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感.. - 家務

By Barb Cronin
at 2007-07-27T07:46
at 2007-07-27T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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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twu (俱懷逸興壯思飛)》之銘言:
: 據我所知,我阿姨不是沒跟我表妹要過錢..只是很難要到錢
: (後來是夫妻一起住家裡後,一個月一萬塊,多就沒有)
: 要久了,她也懶的再開口要,畢竟她也是有尊嚴的....又不是在求什麼
: 那她不去向外面借,也別無它法了..總不能要她去跳樓
: 我表妹的一萬塊問題不在於我認為的夠不夠
: 而是光支付他們自己夫妻的開銷(如果居住空間折算成房租的話)都不夠
妳一直在折算房租,那請問他們當初住到阿姨家的時候,
阿姨跟他們拿錢是以房租的名義嗎?
我不太清楚這個房租到底是妳在在乎還是妳阿姨在乎。
若是你在在乎,我覺得,那是人家家務事,人家想給自己女兒住,
並不代表結了婚以後她就要開始跟自己女兒收租金,這樣真的很詭異。
但是若是你阿姨也這樣想,那就應該把他們請出去,
把房子另外租出去收租金。
不過如此一來,這對夫妻就會在外租屋,那麼拿給妳阿姨的錢一定更少。
一般而言小家庭在外租屋的費用約一萬~兩萬。
若以最低一萬來算好了,若妳表妹再給媽媽一萬,她老公也給爸媽一萬,
那這樣他們只剩下兩~三萬元,妳覺得兩~三萬元夠過日子嗎?
那麼自然會減少孝親費的支出,甚至就剩下五千塊......
我想,妳阿姨會更痛苦。:)
: 我阿姨也沒強留我表妹在家裡,只是我表妹覺得她爸剛過世,弟弟又在當兵
: 她還是住家裡比較好...
所以她是想要陪自己媽媽的,而她媽媽也願意給她陪。
你的說法才會變成不近人情,女兒沒有付房租或是夠多的錢就不能住媽媽的房子,
你的觀念在這部分又是怎麼一回事?我相信妳阿姨不可能這麼想。
: 現在她弟要退伍了,她就去外面買好房子了..
: 基本上,我表妹是個很直的人,有什麼不滿的小事都會跟我說..
所以是她們親子溝通有一些問題,不是嗎?
否則以妳表妹這麼直的個性,事情早就吵完也解決完了。
: 二十年來看不出他們家親子之間有什麼嚴重的不愉快(平常小衝突每個家庭都會有)
: 至於小家庭背房貸..小家庭自己的開銷..
: 沒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結婚後更有自己的家庭要養..
是的,這是重點。別忘了他們日後還有孩子要生養。
: 只是當自己的原生家庭都過不下去時,且以前都相處愉快,父母也很有責任時
: 是否一定要堅持自己的人生規劃,自己想買多大的房子,想何時買房子
: 這些沒有任何調整空間嗎?
若他們不買自己的房子,
是不是就該背著「在媽媽家住卻不付房租」的罪名過下去?
很多媳婦被要求跟公婆同住,但是我還沒聽過會被要房租的,
如果有,大部分人都會覺得那公婆死要錢。
(設想一下吧:若你以後跟公婆同住,還被公婆要求要租金,
那妳會不會跟老公吵:那我們出去自己租屋還可以有自己的小天地,
幹嘛跟你爸媽住在一起看你爸媽臉色?
另外,若妳表弟現在結了婚跟阿姨同住,你會覺得他該給阿姨租金嗎?
這跟性別是否也有關係?)
因為在現在這個時代,婚後願意跟爸媽同住的人不多了,
所以,除非長輩觀念比較新,不想跟兒女同住,
否則這樣的居住模式他們會比較甲意。
一旦存了頭期款買了房子之後,其實那個貸款就跟租屋差不多,
這還蠻符合妳希望若不給多一點錢就該搬出去的邏輯。:p
但是我只能說,如果他們夫婦倆搬出去,對妳阿姨絕對沒有好處。
這個年代媳婦都不太願意跟婆婆住了,更何況是女婿跟丈母娘住?
