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Romance 板規 - 異國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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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at 2013-09-21T21:09

Table of Contents

一、本板板旨

本板為跨文化戀情板。不論未婚、已婚,只要是因跨文化戀情所產生的交往/婚姻
/共同生活上的相關經歷、資訊、討論與跨文化的戀情探討,皆歡迎在此板分享。


二、發文規範

0. 以下條款累積兩次警告則判處水桶一個月。

1. 禁止未滿30字文、過多注音文、火星文、不知所云文、無關板旨文、它板事務文
違者刪文、情節嚴重或屢勸不聽者判處水桶一個月。

2. 禁止徵才文、個人利益徵求或尋問文、徵求炮友文、簽名檔或標題不雅文、
推廣18禁之特定網站內容文
違者刪文並警告。

3. 禁止發(回)公告文、張爸文、商業廣告文、色情或暴力內容文
違者劣退。

4. 禁止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或轉出文章
轉入:經原發文者檢舉屬實者刪文並判處水桶三個月。
轉出:禁止任何形式轉載,違者判處水桶一個月。

5. 禁止在他人著作中對特定對象以不雅言論(謾罵嘲諷、挑逗猥褻) 5-1
或惡意攻訐言論(仇恨威脅、不實指控達到妨礙名譽、謬誤挑釁) 5-2
,經檢舉人身攻擊屬實者,若為可受公評之事除外。
(經判決後發文者可消除該推文)、(檢舉5-2請附說明原委,以利判斷)

推文部分 檢舉人身份限定
5-1 為發文者、特定對象之當事人
5-2 為發文者

文章部份 為板主群判定

違者之推文判處水桶15天,累犯加倍水桶。
違者之文章刪除並判處水桶三個月,累犯加一個月水桶。

謬誤挑釁:本項以廣義的人身攻擊做定義。指在溝通對話時,攻擊、批評
對方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如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
若進一步以此作為論證之基礎,而作出與前提不相關的不當結論或責難,
經發文者或板主說明或勸導後仍繼續此故意挑釁之行為。

針對特定使用者之人身攻擊採告訴乃論,請將該文章自行備份。
提醒您:針對特定使用者之人身攻擊,被害者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採取告訴,
刪文仍存有電磁紀錄,若法庭需要,站方得依檢察官要求提供記錄。

6. 文章、推文中意圖引起紛爭、對立。檢舉人需為當事人以信件通知板主群及
被檢舉人(檢舉請附說明原委,以利判斷。被檢舉人若兩天內無主動以信件
說明回應板主群,板主群可逕行判決或情節明顯亦可)
違者判處水桶15天,累犯加倍水桶。

7. 嚴禁未經同意散佈他人隱私資訊,張貼違反個資法規範的資料、站內水球/信件
、經原著作者或板主告知要求刪除如照片等檔案逾3小時內不從者。
(本人主動在板上公開或於ptt上可查詢到者不計)
違者劣退。

8. 問卷或活動資訊,需先取得任一板主同意後方可發表。
違者刪文並警告。

9. 禁止未經推文者同意修改推文,經查證屬實者(觸犯板規二-7條可逕行刪除,唯
需一小時內以信件通告板主群)。
違者判處水桶一個月。

10. 新聞文需附上個人心得30字以上且不得有違反板規二-5二-6
一人一天限一篇(轉錄請自行消除底下推文)
違者刪文、超貼或情節嚴重者判處水桶一個月。

11. 違反中華民國之法律規定,或違反批踢踢站規屬看板事務者(可參閱PTTLaw板)
違者劣退。


三、鬧板定義

1. 故意以板主言論做剪輯編排來斷章取義達誤導視聽者、或公幹本板全體板友
之發文。

2. 一日三篇(含)以上發文,已妨礙到看板秩序者。

3. 同時觸犯發文規範中達兩項(含)以上經判斷為惡意者。

以上違者劣退、情節嚴重者加判處水桶六個月,累犯加倍水桶。


四、其他規範

1. 多重帳號證明為同一使用者,已被處分者若有多重帳號違反板規,
水桶處分加倍並由最新公告日期重新起算。

2. 文字規定

(1) 除了 ID、人名、專有名詞、約定俗成的用語以外,本板文章若有板友推
文反應看不懂,板主得鎖文待原發文者修文解釋後方可解鎖。

(2) 用英語電腦者可經由 google 找到在 bbs 輸入中文之方法(關鍵字:英文
系統、bbs、中文輸入),外籍使用者發言一樣需遵守板規規範。
非繁體中文達全文 1/2 篇幅者。
違者刪文並判處水桶一個月。


