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扶養費的分攤 - 婚姻

By Susan
at 2010-12-09T01:26
at 2010-12-09T01:26
Table of Contents
你朋友的盲點就是吃太爽,怨太多,又自私。
如果你這麼有同情心,同情他的孩子又想要有圓滿解決。
建議你快站到她老公那邊,嚇他先生,說他老婆永遠不會放棄死要錢又不愛小孩。
不如現在花個幾萬塊找徵信社抓老婆姦,然後用這些籌碼帶走小孩,
之後什麼房貸的大概也不用付了~圓滿解決
你的錢應該也要不回來,是我的話早絕交了。
※ 引述《silvii (silvi)》之銘言:
: 朋友最近想要離婚了(前情可看之前的文章14705)
: 但是跟她先生,關於贍養費怎麼樣都無法協調
: 她們夫妻分居已經四年(先生是因為外遇搬出)
: 兩個小孩一直都跟朋友生活
: 先生的收入是七萬左右
: 太太的收入不固定,有時一萬起跳、最多可能有四五萬
: 之前分居期間,先生負責支付房貸、相關險稅二萬多(房子是朋友的)
: 與小孩勞健保、再加上教育費一萬五
: 其他生活開銷都是朋友支付的,朋友常常抱怨負擔很重
: 所幸當時她先生離開時
: 她有將先生所有財產移轉至自己名下(房子、現金約一百多萬、股票約三十萬已賣出)
: 這幾年生活並沒有太大困難,只是現金部分因為自己開店而耗盡了
: 因為朋友認識了新對象,決定離婚
: 但朋友離婚的條件是
: 如果小孩跟她,小孩扶養費各兩萬+房貸二萬,共六萬
: 而男方只願意給小孩的扶養費各二萬,共四萬(意指房貸要朋友自己背)
: 但朋友認為自己並不固定的收入,如果再付房貸
: 會負擔不起小孩將來的開銷
: 只是男方也堅持自己的收入負擔四萬已經很辛苦,不可能付到六萬
: (男方有一萬的孝親費+自己租屋一萬多的固定支出)
: 協談的過程中僵持不下
: 最後朋友說,如果男方不肯給六萬
: 那小孩跟男方,男方只要付房貸
: 男方認為既然小孩跟他,他負擔小孩生活即可,不願再付房貸
: (還說他都沒有跟朋友拿小孩的扶養費已經很好了,還付房貸?!)
: 總之無法達成共識
: 想請問大家,究竟如何分配會比較合理呢?
: (兩人居住地區都是在台北外縣市)
--
敵將初來亂者,先使用「辱罵」特技,使其膽顫心驚噓不下去
敵將再來酸者,使用「搬運」特技,直接在該噓文下回一整段,讓人難以回擊
敵將忽視跳針,使用「築城」特技,將自己論點鞏固完整,使其理虧丟臉。
眾敵圈圈來犯,使用「疾走」特技,小圈圈連噓,一將一口水恐易受淹!疾退!
勸汝速速以當歸、遠志、防風三味藥、以穿山甲為引回去陪家人。
--
如果你這麼有同情心,同情他的孩子又想要有圓滿解決。
建議你快站到她老公那邊,嚇他先生,說他老婆永遠不會放棄死要錢又不愛小孩。
不如現在花個幾萬塊找徵信社抓老婆姦,然後用這些籌碼帶走小孩,
之後什麼房貸的大概也不用付了~圓滿解決
你的錢應該也要不回來,是我的話早絕交了。
※ 引述《silvii (silvi)》之銘言:
: 朋友最近想要離婚了(前情可看之前的文章14705)
: 但是跟她先生,關於贍養費怎麼樣都無法協調
: 她們夫妻分居已經四年(先生是因為外遇搬出)
: 兩個小孩一直都跟朋友生活
: 先生的收入是七萬左右
: 太太的收入不固定,有時一萬起跳、最多可能有四五萬
: 之前分居期間,先生負責支付房貸、相關險稅二萬多(房子是朋友的)
: 與小孩勞健保、再加上教育費一萬五
: 其他生活開銷都是朋友支付的,朋友常常抱怨負擔很重
: 所幸當時她先生離開時
: 她有將先生所有財產移轉至自己名下(房子、現金約一百多萬、股票約三十萬已賣出)
: 這幾年生活並沒有太大困難,只是現金部分因為自己開店而耗盡了
: 因為朋友認識了新對象,決定離婚
: 但朋友離婚的條件是
: 如果小孩跟她,小孩扶養費各兩萬+房貸二萬,共六萬
: 而男方只願意給小孩的扶養費各二萬,共四萬(意指房貸要朋友自己背)
: 但朋友認為自己並不固定的收入,如果再付房貸
: 會負擔不起小孩將來的開銷
: 只是男方也堅持自己的收入負擔四萬已經很辛苦,不可能付到六萬
: (男方有一萬的孝親費+自己租屋一萬多的固定支出)
: 協談的過程中僵持不下
: 最後朋友說,如果男方不肯給六萬
: 那小孩跟男方,男方只要付房貸
: 男方認為既然小孩跟他,他負擔小孩生活即可,不願再付房貸
: (還說他都沒有跟朋友拿小孩的扶養費已經很好了,還付房貸?!)
: 總之無法達成共識
: 想請問大家,究竟如何分配會比較合理呢?
: (兩人居住地區都是在台北外縣市)
--
敵將初來亂者,先使用「辱罵」特技,使其膽顫心驚噓不下去
敵將再來酸者,使用「搬運」特技,直接在該噓文下回一整段,讓人難以回擊
敵將忽視跳針,使用「築城」特技,將自己論點鞏固完整,使其理虧丟臉。
眾敵圈圈來犯,使用「疾走」特技,小圈圈連噓,一將一口水恐易受淹!疾退!
勸汝速速以當歸、遠志、防風三味藥、以穿山甲為引回去陪家人。
--
Tags:
婚姻
All Comments

By Audriana
at 2010-12-12T13:11
at 2010-12-12T13:11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12-16T17:16
at 2010-12-16T17:16
Related Posts
離婚後扶養費的分攤

By Agatha
at 2010-12-08T22:50
at 2010-12-08T22:50
離婚後扶養費的分攤

By Kristin
at 2010-12-08T22:11
at 2010-12-08T22:11
老公不幫忙家事

By Jack
at 2010-12-08T11:16
at 2010-12-08T11:16
我覺得老公不愛小孩!

By Jessica
at 2010-12-08T11:10
at 2010-12-08T11:10
我覺得老公不愛小孩!

By Lily
at 2010-12-08T09:47
at 2010-12-08T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