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離婚的"百萬婚禮" - 婚姻

By Ida
at 2012-03-13T02:20
at 2012-03-13T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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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upidBig (Dear Mr. President...)》之銘言:
: 我是原PO的老公, 事隔二年了, 現在心情還是百感交集.
: 自己認為現在的家庭是最重要的, 小女兒也兩歲了, 跟老婆也在一起8年多了,
: 她一直是個很好的妻子和媽媽, 我是很高興跟她一起走過的日子.
: 其實自從來了美國五年後, 我們的生活算不錯, 起碼有了自己的房子和兩台車子.
: 我的工作收入算不錯, 基本上可以經常外食, 偶然去一下高級餐廳, 旅遊都可以.
: 明年老婆要畢業了, 到時候家庭收入會超過平均美國家庭收入.
: 事情是這樣的, 五年前把自己賺的所有錢(八十萬台幣), 幫爸媽還債.
: 二年前也給了弟弟的婚事十萬台幣左右. 後來都沒有再給了.
: 現在主要是兩個小妹在供養父母和祖母. 大妹每個月給3萬台幣, 已經五年了
: (共180萬台幣). 小妹也拿了快八十萬台幣五年內. 因為父母把他們的房子去做二次貸款,
: 可拿1000萬現金來還我弟的婚禮費用, 跟他們的部份債務, 部份拿去做生意.
: 當為父母的孩子, 就算父母多不好, 做孩子還是需要盡孝道.
: 小時候媽媽都留最好的食物給我(媽媽比較疼我), 唸大學也是父母全付的.
: 總是希望以後有能力, 想讓他們過些好日子.
: 身為長兄, 看到兩個妹妹, 大妹27歲, 小妹25歲, 都很懂事孝順.
: 尤其大妹快要結婚了, 她負責這個也滿五年了, 是時候我負責, 讓她休息.
: 大妹跟我說因為父母經濟這樣, 才讓她變得更堅強, 我也很高興她這樣樂觀的想法.
: 但是我提到要開始負責這個的時候, 想要在澳門買個房子, 以租金當作供養金, 又當投資.
: 但我老婆就不喜歡了, 說我自找麻煩, 就已經想好用她以後賺的錢來給我父母還債.
: 說我可以斷了跟她的關係, 斷不了跟父母, 澳門的關係.
: 真是左右為難!
我是覺得你是罪惡感重,又想盡孝道,
畢竟爸媽是疼你的。而且你也確實該反哺。
所以你老婆說要你跟父母「斷關係」,
我覺得這不應該是一個妻子該說出來的話。
但是你老婆真的已經是驚弓之鳥,雖則她知道該給爸媽孝養,
不過她真的嚇到了,生怕朝不保夕,會說出這樣的話可以理解,你該去安撫。
所以我想,給孝親費不用給得這樣峰迴路轉,
以你現在可以的經濟能力,給父母適合的孝親費就好。
什麼買房子拿租金當孝養的,就不用想了,因為你弟一定會打那間房子的主意,
甚而鳩佔鵲巢,住進去以後把你爸媽趕出去,
或是用爸媽與房子做為要脅跟你們拿錢都不一定。
或是那間房子被拿去借二胎三胎高利貸,
講得誇張些,別鬧到你只能永遠滯留美國,有家歸不得,一回去就被黑道追殺。
或是你仍舊拿錢出來填無底洞,那麼你的孩子便會落入你妹妹們的悽慘命運,
而且這是他們父親讓他們承受的。若到此地步,你跟你弟及爸媽就沒什麼兩樣。
另外,按月給了錢之後,爸媽怎麼用,就不用管了,
因為這筆錢是為了孝親與報恩。也是兒女應盡的義務。
但是他們要把水送給弟弟大魚大肉,然後自己吃餿水,那也是他們的選擇。
給到不能給了,你弟自然不會再跟他們伸手。
若爸媽變成要幫弟弟背債,那就讓他們背吧,背債也好,
若澳門的制度跟台灣一樣,他們的信用不佳,