他們願意跟父母住在一起,對妳阿姨而言其實較為有利。
只是在經濟上可以再討論,例如家用品是妳表妹買之類的。
但是我沒看出他們有效率討論的任何內容。
所以,我覺得你應該也看得出來他們的相處模式有一些問題了,
而不是妳所說的相處愉快。
再者,夫妻倆六萬元並不多,住在媽媽家也是因為媽媽願意給他們住,
講得白話一點,給媽媽一萬元已經算多了。
更何況你不應該把夫妻倆的薪資加起來合併計算,
妳阿姨是妳表妹的媽媽,而不是她老公的媽媽,她老公也有自己的爸媽要養。
(若也是一萬的孝親費,我想請問你,剩下四萬塊怎麼規劃未來?
而看來你的意思是應該給到兩萬以上,那麼剩三萬......,
若她老公也比照辦理,那他們就剩下兩萬......
即使她老公也是住在阿姨家,但是我相信這不是他們所願意的,
否則他們就不會急著買房子了。
另外再回頭看你阿姨的理財,女兒給一萬,加上自己的工作,
兒子即使賺得再少當然也是需要按比例拿出來,那麼其實生活應該是綽綽有餘的,
除非房子還有房貸~但是我看來是沒有。
那麼一個人用兩萬塊左右過日子,加上你之前其實也借了她一點錢,
那她的日不敷出是怎麼一回事?
若妳阿姨要跟表妹計較生活費或是什麼租金的,可以理所當然提出來,
甚至趕他們出去自己租屋,但是我相信這樣對彼此都沒有好處。
我提出幾個方法,你可以給妳阿姨和表妹參考。
第一個就是阿姨去跟她們住,原來的房子出租。但是妳表弟就得自己想辦法。
第二個就是他們繼續住阿姨家,新買的房子出租。
然後家用再討論,哪些東西該誰買。
若都不可能,那麼妳阿姨拿到的錢勢必會比一萬更少。妳該考慮考慮。
因為若搬出去,一方面是他們有房貸支出,有理由減少拿錢的比例,
一方面這下子女婿根本不需負擔丈母娘要的費用~除非妳表妹賺的比較多,
否則她跟本沒理由跟自己老公拿給阿姨的費用。
更不用說懷孕時與生產後,妳表妹喪失工作能力的時候,該怎麼辦?
同住對妳阿姨的好處絕對比較大。
所以你一直在算如果給房租怎樣怎樣的,我覺得很有趣。
若要算得這麼清楚,那麼我相信你阿姨佔不到什麼便宜。
以一般的情形來說,
若婚後兩個人賺不到八萬十萬,卻給孝親費一萬已經算非常多了,
我想你還沒結婚,或許不太清楚中間微妙的感受。
這一切的事情,癥結點都是因為大家都沒什麼錢。
你心疼你阿姨,可是也該想想這對夫妻賺的錢並不多,
傾盡全力把錢全部掏出來讓爸媽過得好是很好的,但是沒做到你也不能怪些什麼。
成立了一個新家庭,幫自己的小家庭優先著想是應當的。
況且,養兒本就不是為了防老,養兒是為了自己生育願望的達成以及相處的快樂,
你把養兒女比喻成純商業性的住店關係,那麼反而對親子關係是一種侮辱。
現在只能指望你表弟開始賺錢,這樣你阿姨會比較寬裕些。
表妹夫婦買了房子也不代表就不給孝親費了,
我覺得整件事情只是你給阿姨錢,阿姨沒跟自己女兒要錢,
你阿姨也壓根沒打算還你錢,準備賴債,
然而你看了表妹他們竟然還自己買了房子,心理很不平衡罷了。
跟什麼親子關係的根本無關。
所以我覺得你要嘛就去跟阿姨要錢,要嘛就是跟表妹拿錢,拿本票,
如果錢拿回來了,我相信妳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就會大不相同了。^^
--
: 據我所知,我阿姨不是沒跟我表妹要過錢..只是很難要到錢
: (後來是夫妻一起住家裡後,一個月一萬塊,多就沒有)
: 要久了,她也懶的再開口要,畢竟她也是有尊嚴的....又不是在求什麼
: 那她不去向外面借,也別無它法了..總不能要她去跳樓
: 我表妹的一萬塊問題不在於我認為的夠不夠
: 而是光支付他們自己夫妻的開銷(如果居住空間折算成房租的話)都不夠
妳一直在折算房租,那請問他們當初住到阿姨家的時候,
阿姨跟他們拿錢是以房租的名義嗎?
