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感.. - 家務

By Kristin
at 2007-07-26T14:58
at 2007-07-26T14:58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adparadscha (絕無經過鈹擴散)》之銘言:
: ※ 引述《ytwu (俱懷逸興壯思飛)》之銘言:
: : 斷斷續續看這個版一年多了,深知這個版的屬性..
: : 也看到好多遭受家人精神虐待令人心疼的例子..
: : 只是近來偶有感觸..
: : 嗯..因為是偶有感觸,所以文章也許會雜亂寫...
: 我想來幫你回答一些你不解的問題好了
: 可以參考看看
: : ====================================我是分隔線================================
: : 兩年前我的姨丈癌症過世,當時我媽跟我說阿姨沒那麼多現金,喪葬費有問題,我毫不猶
: : 豫的拿出十萬塊,心想:阿姨家一定沒辦法了,才會開口借錢。
: : 結果,後來我才得知,原來我的表妹那還有存款,只是不願意拿出來
: : 她的理由是:要留著當急難金
: : 這我就不懂了,她爸爸過世臨時需要一筆喪葬費,難道還不算急難嗎?
: 首先這個疑問
: 第一 有一點可能要先確認一下 不知道他家有沒有辦“喪禮”
: 如果有的話,那十萬塊的確不是急用,一個人死亡之後
: 唯一的“必要性”花用只有在處理屍體的部分,而辦喪禮
: 還要花很多錢,如果錢是缺在這一塊上面,的確並不是急用!
: 有多少人家裏窮的沒錢辦喪禮,不是人人都有錢可以這樣搞。
: 第二 如果真的窮到連處理屍體的錢都沒有(主要是火葬費跟塔位費)
: 那的確是急用,不過可以確定是急用的只有針對你阿姨而已,
: 我不知道你是否清楚你表妹跟你姨丈的感情如何?
: 如果他們感情並不好或是其實有什麼新仇舊恨
: (這種事不容易知道 因為通常家庭會視為家醜隱瞞)
: 那對你表妹的確不是急用,因為屍體還有其他免費的方式可以處理
: 如果捐贈給醫學系,基本上火葬費塔位費通通是醫學院免費支費,
: 對他而言這並不是一筆不用就會發生大難的急難費。
推文有人提到為什麼我阿姨會連錢都拿不出來..
因為姨丈癌症拖了幾年,他原來是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沒有收入又多了一堆支出
當然就會拖垮一個家庭的經濟
而他們家的葬禮真的是很簡單
主要就是一個小告別式(真的是很小),塔位費和火化費而已
另外何以處理屍體只是阿姨的責任?
在親子關係良好的前提下
至少也是我表妹之所可以長這麼大,也是靠她老爸賺錢回來的
: : 而我阿姨自己也覺得,跟她女兒拿錢比跟我拿錢難,所以就跟我們家開口 orz
: : 後來,表妹趕著在百日內公証結婚,婚後夫妻倆住在我阿姨家,一個月拿一萬塊給我阿姨
: : 照我阿姨的說法是....
: : 一萬塊錢要包他們住一整層(大概17坪的空間),還要包早餐晚餐、水電瓦斯、做家事..
: : 他們夫妻倆去外面住的話,這些東西加一加一萬塊應該不夠吧...
: : 偶而我阿姨還是會開口跟我們借錢,她跟我媽感情很好....
: : 而借錢並不是我阿姨自己有什麼用途,全都是花在家用
: : (另外還有個表弟,不過他之前是學生,後來當兵,但有在邊跑業務,偶而有些收入)
: : 我有問過我表妹,她要不要多給她媽一些錢
: : 她的想法是:"一萬塊很多了,我自己也有我自己的未來,我還要買房子耶.."
: : 然後今年他們夫妻倆買了房子付了頭期款(估計夫妻倆合計月入應該有六萬)
: : 看在我眼裡,心裡真的覺得很@#$%^
: : 你們買了房子,你們家欠我的錢到底何時還?
: 你這句話有點問題,裡面前後兩個你們分別是不同的你們
: 你卻當成同一個用?前面那個你們是你表妹夫婦,後面那個連“們”都不是
: 後面那個“你”是你阿姨,你表妹可沒有欠你任何一毛錢
: 誰借錢要搞清楚,今天是你阿姨自己要跟你們借錢的
: 而且他是否真的用在家用上是否需要在詳細確認過?
