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目前沒有婚姻危機,
只是有點疑問,想請教ㄧ下大家。
我是沒在賺錢的家管,
從結婚後就沒有工作,
都是老公在賺錢。
婚後1,2年,我覺得這樣不太好,
想說多少賺一點,順便維持專業技能。
自己也存點錢,如果萬一婚姻破裂還有能力應付生活。
但我老公不讚成,
他說以後如果真的離婚了,
每個人可以分到的錢是:結婚後雙方賺的資產ㄧ人ㄧ半。
說這是法律規定的。
我本來是相信的,
因爲房子車子都登記在我名下,
我老公說萬一真的離婚了,房子也是ㄧ人ㄧ半,
不是登記在我名下就都是我的。
而且有一次匯ㄧ筆錢到我帳戶,他也說夫妻是視爲ㄧ個人,他匯給我等於匯給自己,所以
不用贈與稅。
而且我用我的名字就可以報我們家的所得稅。
但是婚姻版看久了覺得怪怪的,
就是如果真的夫妻視爲ㄧ體,
那為什麼會有夫妻AA制?
或是家用誰出多一點誰出少ㄧ點的問題?
就算一方存款比較多,到時離婚不是也要拿出來ㄧ人ㄧ半嗎?那現在誰出多一點家用不是
意義不大嗎?
還是有什麼我不知道的陷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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