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說要告我們遺棄罪 - 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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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媽個性不合,常常吵架,我媽想要離婚,

我爸簽字的條件就是不會給一毛錢,要走的話一分錢也別想拿!!

所以一直沒有離成



我媽沒有高學歷沒有工作,現在這個景氣也很難找到維生的工作,

前陣子他們吵架,我爸動手打人,所以我媽申請了保護令,

我爸知道我媽要告他,所以收斂不少,比較少出去喝酒,

農曆年節兩人相處還算和樂,不過前幾天又吵了起來,

因為我爸會動手,又很容易借酒裝瘋,所以我姐帶我媽先離開家到外面住




今天我爸對我們說,要把錢花光,而且不幫我們付學費,

(四個小孩,都已成年,三個還在唸書),然後告我們遺棄罪,

請問大家,這樣子的狀況會構成棄罪嗎?

我有查刑法,應該是不構成,那民法呢?

還想問看看,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我們家荒唐的狀況?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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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09-02-06
到戶籍所在地法院窗口詢問.義工會幫你解答
Belly avatarBelly2009-02-09
你爸65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