: 但是不管如何 今天借錢的人是你阿姨,跟你表妹夫婦並沒有關係,
: 就算你不借你阿姨錢,你表妹還是不痛不癢的
: 你們借錢的事情只存在於你阿姨跟你們之間,跟你表妹根本不相干。
: 你表妹根本沒有欠你任何一毛錢。
他們家的情況我很清楚,因為二十年來兩家住很近(走路5mins內)
時常兩家彼此走動..
1.他們家親子關係很好
2.我阿姨自己沒買什麼東西,那些錢(這部分我指後來陸續借的)算起來也真的是不夠家用
重點是我表妹夫婦住家裡,我才會一起算到"們"
如果他們住外面,我當然不會把他們算進來
p大的說法會讓我想到,如果今天一對夫妻因為生活共同需要,先生向你先錢
事後太太跟你說:「那是先生借的,不干我的事」不曉得您做何感想?
也許有人會說,夫妻和親子之間的關係本來就不同,夫妻才是一體的..
不過就:
a.借錢是供共同生活所需(夫妻或是親子)
b.都有獨立的經濟能力(都是成人有工作了)
這兩點來看,我不曉得親子之間和夫妻之間在外人看來有什麼不同?
都是共同生活戶、都是成人
: : 我自己的錢也賺的很辛苦,他們有他們的人生,難道我就沒有嗎?
: : 會一再把錢借出去,是心疼我阿姨失去了先生,經濟又陷入困境...
: : 不過我後來我下定決心,除非我阿姨真的走頭無路,別無選擇,否則我再也不把錢借出去
: 你當然有你的人生,但是你選擇把錢借出去那也是你自己的選擇
: 你阿姨是來借錢的 又不是來搶錢的,自己選擇了借還怪到連借錢的人都不是的人身上去?
: 自己沒有足夠能耐回絕借錢也是正常的 這真的沒什麼
: 你最後的決定就是這樣
: : 我阿姨常跟我媽抱怨(或者說是哭訴)
: : 當初養我表妹,光是補習費就不曉得花去多少了,更不要說有時還接送上下學..
: : 而現在要跟女兒拿個錢這麼困難...拿的錢光是補習費都不夠
: 我不知道你阿姨真正跟你表妹的感情如何啦
: 不過錢花出去就要有覺悟,不然乾脆拿去投資算了
: : ===================================另一個分隔線===============================
: : 最近有個學妹生小孩,在她的blog上看到她當新手媽媽三個月的感想是:
: : 「爸爸媽媽,你們把我養大真是太厲害了」
: : 呵呵..不由得回想起她剛生小baby我去醫院看她時的情景..
: : 她生產時打無痛分娩,生產完後第二天掛著尿袋(好像是麻醉了下半身?)
: : 小baby非常的愛哭,吸奶也要慢慢訓練,常抱好久手酸的不得了,也還是沒有餵成功
: : 她待的醫院有規定媽媽要親自餵母乳,還有一天要幾個小時跟媽媽在一起
: : 反正總而言之,她覺得生完又累又睏,卻不能好好休息..
: : 所以,當我要回家時跟她說再見時,她說:「學姐,我好羨慕妳哦...我也想起身離開」
: : 哈哈..真的覺得是一個小妹妹要當媽媽,講這種小孩子講的話...
: : 因為年紀越來越大,身邊有不少人都陸陸續續有了小孩...
: : 漸漸越來越瞭解養小孩的辛苦...
: : 等到小孩再大一些,可能有更多事要操煩吧!?
: : 要念什麼幼稚園、小孩功課跟不跟的上、擔心小孩的安全、會不會交到壞朋友...etc..
: : 突然想到,有句話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
: : 也許還真的是呢....要不然做爸爸(媽媽)的為何要這樣細心照料小孩呢?
: 爸媽照顧小孩 有不少是有原因的
: 而且攸關物質利益也攸關精神利益
: 當然不排除有真正為了愛的 不過越看真的覺得這種人比例真的不高
當然在這個版有很多這類的例子..
如果想看溫馨版的,建議可以去看媽媽寶寶版..
當一個剛出生的小孩,紅紅小小的,身體軟綿綿,脖子是軟的...
