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本來打算和兩個朋友一起合租一間房子
一開始是我提議去住那間房子
帶我朋友去看了之後,朋友們非常喜歡
經過接洽之後,因為家裡方面我不能去住了
所以趕在簽約之前跟朋友們說清楚,我不能去住了
朋友們還是很喜歡那間房子,雖然還有其他選擇,但是堅持一定要住那邊
而且他們覺得因為之前跟房東接洽花了很多心力,就此打住很不甘心
現在他們跟房東簽約了
但是要我在他們找到新的同住人之前,負擔3分之ㄧ的房租
這對我來說是個很大的負擔,而且我也不會住那邊
家裡覺得我既然沒有入住的事實,也沒有跟房東簽約,沒有負擔房租的義務
請問大家覺得呢?
--
一開始是我提議去住那間房子
帶我朋友去看了之後,朋友們非常喜歡
經過接洽之後,因為家裡方面我不能去住了
所以趕在簽約之前跟朋友們說清楚,我不能去住了
朋友們還是很喜歡那間房子,雖然還有其他選擇,但是堅持一定要住那邊
而且他們覺得因為之前跟房東接洽花了很多心力,就此打住很不甘心
現在他們跟房東簽約了
但是要我在他們找到新的同住人之前,負擔3分之ㄧ的房租
這對我來說是個很大的負擔,而且我也不會住那邊
家裡覺得我既然沒有入住的事實,也沒有跟房東簽約,沒有負擔房租的義務
請問大家覺得呢?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