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問題-拜託詳細回答請幫幫我好嗎???幫幫我吧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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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因懷孕也只跟我2次去產檢~6個月開始不聞不問~連小朋友出生也都沒出面~打電話傳簡訊也都沒回~也在這之中得知~他有不名譽之案底(剛懷孕時他和他們家都刻意的隱瞞)現在也因他不聞不問~也找不到人~刻意的躲著我~找他家人叫他出面也只得到一句(沒辦法)~現在請問沒簽結婚證書~沒辦結婚登記~沒入戶口~但女方有請客~但男方侄子有照相~找到人後也發現他已有在交往對象~現在我好想離婚~男方也說好~但是他父母不肯拿出戶口名簿~我應該如何做~請幫幫我好嗎?很怕這其間男方又找不到人~快有憂鬱症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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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h avatarNoah2006-11-15
提起離婚訴訟時的心理準備,如果有一方不願意離婚、或雙方所談之條件差距甚遠,甚至沒有交集之時,但婚又非離不可,就必須參酌民法第一○五二條判決離婚的各項條款,以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婚姻難題了!※民法第一○五二條判決離婚之事由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 重婚者二 與人通姦者。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十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你可以到法院寫狀紙,那有人會教你如何寫,你可以第五條或第十條來訴請離婚,亦也可以到法院和那裡的社工人員尋問,他們會為你解答,只要你知道他的姓名、身份證、戶籍地址、生日。就可以寫訴訟狀紙了!法院會寄訴訟狀紙給當事人要他出庭!2006-11-1517:42:55補充:至於沒簽結婚證書~沒辦結婚登記~沒入戶口,你也可尋問社工人員是否這也成立也結婚,只是沒辦登記,沒辦登記,但有三人以上的宴客也算結婚哦!沒登記---戶証事務所是會罰錢的!...
Jake avatarJake2006-11-17
沒簽結婚證書~沒辦結婚登記~沒入戶口~但女方有請客~但男方侄子有照相已經構成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結婚之形式要件.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證人..您要辦結婚再辦離婚...小孩出生後再離婚可能較好....找家長告訴他如果不辦有一天他可能重婚罪及妨害家庭罪.....叫他好好想...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6-11-16
沒簽結婚證書~沒辦結婚登記~沒入戶口!!這三項就應該在法律上不構成婚姻的條件吧!?何須離婚呢!?說實在話!!就這個狀況而言,如果小孩出生還沒登記的話~~擔心的事應該是小孩的出生登記吧!?如果以登記的情況下~~小孩的扶養問題才是最重要的問題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