當這個時候身為新手爸媽的人也許也才剛入社會沒幾年,存款也沒多少
何以他們願意為這個寶寶付出這麼多?
難道他們在照顧的同時,就在計算著二十年後可以從這個小孩身上挖回多少錢嗎?
我想這樣的比例應該不高..至少現下來看,照顧小孩的花費拿去投資更划算
又不用勞心勞力,半夜要起來餵奶,孩子大一點出門在外還要擔心他的平安
: : ===============================又是一個分隔線================================
: : 我在想....
: : 如果在一家店包伙包了二十年....
: : 有一天不想再吃這家店了....
: : 那是否在拍拍屁股走人前,也要把這二十年來的帳算一算?
: : 如果,你不是在這家店要洗碗才能換來三餐
: : 如果,它不是一家黑店,你沒在裡面遭受什麼毒打...
: : 如果,它就是一家正常的店....
: : 那即使...
: : 老闆看起來不太和善、不太愛說話,菜看起來也不是老闆煮的....
: : 但,總而言之你吃到飯了..
: : 總是,有人不管外面晴雨冷熱仍花錢去採買食材
: : 總是,有人在炎熱的夏天還要忍受在爐邊的酷熱做菜
: : 總是,老闆娘忍受著老闆的冷漠,對店裡的不聞不問,努力的撐起這家店...
: : 你就可以因為老闆沒有良好的服務,而不付錢嗎?
: : 錢..要怎麼算?要怎麼付?
: : 錢的金額,如果這是一家名叫「家庭」的店好了...
: : 它營業的項目包含:供給三餐住宿、提供零用錢、代墊學雜費書籍費補習費..
: : 以現在的幣值來算,平均每個月一萬元應該算是低估了(去外面自己住就知道)
: : 那二十年來的包伙是....240萬元...
: : (更不要提,前陣子媒體報導的,從出生到大學畢業要花五百萬的新聞)
: : 要怎麼付...
: : 可以一次付清..
: : 可以分期付款..
: : 可以等到你鴻圖大展了,再開始付....
: : 只是不要忘了,如果這家店已經開始有經營不善的跡象了
: : 等到你鴻圖大展想到它時,再回來時....
: : 也許店已經不在了、也許店裡只剩白骨兩具了...
: 就如上一篇推文說的
: 如果比喻成一家店,那這種強迫中獎的經營方式
: 絕對可以不用付他一毛錢
: 把家庭比喻成店 根本是自堀墳坑
: 本來家庭還有感情什麼的 (當然其實很多家庭根本已經沒有 淪為一家店了)
: 還可以說出一些道理來
: 今天單純要算利益 搞成店 那真的是死定了
: 今天父母生小孩 根本是單方面的自把自為
: 自做主張的生小孩,強迫小孩中獎
: 小孩根本一點選擇的權力都沒有
: 我可以跟你說 如果是店好了 不要說240萬 就算是240億
: 也是一毛錢都沒有付的必要
: 真的要用利益來算 好好理智的去算 父母絕對沾不到甜頭!
: 不要忘了 父母生小孩 都是父母自己搞出來的
: 如果不誕生到這世界上 也沒那麼多麻煩事
: 基本上這是無情理智的清算
: 今天家庭主要是情感的問題
: 真的要用完全利益衡量 這是這樣
我知道有人會說強迫中獎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父母沒強迫你留在這家店,你為何要繼續留在這家店?
還待了二十年...
我知道有些人有抗爭過,當自己長大有經濟能力時,想外出住...但不被父母允許
但在沒有經濟能力時,也沒抗爭過時,自己也沒什麼理由說
「我"留"在這家店一切都只是因為強迫中獎」吧!?
(因為沒有試圖離開過,就沒資格說這句話)
生命是你的..你可以選擇出外做童工
如果自己沒有任何工作能力
你也可以選擇結束生命...這樣你就不用待在這家店了..
說的很殘忍嗎?事實就是這樣..
沒錯你是強迫被拉進這家店的,但在有獨立經濟能力前,你有試圖離開過這家店嗎?
如果在未能獨立前,不曾試圖離開過這家店-不論是"想"出外做工or流浪,或是結束生命
你真的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說:「我是被"強迫留在"這家店」的嗎?
