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退兩難 - 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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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本來打算和兩個朋友一起合租一間房子

一開始是我提議去住那間房子

帶我朋友去看了之後,朋友們非常喜歡

經過接洽之後,因為家裡方面我不能去住了

所以趕在簽約之前跟朋友們說清楚,我不能去住了

朋友們還是很喜歡那間房子,雖然還有其他選擇,但是堅持一定要住那邊

而且他們覺得因為之前跟房東接洽花了很多心力,就此打住很不甘心

現在他們跟房東簽約了

但是要我在他們找到新的同住人之前,負擔3分之ㄧ的房租

這對我來說是個很大的負擔,而且我也不會住那邊

家裡覺得我既然沒有入住的事實,也沒有跟房東簽約,沒有負擔房租的義務

請問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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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08-03
照理來說不用付 但會因此失去兩個朋友(以及延伸效應)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08-07
或者付錢的期間你就住那 然後趕快找新房客
Elvira avatarElvira2009-08-10
簽約前就講了.... 幹麻還要你付錢??
Selena avatarSelena2009-08-14
其實付不付的結果你都可以想像的到吧 就選一個你比較可以
接受的吧 不過你的確沒有付錢的義務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09-08-17
原PO是沒先跟父母商量過 就找人找房子嗎 ??
Adele avatarAdele2009-08-19
還是商量過 但是臨時有不可預測的變故??
Puput avatarPuput2009-08-20
有商量過,但是家裡發生了一些狀況...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9-08-21
那就不能怪你了...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