至少以後不會再有多餘的債務出現。
關於你的大小妹,勸勸她們,別再拿錢出來。
若勸不動,那也就罷了。雖則不忍,但這也是她們自己的選擇。
她們錯誤的選擇,不代表你得要扛負這樣的選擇,
繼續為你弟弟與爸媽你妹妹們的錯誤負責到底。
你大妹一個月拿三萬,賠進自己的身家,不代表你就要拿三萬。
你是你,你有自己的責任與生活,
孝親是應該的,但每個人可以做到的不一樣。需要考量自己的能力。
況且講得現實一點,你把錢留在身邊,以後爸媽窮途末路了,
至少你還有能力給他們遮風蔽雨的地方,給他們豐衣足食。
這部分也該委婉的讓你爸媽知道才是。
我想你爸媽這幾年沒跟你拿錢,應該也是心裡有愧,
若你媽媽的性格真如你所說這麼善解人意,我想他們應該懂得是非厲害才是。
簡言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責任,自己的功課,自己的選擇。
雖則著急、切心、無奈,但這是他們的責任與生命,
你是替不來的。
我們只能在旁默默守護,必要時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這樣就夠了,
你該想明白什麼才是你該珍惜與值得去經營的。
還有勸原PO的老婆一句:妳或許可以強迫老公「斷了」跟澳門的關係,
但血濃於水的親情是斷不了的。
形式上的斷,只會讓妳老公更愧疚,若不遠的將來父母的身體有個什麼差錯,
到最後崩毀的是妳與老公的感情。
如何成全他的孝養與孺慕之情,如何陪伴他寬慰妹妹們,
這或許是妳可以思考看看的。
畢竟他的生命裡,不只是妳的出現而已。
要他與父母斷,是一種殘忍,也不應該由妳說出這樣的話來。
畢竟他的爸媽沒有虐待他,也有培植他,
以妳老公的話而言,母親待他更是極好的。
但是要怎麼孝順父母而不至於拖垮你們的家庭與生活,
夫妻是可以商議的。祝福你們可以攜手走過難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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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原PO的老公, 事隔二年了, 現在心情還是百感交集.
: 自己認為現在的家庭是最重要的, 小女兒也兩歲了, 跟老婆也在一起8年多了,
: 她一直是個很好的妻子和媽媽, 我是很高興跟她一起走過的日子.
: 其實自從來了美國五年後, 我們的生活算不錯, 起碼有了自己的房子和兩台車子.
: 我的工作收入算不錯, 基本上可以經常外食, 偶然去一下高級餐廳, 旅遊都可以.
: 明年老婆要畢業了, 到時候家庭收入會超過平均美國家庭收入.
: 事情是這樣的, 五年前把自己賺的所有錢(八十萬台幣), 幫爸媽還債.
: 二年前也給了弟弟的婚事十萬台幣左右. 後來都沒有再給了.
: 現在主要是兩個小妹在供養父母和祖母. 大妹每個月給3萬台幣, 已經五年了
: (共180萬台幣). 小妹也拿了快八十萬台幣五年內. 因為父母把他們的房子去做二次貸款,
: 可拿1000萬現金來還我弟的婚禮費用, 跟他們的部份債務, 部份拿去做生意.
: 當為父母的孩子, 就算父母多不好, 做孩子還是需要盡孝道.
: 小時候媽媽都留最好的食物給我(媽媽比較疼我), 唸大學也是父母全付的.
: 總是希望以後有能力, 想讓他們過些好日子.
: 身為長兄, 看到兩個妹妹, 大妹27歲, 小妹25歲, 都很懂事孝順.
: 尤其大妹快要結婚了, 她負責這個也滿五年了, 是時候我負責, 讓她休息.
: 大妹跟我說因為父母經濟這樣, 才讓她變得更堅強, 我也很高興她這樣樂觀的想法.
: 但是我提到要開始負責這個的時候, 想要在澳門買個房子, 以租金當作供養金, 又當投資.