如果不曾有過這樣的想法或努力,在嘗到甜頭後,沒利用價值後,就拍拍屁股走人
看起來就是船過水無痕...
就像一個客人,點了A餐,老闆送來B餐,吃完B餐後才說:
「這不是我要的,我是被強迫吃B餐的,所以我不需付任何一毛錢」
這在外人看來,怎麼看都是一個奧客吧!?
在老闆送來B餐時,他可以跟老闆說要A餐,或選擇走出這家店
: : =================================完畢======================================
: : 只是一點感觸....不吐不快...
: : 最後我想說
: : 還好我表妹沒說她很後悔之前每個月給她媽一萬元..要不然她現在付房貸會更輕鬆..云云..
: : 要不然我可能會想掐死她吧...
: 哀 這種事情 我真的覺得是干卿底事= =
: 人家喝湯 你在旁邊喊燙...有你確定你真的了解人家家裏到底是怎樣嗎= =
: 你表妹可一點都沒得罪你阿...
我重申一次,他們家的狀況我很清楚
(當然誰有私房錢我就不會清楚,所以才會發生我錢拿出來,才發現表妹其實是有錢的)
今天我之所以會認為表妹對這些借款也有責任是在於:
1.錢完全是供在共同生活所需,他們給阿姨的錢,如果要把房租算進去的話,根本連他們
夫妻自己生活都不夠
2.表妹自己也有工作能力
我很清楚這個版的屬性,也真的打從心裡心疼一些被家人精神虐待的版友..
我之所以post這篇文章是在於..
某個狀況,自己真的那麼可憐嗎?
(除了父親的不善言詞or冷漠,看不出有什麼精神虐待之嫌,當然背後可能還有不為人知
的事,只是目前的文章看不出來..)
我不是要說教,我只是想說說我的想法而已,提供另一個思考角度
有時一味的覺得自己可憐,只會讓自己心情更沮喪,把事情處理的更糟..
如果今天發現自己不是全然那麼無辜可憐,是否會好過一點呢?
如果今天是父母雙方都是不負責任的,或有精神虐待狀況的,我無話可說 (a)
如果今天是學業尚未完成,被父母強迫中斷學業工作幫忙還房貨,我無話可說 (b)
如果今天是包伙費已經付了,店家還需索無度,那我也無話可說.. (c)
現在看起來是..不像進入一家黑店(當然不排除實際上是一家黑店,只是目前我看不出來)
但吃完後想拍拍屁股走人..
而拍拍屁股走人是因為-店家經營不善,開始無法忍受賒帳了,想要點飯錢來度小月..
如果前述(a),(b),(c)都成立
那老闆娘說「過河拆橋」,我想不出她講這句話有什麼錯..
此外,付飯錢也有好幾種付法,又不是一定要把你榨乾了才准你走..
或是你根本形同被法院判破產,每個月只能留極少的錢自己用,剩下來的全都要還債權人
這不是要不就不付飯錢,要不就要繳出你每一分錢的問題..
--------
回文裡有些地方用"你",我不是針對P大,只是敘述方便而已,希望P大見諒
這兩篇文章跟版上的文章取向明顯不同
但我想這個版應該也不是只能容許一種聲音存在的..
(更何況我有很多論述都是有假設前提存在的,不是一味的套入某個答案)
我只是想要提供另一個思考角度~
"也許"自己不是那麼百分百的無辜可憐,這樣心裡會不會比較舒坦呢?
此外,另外促成我post文章的,還有一個動力
這兩天問了身邊的朋友..我問他們說
"如果家裡有房貸,在他們開始賺錢後,他們願意支援還自己也有住的房子的房貸嗎?"
得到的答案都是YES,毫無疑問的YES~不過大家都是六年級前段班
後來問到一個七年級前段班的學弟,他的答案也是yes..
不過是因為他計算過各種情境後,認為這是一個合算的買賣..
(我問他說如果任何東西都拿不到呢,他說至少買"名聲")
我不曉得yes or no是否會因世代而有所差異..
如果它是因世代而有所差異,那我誠摯的提供我這個世代的看法
而我這個世代的看法,大概就是三四五六年級的看法...
如果真的決心採用新世代的看法(假設say no的是新世代的答案)
那我想,需要有些勇氣去對抗上一個世代的眼光..