五、檢舉與申訴流程

1. 請於發、推文發表三天內寄信給板主群檢舉或未附上檢舉證據,板主可不受理。

2. 寄信檢舉需附上觸犯板規名目,若三天後無任一板主回應,請再寄一次提醒。
一天後仍無回應,可逕行上訴組務板(L_PTTAvenue)。

3. 檢舉證據之文章剪裁過於片段之敘述,刻意斷章取義或檢舉/申訴信中有不堪之
言詞責難,板主可不受理。

4. 板規二-5保留追溯期 15 天,超過時限之檢舉或經編輯過致無法推斷出前言後語
之因果關係者,概不受理。板規二-7亦保留追溯期 15 天,超過七天之文章改為
刪文並判處水桶四個月。

5. 經公告處分後有異議者,被處分者本人請於一週內向板主來信申訴。

6. 溝通後仍不服判決者,可至組務板(L_PTTAvenue)申訴。


六、代發文規範

1. 板友可寄至任一板主信箱要求代發文章之服務,該板主有權審核文章有無觸犯
板規後決定。唯文章內容所引發爭議需該板友自行負責。

2. 板主除公務需求外,不得主動洩露代發之原發文者ID。

3. 代發文章僅適用板規二-5-1、二-6條。經代發文章將收錄於精華區代發文限覽
區中備存。


七、本板規公告即生效,但不溯及既往。累犯之前科記錄為一年。

※ 請注意:對於看板內任何違反板規事項,板主群均可逕自舉發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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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辣妹續玩CCR?網友爆「土國淫郎」王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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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zel
at 2013-09-21T12:54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921/272676.htm?from=fb_et_news 生活中心/新北報導 淡江大學土耳其籍男大生王凱傑被控性侵及偷拍,檢方上月認定他涉犯強制性交予以起訴 ,不料,事隔不到一個月,有網友向《ETtoday東森新聞雲》爆料,「我在汐止的 ...

ABC認識沒多久就帶我見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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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rin
at 2013-09-21T00:19
※ 引述《emilyme1013 (EmilyShen)》之銘言: : 這讓我更加的Confused了...andgt;andlt;!! : 我不太懂在國外這樣是代表什麼意思? : 幾個待過國外的朋友都說這不代表什麼 : 他們說直接問他我們是什麼關係就可以了 : 但是我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啊? : 有沒有人可以解 ...

是否將水桶名單予以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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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ary
at 2013-09-18T03:21
沒想到經過了這麼久,終於解除靜板了! 台科大特別來這邊賀開板。 吾,台科大覺得理念很好, 因為從批踢踢開天闢地以來從沒有大赦, 板主成功一定可以寫進批踢踢戰史裡面! 讓不適任的板主引以為戒,人民的力量啊! 只是台科大覺得大赦之前是不是該衡量一下, 像那個在板上罵髒話的,還有發廢文洗板的也能大 ...

1.檢舉與申訴流程 2.「另可(並)判處」條文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3-09-18T00:06
※ 引述《Cordova (Somebody loves you!)》之銘言: : 六、本板規公告即生效,但不溯及既往。 : 問題: : 1. 若當事者(被攻擊者)來不及在時間內, 譬如說有其他事聃擱了, 若有正當理由 例如說上站紀錄 當事者 被攻擊了3 4 天後才上站 看到文章或推文 這狀況似乎可以在 ...

1.檢舉與申訴流程 2.「另可(並)判處」條文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3-09-17T22:22
※ 引述《Cordova (一直更新是怎樣???)》之銘言: : ※ 引述《aarzbrv ( )》之銘言: : : 1.希望現行板規的檢舉與申訴流程, : : 能增加使用者「因有事請假,需中斷或延後檢舉/申訴時間」辦法. : : 2.舉個例子來說: : : 如果有人在某發、推文發表三天內, 得搭飛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