我不太清楚這個房租到底是妳在在乎還是妳阿姨在乎。
若是你在在乎,我覺得,那是人家家務事,人家想給自己女兒住,
並不代表結了婚以後她就要開始跟自己女兒收租金,這樣真的很詭異。
但是若是你阿姨也這樣想,那就應該把他們請出去,
把房子另外租出去收租金。
不過如此一來,這對夫妻就會在外租屋,那麼拿給妳阿姨的錢一定更少。
一般而言小家庭在外租屋的費用約一萬~兩萬。
若以最低一萬來算好了,若妳表妹再給媽媽一萬,她老公也給爸媽一萬,
那這樣他們只剩下兩~三萬元,妳覺得兩~三萬元夠過日子嗎?
那麼自然會減少孝親費的支出,甚至就剩下五千塊......
我想,妳阿姨會更痛苦。:)
: 我阿姨也沒強留我表妹在家裡,只是我表妹覺得她爸剛過世,弟弟又在當兵
: 她還是住家裡比較好...
所以她是想要陪自己媽媽的,而她媽媽也願意給她陪。
你的說法才會變成不近人情,女兒沒有付房租或是夠多的錢就不能住媽媽的房子,
你的觀念在這部分又是怎麼一回事?我相信妳阿姨不可能這麼想。
: 現在她弟要退伍了,她就去外面買好房子了..
: 基本上,我表妹是個很直的人,有什麼不滿的小事都會跟我說..
所以是她們親子溝通有一些問題,不是嗎?
否則以妳表妹這麼直的個性,事情早就吵完也解決完了。
: 二十年來看不出他們家親子之間有什麼嚴重的不愉快(平常小衝突每個家庭都會有)
: 至於小家庭背房貸..小家庭自己的開銷..
: 沒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結婚後更有自己的家庭要養..
是的,這是重點。別忘了他們日後還有孩子要生養。
: 只是當自己的原生家庭都過不下去時,且以前都相處愉快,父母也很有責任時
: 是否一定要堅持自己的人生規劃,自己想買多大的房子,想何時買房子
: 這些沒有任何調整空間嗎?
若他們不買自己的房子,
是不是就該背著「在媽媽家住卻不付房租」的罪名過下去?
很多媳婦被要求跟公婆同住,但是我還沒聽過會被要房租的,
如果有,大部分人都會覺得那公婆死要錢。
(設想一下吧:若你以後跟公婆同住,還被公婆要求要租金,
那妳會不會跟老公吵:那我們出去自己租屋還可以有自己的小天地,
幹嘛跟你爸媽住在一起看你爸媽臉色?
另外,若妳表弟現在結了婚跟阿姨同住,你會覺得他該給阿姨租金嗎?
這跟性別是否也有關係?)
因為在現在這個時代,婚後願意跟爸媽同住的人不多了,
所以,除非長輩觀念比較新,不想跟兒女同住,
否則這樣的居住模式他們會比較甲意。
一旦存了頭期款買了房子之後,其實那個貸款就跟租屋差不多,
這還蠻符合妳希望若不給多一點錢就該搬出去的邏輯。:p
但是我只能說,如果他們夫婦倆搬出去,對妳阿姨絕對沒有好處。
這個年代媳婦都不太願意跟婆婆住了,更何況是女婿跟丈母娘住?