就像推文裡有人說的「一般人要做到這樣並不容易」
--
: ※ 引述《ytwu (俱懷逸興壯思飛)》之銘言:
: : 斷斷續續看這個版一年多了,深知這個版的屬性..
: : 也看到好多遭受家人精神虐待令人心疼的例子..
: : 只是近來偶有感觸..
: : 嗯..因為是偶有感觸,所以文章也許會雜亂寫...
: 我想來幫你回答一些你不解的問題好了
: 可以參考看看
: : ====================================我是分隔線================================
: : 兩年前我的姨丈癌症過世,當時我媽跟我說阿姨沒那麼多現金,喪葬費有問題,我毫不猶
: : 豫的拿出十萬塊,心想:阿姨家一定沒辦法了,才會開口借錢。
: : 結果,後來我才得知,原來我的表妹那還有存款,只是不願意拿出來
: : 她的理由是:要留著當急難金
: : 這我就不懂了,她爸爸過世臨時需要一筆喪葬費,難道還不算急難嗎?
: 首先這個疑問
: 第一 有一點可能要先確認一下 不知道他家有沒有辦“喪禮”
: 如果有的話,那十萬塊的確不是急用,一個人死亡之後
: 唯一的“必要性”花用只有在處理屍體的部分,而辦喪禮
: 還要花很多錢,如果錢是缺在這一塊上面,的確並不是急用!
: 有多少人家裏窮的沒錢辦喪禮,不是人人都有錢可以這樣搞。
: 第二 如果真的窮到連處理屍體的錢都沒有(主要是火葬費跟塔位費)
: 那的確是急用,不過可以確定是急用的只有針對你阿姨而已,
: 我不知道你是否清楚你表妹跟你姨丈的感情如何?
: 如果他們感情並不好或是其實有什麼新仇舊恨
: (這種事不容易知道 因為通常家庭會視為家醜隱瞞)
: 那對你表妹的確不是急用,因為屍體還有其他免費的方式可以處理
: 如果捐贈給醫學系,基本上火葬費塔位費通通是醫學院免費支費,
: 對他而言這並不是一筆不用就會發生大難的急難費。
推文有人提到為什麼我阿姨會連錢都拿不出來..
因為姨丈癌症拖了幾年,他原來是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沒有收入又多了一堆支出
當然就會拖垮一個家庭的經濟
而他們家的葬禮真的是很簡單
主要就是一個小告別式(真的是很小),塔位費和火化費而已
另外何以處理屍體只是阿姨的責任?
在親子關係良好的前提下
至少也是我表妹之所可以長這麼大,也是靠她老爸賺錢回來的
: : 而我阿姨自己也覺得,跟她女兒拿錢比跟我拿錢難,所以就跟我們家開口 orz
: : 後來,表妹趕著在百日內公証結婚,婚後夫妻倆住在我阿姨家,一個月拿一萬塊給我阿姨
: : 照我阿姨的說法是....
: : 一萬塊錢要包他們住一整層(大概17坪的空間),還要包早餐晚餐、水電瓦斯、做家事..
: : 他們夫妻倆去外面住的話,這些東西加一加一萬塊應該不夠吧...
: : 偶而我阿姨還是會開口跟我們借錢,她跟我媽感情很好....
: : 而借錢並不是我阿姨自己有什麼用途,全都是花在家用
: : (另外還有個表弟,不過他之前是學生,後來當兵,但有在邊跑業務,偶而有些收入)
: : 我有問過我表妹,她要不要多給她媽一些錢
: : 她的想法是:"一萬塊很多了,我自己也有我自己的未來,我還要買房子耶.."
: : 然後今年他們夫妻倆買了房子付了頭期款(估計夫妻倆合計月入應該有六萬)
: : 看在我眼裡,心裡真的覺得很@#$%^
: : 你們買了房子,你們家欠我的錢到底何時還?
: 你這句話有點問題,裡面前後兩個你們分別是不同的你們
: 你卻當成同一個用?前面那個你們是你表妹夫婦,後面那個連“們”都不是
: 後面那個“你”是你阿姨,你表妹可沒有欠你任何一毛錢
: 誰借錢要搞清楚,今天是你阿姨自己要跟你們借錢的
: 而且他是否真的用在家用上是否需要在詳細確認過?
