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法院申請訴請離婚之訴的話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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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太太是大陸人離家出走找不到人,人還在台灣未出境,如果現在要去告他未履行義務和惡意遺棄另一方的話,如果法院傳他出庭他一直未出庭的話三次他會不會被通緝?如果被通他到時還能出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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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avatarSusan2006-04-13
民事不會通緝,先在此說明1.向入出境管理局查詢入出國紀錄2.向派出所報行蹤不明3.刊登報紙尋妻啟示4.向法院訴請履行同居義務,等法院判決履行同居義務5.以不履行同居義務訴請離婚判決(可請教義務律師是否可以他攜帶金錢與證件惡意有意圖惡意遺棄為由直接訴請離婚判決,不經過履行同居義務判決)一般法院會通知對方出庭,通知書送達地址1.您家裡(他來台登記地址)2.他大陸家�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6-04-15
訴請法院判決離婚係屬民事,民事官司被告未出庭應訊是不會通緝的,被告未出庭原告即將勝訴2006-04-1510:04:01補充:請先至警察局報失蹤人口,再至法院訴請離婚,法院會先行對兩造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才會訴訟,至於如會敗訴的話,就是時間不夠長,只有離家出走一個月,再則就去問告訴你會敗訴的人,為何會敗訴?向你這個案例我看多了,有很多大陸人士賣淫,老公被判假結婚,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