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扶養費的分攤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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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lvii (silvi)》之銘言:
: 因為朋友認識了新對象,決定離婚

我有問題!

這樣女方也算外遇吧?那麼男方也可以告女方外遇跟對方妨害家庭跟通姦,
然後贍養費一毛都不用付,包含小孩的教育費。

有錯請指正。

ps.上面有很多篇備份了,因為這是很典型的通姦證據.............(應該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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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0-12-13
另外女方無法告男方了吧?超過六個月追訴期了。
Faithe avatarFaithe2010-12-16
支持男方告女方+1 原PO身為她的朋友 應該趕快絕交
Connor avatarConnor2010-12-18
侵佔財產其實也滿過份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0-12-22
扶養費(給小孩的)的負擔跟哪方有沒有外遇應該無關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12-24
贍養費除了自願付錢的人之外,在台灣上法院照法定程序來
很可能拿不到 (女方並沒有重病或毫無謀生能力之類的)
Hedda avatarHedda2010-12-28
我也是這樣想的 我在原文推文有提過了XD
David avatarDavid2011-01-01
原po朋友只是認識新對象,也不表示有發生關係啊
這還稱不上通姦吧
Rae avatarRae2011-01-05
小孩的膽養費,教育費要吧!
Kumar avatarKumar2011-01-05
案主的先生滿厚道的,因為外遇甘願被妻子吸光血,可惜妻
Erin avatarErin2011-01-10
子吸血成癮,到啃骨頭的地步,希望先生早日離婚脫離苦海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1-10
男方當初就算外遇上法庭,妻子也拿不到那麼多,大概是愧
Ula avatarUla2011-01-13
咎才甘願讓妻子財產拿光光,不知道這先生會不會後悔,是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1-16
後悔外遇,還是後悔娶到這種老婆..(要我連當朋友都不要)
Eden avatarEden2011-01-19
我的感想和樓上一樣
Dora avatarDora2011-01-20
原原PO倒是再也沒有出現回應了....真好奇他有無跟他朋友說
Tracy avatarTracy2011-01-23
說不定是本人= ="
Puput avatarPuput2011-01-27
那說不定他還很得意如此成功地大撈錢咧...
Ingrid avatarIngrid2011-01-30
應該是本人拉,清算她老公應該付的10幾種錢錢錢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