: 但是不管如何 今天借錢的人是你阿姨,跟你表妹夫婦並沒有關係,
: 就算你不借你阿姨錢,你表妹還是不痛不癢的
: 你們借錢的事情只存在於你阿姨跟你們之間,跟你表妹根本不相干。
: 你表妹根本沒有欠你任何一毛錢。
他們家的情況我很清楚,因為二十年來兩家住很近(走路5mins內)
時常兩家彼此走動..
1.他們家親子關係很好
2.我阿姨自己沒買什麼東西,那些錢(這部分我指後來陸續借的)算起來也真的是不夠家用
重點是我表妹夫婦住家裡,我才會一起算到"們"
如果他們住外面,我當然不會把他們算進來
p大的說法會讓我想到,如果今天一對夫妻因為生活共同需要,先生向你先錢
事後太太跟你說:「那是先生借的,不干我的事」不曉得您做何感想?
也許有人會說,夫妻和親子之間的關係本來就不同,夫妻才是一體的..
不過就:
a.借錢是供共同生活所需(夫妻或是親子)
b.都有獨立的經濟能力(都是成人有工作了)
這兩點來看,我不曉得親子之間和夫妻之間在外人看來有什麼不同?
都是共同生活戶、都是成人
: : 我自己的錢也賺的很辛苦,他們有他們的人生,難道我就沒有嗎?
: : 會一再把錢借出去,是心疼我阿姨失去了先生,經濟又陷入困境...
: : 不過我後來我下定決心,除非我阿姨真的走頭無路,別無選擇,否則我再也不把錢借出去
: 你當然有你的人生,但是你選擇把錢借出去那也是你自己的選擇
: 你阿姨是來借錢的 又不是來搶錢的,自己選擇了借還怪到連借錢的人都不是的人身上去?
: 自己沒有足夠能耐回絕借錢也是正常的 這真的沒什麼
: 你最後的決定就是這樣
: : 我阿姨常跟我媽抱怨(或者說是哭訴)
: : 當初養我表妹,光是補習費就不曉得花去多少了,更不要說有時還接送上下學..
: : 而現在要跟女兒拿個錢這麼困難...拿的錢光是補習費都不夠
: 我不知道你阿姨真正跟你表妹的感情如何啦
: 不過錢花出去就要有覺悟,不然乾脆拿去投資算了
: : ===================================另一個分隔線===============================
: : 最近有個學妹生小孩,在她的blog上看到她當新手媽媽三個月的感想是:
: : 「爸爸媽媽,你們把我養大真是太厲害了」
: : 呵呵..不由得回想起她剛生小baby我去醫院看她時的情景..
: : 她生產時打無痛分娩,生產完後第二天掛著尿袋(好像是麻醉了下半身?)
: : 小baby非常的愛哭,吸奶也要慢慢訓練,常抱好久手酸的不得了,也還是沒有餵成功
: : 她待的醫院有規定媽媽要親自餵母乳,還有一天要幾個小時跟媽媽在一起
: : 反正總而言之,她覺得生完又累又睏,卻不能好好休息..
: : 所以,當我要回家時跟她說再見時,她說:「學姐,我好羨慕妳哦...我也想起身離開」
: : 哈哈..真的覺得是一個小妹妹要當媽媽,講這種小孩子講的話...
: : 因為年紀越來越大,身邊有不少人都陸陸續續有了小孩...
: : 漸漸越來越瞭解養小孩的辛苦...
: : 等到小孩再大一些,可能有更多事要操煩吧!?
: : 要念什麼幼稚園、小孩功課跟不跟的上、擔心小孩的安全、會不會交到壞朋友...etc..
: : 突然想到,有句話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
: : 也許還真的是呢....要不然做爸爸(媽媽)的為何要這樣細心照料小孩呢?
: 爸媽照顧小孩 有不少是有原因的
: 而且攸關物質利益也攸關精神利益
: 當然不排除有真正為了愛的 不過越看真的覺得這種人比例真的不高
當然在這個版有很多這類的例子..
如果想看溫馨版的,建議可以去看媽媽寶寶版..
當一個剛出生的小孩,紅紅小小的,身體軟綿綿,脖子是軟的...