他們願意跟父母住在一起,對妳阿姨而言其實較為有利。
只是在經濟上可以再討論,例如家用品是妳表妹買之類的。
但是我沒看出他們有效率討論的任何內容。
所以,我覺得你應該也看得出來他們的相處模式有一些問題了,
而不是妳所說的相處愉快。
再者,夫妻倆六萬元並不多,住在媽媽家也是因為媽媽願意給他們住,
講得白話一點,給媽媽一萬元已經算多了。
更何況你不應該把夫妻倆的薪資加起來合併計算,
妳阿姨是妳表妹的媽媽,而不是她老公的媽媽,她老公也有自己的爸媽要養。
(若也是一萬的孝親費,我想請問你,剩下四萬塊怎麼規劃未來?
而看來你的意思是應該給到兩萬以上,那麼剩三萬......,
若她老公也比照辦理,那他們就剩下兩萬......
即使她老公也是住在阿姨家,但是我相信這不是他們所願意的,
否則他們就不會急著買房子了。
另外再回頭看你阿姨的理財,女兒給一萬,加上自己的工作,
兒子即使賺得再少當然也是需要按比例拿出來,那麼其實生活應該是綽綽有餘的,
除非房子還有房貸~但是我看來是沒有。
那麼一個人用兩萬塊左右過日子,加上你之前其實也借了她一點錢,
那她的日不敷出是怎麼一回事?
若妳阿姨要跟表妹計較生活費或是什麼租金的,可以理所當然提出來,
甚至趕他們出去自己租屋,但是我相信這樣對彼此都沒有好處。
我提出幾個方法,你可以給妳阿姨和表妹參考。
第一個就是阿姨去跟她們住,原來的房子出租。但是妳表弟就得自己想辦法。
第二個就是他們繼續住阿姨家,新買的房子出租。
然後家用再討論,哪些東西該誰買。
若都不可能,那麼妳阿姨拿到的錢勢必會比一萬更少。妳該考慮考慮。
因為若搬出去,一方面是他們有房貸支出,有理由減少拿錢的比例,
一方面這下子女婿根本不需負擔丈母娘要的費用~除非妳表妹賺的比較多,
否則她跟本沒理由跟自己老公拿給阿姨的費用。
更不用說懷孕時與生產後,妳表妹喪失工作能力的時候,該怎麼辦?
同住對妳阿姨的好處絕對比較大。
所以你一直在算如果給房租怎樣怎樣的,我覺得很有趣。
若要算得這麼清楚,那麼我相信你阿姨佔不到什麼便宜。
以一般的情形來說,
若婚後兩個人賺不到八萬十萬,卻給孝親費一萬已經算非常多了,
我想你還沒結婚,或許不太清楚中間微妙的感受。
這一切的事情,癥結點都是因為大家都沒什麼錢。
你心疼你阿姨,可是也該想想這對夫妻賺的錢並不多,
傾盡全力把錢全部掏出來讓爸媽過得好是很好的,但是沒做到你也不能怪些什麼。
成立了一個新家庭,幫自己的小家庭優先著想是應當的。
況且,養兒本就不是為了防老,養兒是為了自己生育願望的達成以及相處的快樂,
你把養兒女比喻成純商業性的住店關係,那麼反而對親子關係是一種侮辱。
現在只能指望你表弟開始賺錢,這樣你阿姨會比較寬裕些。
表妹夫婦買了房子也不代表就不給孝親費了,
我覺得整件事情只是你給阿姨錢,阿姨沒跟自己女兒要錢,
你阿姨也壓根沒打算還你錢,準備賴債,
然而你看了表妹他們竟然還自己買了房子,心理很不平衡罷了。
跟什麼親子關係的根本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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