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構不構成離婚的條件?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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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很久沒有拿家用回家,之前都是我媽上班在維持,現在我爸的生意有起色了,可是卻幾乎每天都跟朋友去喝酒,而且還酒駕!!我媽常常提心吊膽,怕他出車禍,傷了自己就算了,要是害到別人怎麼辦?跟他溝通很久了,也不聽。我爸人是不錯,可是把朋友看的比家人重要,沒錢拿回家,可是朋友借錢就二話不說拿出去,而且幾乎每天都跟朋友出去喝酒,連我們都看不下去了!!我媽有高血壓,常常這樣生氣也不是辦法,請大家幫幫忙!請問這樣是否構成精神上的虐待,或是符合離婚的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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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8-09-16
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這樣是構成精神上的虐待,但必須加強舉證要能拿出證據法官才會判離因此從現在起就好好蒐集所有相關證據罵人.吵架的錄音或幾乎每天都跟朋友去喝酒,而且還酒駕!!甚至也請你媽去看一下精神科到時可為證據...
Tom avatarTom2008-09-16
離婚?你與母親都是如此關心你父親...何必輕言離婚,況且未看出有發生家庭暴力情事。換個角度、為何家裡留不住你父親?利用親情換個溝通方式看看。如果家裡只有撈撈叨叨的太太與子女,不找朋友那找誰傾訴。當個父母親的橋樑看看,也許還能改變。有父母親的家庭真的讓人羨慕。如果都盡力了(真的盡力嗎),那就吵架報家暴、離婚對於沒有防備的粗魯男人其實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