當這個時候身為新手爸媽的人也許也才剛入社會沒幾年,存款也沒多少
何以他們願意為這個寶寶付出這麼多?
難道他們在照顧的同時,就在計算著二十年後可以從這個小孩身上挖回多少錢嗎?
我想這樣的比例應該不高..至少現下來看,照顧小孩的花費拿去投資更划算
又不用勞心勞力,半夜要起來餵奶,孩子大一點出門在外還要擔心他的平安
: : ===============================又是一個分隔線================================
: : 我在想....
: : 如果在一家店包伙包了二十年....
: : 有一天不想再吃這家店了....
: : 那是否在拍拍屁股走人前,也要把這二十年來的帳算一算?
: : 如果,你不是在這家店要洗碗才能換來三餐
: : 如果,它不是一家黑店,你沒在裡面遭受什麼毒打...
: : 如果,它就是一家正常的店....
: : 那即使...
: : 老闆看起來不太和善、不太愛說話,菜看起來也不是老闆煮的....
: : 但,總而言之你吃到飯了..
: : 總是,有人不管外面晴雨冷熱仍花錢去採買食材
: : 總是,有人在炎熱的夏天還要忍受在爐邊的酷熱做菜
: : 總是,老闆娘忍受著老闆的冷漠,對店裡的不聞不問,努力的撐起這家店...
: : 你就可以因為老闆沒有良好的服務,而不付錢嗎?
: : 錢..要怎麼算?要怎麼付?
: : 錢的金額,如果這是一家名叫「家庭」的店好了...
: : 它營業的項目包含:供給三餐住宿、提供零用錢、代墊學雜費書籍費補習費..
: : 以現在的幣值來算,平均每個月一萬元應該算是低估了(去外面自己住就知道)
: : 那二十年來的包伙是....240萬元...
: : (更不要提,前陣子媒體報導的,從出生到大學畢業要花五百萬的新聞)
: : 要怎麼付...
: : 可以一次付清..
: : 可以分期付款..
: : 可以等到你鴻圖大展了,再開始付....
: : 只是不要忘了,如果這家店已經開始有經營不善的跡象了
: : 等到你鴻圖大展想到它時,再回來時....
: : 也許店已經不在了、也許店裡只剩白骨兩具了...
: 就如上一篇推文說的
: 如果比喻成一家店,那這種強迫中獎的經營方式
: 絕對可以不用付他一毛錢
: 把家庭比喻成店 根本是自堀墳坑
: 本來家庭還有感情什麼的 (當然其實很多家庭根本已經沒有 淪為一家店了)
: 還可以說出一些道理來
: 今天單純要算利益 搞成店 那真的是死定了
: 今天父母生小孩 根本是單方面的自把自為
: 自做主張的生小孩,強迫小孩中獎
: 小孩根本一點選擇的權力都沒有
: 我可以跟你說 如果是店好了 不要說240萬 就算是240億
: 也是一毛錢都沒有付的必要
: 真的要用利益來算 好好理智的去算 父母絕對沾不到甜頭!
: 不要忘了 父母生小孩 都是父母自己搞出來的
: 如果不誕生到這世界上 也沒那麼多麻煩事
: 基本上這是無情理智的清算
: 今天家庭主要是情感的問題
: 真的要用完全利益衡量 這是這樣
我知道有人會說強迫中獎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父母沒強迫你留在這家店,你為何要繼續留在這家店?
還待了二十年...
我知道有些人有抗爭過,當自己長大有經濟能力時,想外出住...但不被父母允許
但在沒有經濟能力時,也沒抗爭過時,自己也沒什麼理由說
「我"留"在這家店一切都只是因為強迫中獎」吧!?
(因為沒有試圖離開過,就沒資格說這句話)
生命是你的..你可以選擇出外做童工
如果自己沒有任何工作能力
你也可以選擇結束生命...這樣你就不用待在這家店了..
說的很殘忍嗎?事實就是這樣..
沒錯你是強迫被拉進這家店的,但在有獨立經濟能力前,你有試圖離開過這家店嗎?
如果在未能獨立前,不曾試圖離開過這家店-不論是"想"出外做工or流浪,或是結束生命
你真的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說:「我是被"強迫留在"這家店」的嗎?
如果不曾有過這樣的想法或努力,在嘗到甜頭後,沒利用價值後,就拍拍屁股走人
看起來就是船過水無痕...
