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次來發問的問題【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雖然我還沒看到那張死亡證書,為了這個事情,我去找過仲介,詢問過這個女孩子的問題。仲介極力反對我娶她,說因為台灣的外交部根本不會同意讓她再嫁來台灣,說我這樣是自找麻煩,仲介說他有辦過相關的越南女離婚居留證過期再嫁的、或者是離婚過再嫁的案件,都辦不過來,到最後台灣男等了5年還辦不過來。因此我感到很疑惑,為什麼仲介說的又是另一套版本??『越南』大大和『nonickname』大大回答的版本是這個女孩子被列管1年多之後只要寫陳情書,請求撤銷管制,就可以讓她來了。到底哪個版本對啊?到底哪種答案才是正確的啊?台灣現在的管制情形到底是如何?請『越南』大大和『nonickname』大大能夠再出現,解答小弟的疑惑。
請求專家解答越南女的問題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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