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和女同事單獨去宜蘭 - 婚姻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Dcntw (蝦米)》之銘言:
: 感謝大家的打氣和見解,我隨時準備好獨身一人,不求財產,
: 不會爭吵,只想自由.......

曾有人這麼說:婚姻制度保障女方,一夫一妻保障男方

古早原始人,女生要生育,懷孕無法打獵採集,生存困難,不受保護

假如原始男人都不負責,那後代無法繁衍,人類會滅絕,所以有婚姻制度要男的負責

但社會發展,開始有貧富差距,有錢人可以娶一堆老婆,那其他男的沒老婆,不受保護

所以規定一夫一妻,保障每個人都有一個配偶的機會。



簡單講,你今天不去告通姦,就是立下最壞示範

以後男的不怕通姦被處罰,女的不怕當第三者,有錢人可以娶(或玩)一堆女人

那其他男的沒老婆,回到以往古代沒有一夫一妻的原始社會弊病

那我們沒錢男就不用混了啊

所以你就準備蒐證,到時兩邊都要告,你不告,談兩願離婚,搞不好他還對你提條件,
搞不好還要你返還結婚贈與(聘金禮品等),你會很麻煩。

--

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1-02-26
最原始好像是母系社會,男人根本不重要....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3-03
母系社會就是豢養一堆男人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3-04
原始社會也有很多種型態,你說的是採集型的吧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3-06
再者更原始社會,連社會型態都沒有的原始人
應該是比較傾向我說的那種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3-09
要不要告還要背負社會示範責任,好沉重啊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3-10
我去"陪審"(?)過耶 法官還會一直苦苦勸說
"要不要復合""想清楚了嗎?""小孩有協議好嗎~"
David avatarDavid2011-03-10
法官都超佛心的...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3-14
法律規定的啊
David avatarDavid2011-03-16
真的喔? 他們是因為規定要勸說?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3-17
法律規定訴請離婚要先經法院調解,調解不成才進入訴訟
Damian avatarDamian2011-03-18
通姦舉證不是要當場捉到"性器接合"嗎?= =??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3-22
要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