就像一個客人,點了A餐,老闆送來B餐,吃完B餐後才說:
「這不是我要的,我是被強迫吃B餐的,所以我不需付任何一毛錢」
這在外人看來,怎麼看都是一個奧客吧!?
在老闆送來B餐時,他可以跟老闆說要A餐,或選擇走出這家店
: : =================================完畢======================================
: : 只是一點感觸....不吐不快...
: : 最後我想說
: : 還好我表妹沒說她很後悔之前每個月給她媽一萬元..要不然她現在付房貸會更輕鬆..云云..
: : 要不然我可能會想掐死她吧...
: 哀 這種事情 我真的覺得是干卿底事= =
: 人家喝湯 你在旁邊喊燙...有你確定你真的了解人家家裏到底是怎樣嗎= =
: 你表妹可一點都沒得罪你阿...
我重申一次,他們家的狀況我很清楚
(當然誰有私房錢我就不會清楚,所以才會發生我錢拿出來,才發現表妹其實是有錢的)
今天我之所以會認為表妹對這些借款也有責任是在於:
1.錢完全是供在共同生活所需,他們給阿姨的錢,如果要把房租算進去的話,根本連他們
夫妻自己生活都不夠
2.表妹自己也有工作能力
我很清楚這個版的屬性,也真的打從心裡心疼一些被家人精神虐待的版友..
我之所以post這篇文章是在於..
某個狀況,自己真的那麼可憐嗎?
(除了父親的不善言詞or冷漠,看不出有什麼精神虐待之嫌,當然背後可能還有不為人知
的事,只是目前的文章看不出來..)
我不是要說教,我只是想說說我的想法而已,提供另一個思考角度
有時一味的覺得自己可憐,只會讓自己心情更沮喪,把事情處理的更糟..
如果今天發現自己不是全然那麼無辜可憐,是否會好過一點呢?
如果今天是父母雙方都是不負責任的,或有精神虐待狀況的,我無話可說 (a)
如果今天是學業尚未完成,被父母強迫中斷學業工作幫忙還房貨,我無話可說 (b)
如果今天是包伙費已經付了,店家還需索無度,那我也無話可說.. (c)
現在看起來是..不像進入一家黑店(當然不排除實際上是一家黑店,只是目前我看不出來)
但吃完後想拍拍屁股走人..
而拍拍屁股走人是因為-店家經營不善,開始無法忍受賒帳了,想要點飯錢來度小月..
如果前述(a),(b),(c)都成立
那老闆娘說「過河拆橋」,我想不出她講這句話有什麼錯..
此外,付飯錢也有好幾種付法,又不是一定要把你榨乾了才准你走..
或是你根本形同被法院判破產,每個月只能留極少的錢自己用,剩下來的全都要還債權人
這不是要不就不付飯錢,要不就要繳出你每一分錢的問題..
--------
回文裡有些地方用"你",我不是針對P大,只是敘述方便而已,希望P大見諒
這兩篇文章跟版上的文章取向明顯不同
但我想這個版應該也不是只能容許一種聲音存在的..
(更何況我有很多論述都是有假設前提存在的,不是一味的套入某個答案)
我只是想要提供另一個思考角度~
"也許"自己不是那麼百分百的無辜可憐,這樣心裡會不會比較舒坦呢?
此外,另外促成我post文章的,還有一個動力
這兩天問了身邊的朋友..我問他們說
"如果家裡有房貸,在他們開始賺錢後,他們願意支援還自己也有住的房子的房貸嗎?"
得到的答案都是YES,毫無疑問的YES~不過大家都是六年級前段班
後來問到一個七年級前段班的學弟,他的答案也是yes..
不過是因為他計算過各種情境後,認為這是一個合算的買賣..
(我問他說如果任何東西都拿不到呢,他說至少買"名聲")
我不曉得yes or no是否會因世代而有所差異..
如果它是因世代而有所差異,那我誠摯的提供我這個世代的看法
而我這個世代的看法,大概就是三四五六年級的看法...
如果真的決心採用新世代的看法(假設say no的是新世代的答案)
那我想,需要有些勇氣去對抗上一個世代的眼光..
就像推文裡有人說的「一般人要做到這樣並不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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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07-28T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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