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急!!有關婚姻是否還有效 - 感情Candice · 2006-11-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事情原於93年7月我們有公開宴請,但沒有註冊,本來是住男方家但因男方在竹東找不到工作,所以回我娘家住並找工作,但他都只做一天第二天就不作,還騙有去,後來還聽他那己跟他爸離婚的嗎說我肚子裡的孩子不是他的,我們有吵架,他就於93年10月回去竹東找他媽,而且一直騙我他有在工作,於是我就不再想理他了,因為我生小孩他也沒來看還問我真的假的生了,接下來他並都沒有負起該�感情All CommentsHeather2006-11-20您好:依據民法第九八二條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兩個以上證人。因此,若具備此要件時,婚姻即為成立。不因為有無登記而不同。因此您的婚姻關係,確係存在。然而,您先生因觸犯詐欺罪而正在服刑,此時您可以依據民法第一0五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請求判決離婚,且因您有工作能力,應該可以取得子女照護權。但是依據一0五四條規定必須在知悉您先生服刑之情形,一Puput2006-11-18個人覺得~~雖然我不是律師,但對這方面我還滿清楚的! 你和他雖然有公開的儀式結婚,但在法律上你們並不算合法夫妻,所以女兒的監護權是屬於你的,要不要讓他來看女兒,決定權是在於你,而不是在於他。就算他強制要履行女兒的監護權,你也是有權力說NO~~因為他並無固定的工作和收入(這是法官就重視的,就連你也是一樣的),而且他也有因詐欺罪被關,所以Related Posts離婚問題-拜託詳細回答請幫幫我好嗎???幫幫我吧請紫微專家幫忙看一下夫妻宮有關剪刀石頭布會外遇的妻子,心理都想些什麼??????????有關於新式身分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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