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在裡一個在外~該怎麼離婚?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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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年前做了一個錯誤的定!現在是有名無實的夫妻~因為我們是在監獄裡結婚的~但是沒有去登記~也沒有辨婚宴~只有家人知道~我們在一起也只有半年~年輕不懂事做了決定~因為後來又犯了罪所以他回到了監獄!已經進去了三年了~可能還要在八年吧!這一切都不是我想的那麼簡單!時間一久了!我發現我一直在成長~可是他還是一直在原地~這半年我們一直在吵架!現在我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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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avatarTom2006-04-13
你們從未有公開之儀式.和兩人以上的證人見證..根本不算結婚你們的婚姻在法律上並沒有拘束力因此.你並不需要向他要求簽離婚證書..因為你們之間根本沒有婚姻之存在您所需要作的..只是想辦法讓你與他分手的傷害降到最低而已
Ida avatarIda2006-04-13
去法院申請裁判離婚吧...至於訴狀該如何填寫可以請教義工..應該能幫的到你..
Noah avatarNoah2006-04-09
民法982條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經依戶籍法為結婚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在台灣結婚為"儀式婚",結婚必須有公開儀式與兩人以上證人。若是你們結婚時並無公開儀式且你們同意結婚的當時無兩人以上證人(證人在場之外,也知悉兩人是在結婚),那你們婚姻是無效的,也就是兩人並未結婚,既然沒有結婚,所以根本無須辦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