證據,然後板主
上來之後由板主重新裁定推文離題與否,若推文離題則水桶離
Una avatarUna2010-11-25
今天這樣叫洗板嗎? 應該是因為沒人發新文啊
Irma avatarIrma2010-11-28
然後就會去組務版申訴版主了.善意惡意認定,人人皆同嗎
Tracy avatarTracy2010-12-03
題者,若板主認定無離題,則水桶刪推文者。
就連現實法律的法官認定都不是人人皆同了,板主也只能盡力~
Oliver avatarOliver2010-12-07
我覺得這樣蠻麻煩的 聊天就是你一言我一句 備份刪除 接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12-10
著有人聊又要備份刪除一次 你可能PO次文要備份好多次XD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0-12-14
18078~18022,按兩次PgUp吧,至少我在這裡三年沒見過.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0-12-17
更簡(麻煩)的方法就是,固定請一批人輪流24小時常駐板面~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12-17
由三舅板主支付薪水
這方法不錯!還可以讓大家賺外快
Ida avatarIda2010-12-19
無給職要做到這樣哦,三舅你若樂意,我也樂觀其成.
一小時一百嗎, 別鬧了~
Joseph avatarJoseph2010-12-22
也是可以訂幾條交付板眾投票啊...
Ida avatarIda2010-12-24
senjor由板主每次判定的作法...你會變箭靶哩
Erin avatarErin2010-12-29
離題聊天禁止與否須要徵詢婚姻板眾的意見 如果多數板友
不在乎離題 那我覺得也沒有禁止的必要
Connor avatarConnor2011-01-02
板規的基本就是要讓板主能夠正常執行...
所以如果要我管的話,我還是會堅持我當初的想法啦...
Megan avatarMegan2011-01-05
那fairycakes你出來選版主吧~這麼有見解且覺的可行,我會投
你一票的.
Hazel avatarHazel2011-01-08
現在有種 Show me the 板主 的感覺
Megan avatarMegan2011-01-11
我有想過 不過最近太忙了 所以把我想到各種方案的利弊
講出來讓大家參考...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1-12
三舅,曾有個覺得自己有時間,也什麼都可行都好的人,做了不
到一個月,就...逃走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1-16
所以我說過我習慣無為而治了,板主能參與的越少越好。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1-16
三舅這點我同意 本來就應盡量放板友自由 應該是在不得
已的情況下才能限制權利...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1-21
女兒坐在我腳上看 四千金,有機會再回應吧 xd
Queena avatarQueena2011-01-26
原PO趁機放可愛女兒閃光彈...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1-28
所以還要建議三舅推噓文離題者,由版主浸水桶嗎?放大絶吧,
去組務版申訴版主事小,若有人太閒了,就去告版主妨礙言論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2-01
自由呢? 別說不可能,網路上本來就什麼人都有.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2-01
我並沒有建議三舅這樣做...我只是提出某些板的作法 如
果你問我的意見 我會跟你說 我並不在乎別人在我文章底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2-01
下聊天 但今天DJBOY提出這樣的論點 代表有些人很在乎
婚姻板板友如果多數認為很在乎 那就應該考慮如何防止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2-04
三舅你自己斟酌吧,得去睡了,明天一早還得帶小孩去吃早餐
Hardy avatarHardy2011-02-06
如果多數板友同意這種作法 我不認為禁止在文章底下離題
聊天有妨礙言論自由的餘地 因為想聊天的還有其他管道可
以聊...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2-09
轉頭:「媽我上電視了!」 喔不還是這是控制碼?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2-14
這個簽名檔真的很經典!
Jack avatarJack2011-02-18
好有深度的討論
Tracy avatarTracy2011-02-21
個人覺得閱、END、喔這種推文真的很不尊重原PO,這種被刪
Lydia avatarLydia2011-02-21
我也沒意見,另外我覺得若原PO覺得偏離主題,他不開心了,也
修文請板友別這樣,明知故犯被刪我也認同,其他的應該互相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2-25
尊重比較妥當。另外,(B)是不"準"確,還是指不"准"許?
再來是"再"貼上來,對吧?剛好看到,提一下,請別介意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2-26
喔不,這跟我的ID不一樣,我對號入座了有請Plz鞭我
Poppy avatarPoppy2011-02-28
這一篇文章值 0 元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3-03
喔喔沒關係啊,誤打ID很常見,有改正就好不用抱歉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3-07
推你的認真 還有兩位候選人的回應:)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3-08
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