: 但我老婆就不喜歡了, 說我自找麻煩, 就已經想好用她以後賺的錢來給我父母還債.
: 說我可以斷了跟她的關係, 斷不了跟父母, 澳門的關係.
: 真是左右為難!
我是覺得你是罪惡感重,又想盡孝道,
畢竟爸媽是疼你的。而且你也確實該反哺。
所以你老婆說要你跟父母「斷關係」,
我覺得這不應該是一個妻子該說出來的話。
但是你老婆真的已經是驚弓之鳥,雖則她知道該給爸媽孝養,
不過她真的嚇到了,生怕朝不保夕,會說出這樣的話可以理解,你該去安撫。
所以我想,給孝親費不用給得這樣峰迴路轉,
以你現在可以的經濟能力,給父母適合的孝親費就好。
什麼買房子拿租金當孝養的,就不用想了,因為你弟一定會打那間房子的主意,
甚而鳩佔鵲巢,住進去以後把你爸媽趕出去,
或是用爸媽與房子做為要脅跟你們拿錢都不一定。
或是那間房子被拿去借二胎三胎高利貸,
講得誇張些,別鬧到你只能永遠滯留美國,有家歸不得,一回去就被黑道追殺。
或是你仍舊拿錢出來填無底洞,那麼你的孩子便會落入你妹妹們的悽慘命運,
而且這是他們父親讓他們承受的。若到此地步,你跟你弟及爸媽就沒什麼兩樣。
另外,按月給了錢之後,爸媽怎麼用,就不用管了,
因為這筆錢是為了孝親與報恩。也是兒女應盡的義務。
但是他們要把水送給弟弟大魚大肉,然後自己吃餿水,那也是他們的選擇。
給到不能給了,你弟自然不會再跟他們伸手。
若爸媽變成要幫弟弟背債,那就讓他們背吧,背債也好,
若澳門的制度跟台灣一樣,他們的信用不佳,
至少以後不會再有多餘的債務出現。
關於你的大小妹,勸勸她們,別再拿錢出來。
若勸不動,那也就罷了。雖則不忍,但這也是她們自己的選擇。
她們錯誤的選擇,不代表你得要扛負這樣的選擇,
繼續為你弟弟與爸媽你妹妹們的錯誤負責到底。
你大妹一個月拿三萬,賠進自己的身家,不代表你就要拿三萬。
你是你,你有自己的責任與生活,
孝親是應該的,但每個人可以做到的不一樣。需要考量自己的能力。
況且講得現實一點,你把錢留在身邊,以後爸媽窮途末路了,
至少你還有能力給他們遮風蔽雨的地方,給他們豐衣足食。
這部分也該委婉的讓你爸媽知道才是。
我想你爸媽這幾年沒跟你拿錢,應該也是心裡有愧,
若你媽媽的性格真如你所說這麼善解人意,我想他們應該懂得是非厲害才是。
簡言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責任,自己的功課,自己的選擇。
雖則著急、切心、無奈,但這是他們的責任與生命,
你是替不來的。
我們只能在旁默默守護,必要時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這樣就夠了,
你該想明白什麼才是你該珍惜與值得去經營的。
還有勸原PO的老婆一句:妳或許可以強迫老公「斷了」跟澳門的關係,
但血濃於水的親情是斷不了的。
形式上的斷,只會讓妳老公更愧疚,若不遠的將來父母的身體有個什麼差錯,
到最後崩毀的是妳與老公的感情。
如何成全他的孝養與孺慕之情,如何陪伴他寬慰妹妹們,
這或許是妳可以思考看看的。
畢竟他的生命裡,不只是妳的出現而已。
要他與父母斷,是一種殘忍,也不應該由妳說出這樣的話來。
畢竟他的爸媽沒有虐待他,也有培植他,
以妳老公的話而言,母親待他更是極好的。
但是要怎麼孝順父母而不至於拖垮你們的家庭與生活,
夫妻是可以商議的。祝福你們可以攜手走過難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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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at 2012-03-16T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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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otte
at 2012-03-17T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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