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再婚,對方可要回小孩嗎? - 感情
By Yedda
at 2009-05-04T00:00
我們已經離婚了,我和小孩都住在娘家,由娘家幫我照顧小孩,監護權當初在離婚協議書上已協定小孩監護權歸母親所有,若將來我再婚,小孩的生父有權利以我再婚的理由將小孩要回去嗎?
有可能。你們當時是依民法第1055條(子女之監護)第一項: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你們是協議由妳)。但同條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四項皆會因當時的協議不利於目前子女的利益而由法院改任之。第1055條第二項: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第1055條第三項: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孩子生父可能依此請求,因為妳的再婚"想必"會對妳的小孩造成影響~當然,這是舉證的問題,當然法官會依現實雙方的一切情狀~誰對孩子的照顧較適當予以斟酌,也有可能依第1055之一去訪視來判定)第1055條第四項: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由此可知,妳前夫的"態度"很重要~他對妳再婚的想法為何才是關鍵,就實務而言,對方如果真的想要要回孩子,無論妳再不再婚或交不交男朋友或有沒有工作或打不打小孩.......都一樣~要知道,這不過是對方的藉口罷了~有的男人非常"阿莎力"~既然分道揚鑣了最好永世不再見面;有的男人則是報復心重~三不五時就要藉機亂一下,讓妳永世脫離不了魔掌;有的是男方家裡小孩少壓力大,有事沒事就要窺探妳有無虐童,以前因為孩子小所以給妳帶、現在孩子大一點了就趁機要回;有的男人就是"死要錢",知道妳狀況不錯就想藉機勒索........不一而足、反正花樣很多,所以妳不要太介意"形式"的問題,而是要研究會出這個步數的人,他"深沉"的意義究竟為何?你們離婚協議應該有規定"探視"的部分吧?雖然妳沒說、可能孩子在他那裡漏了口風說妳把交往的叔叔帶回家睡、或說已經一起拍了婚紗要結婚是嗎?對方威脅妳不得再婚否則要要回小孩嗎?可能是嫉妒心作祟,但為了以防對方玩真的,最好可以錄音為證,假使他真的向法院聲請,妳就把妳目前帶孩子的狀況與錄音一併陳明法官,證明對方之聲請居心叵測、以及妳與即將結婚的對象必會把孩子照顧的更好(未來的老公要懂如何巴結小傢伙),證據準備充分剩下來就看法官的定奪~不要壓力太大,只要妳的經濟狀況良好以及妳對孩子的細心關懷(我想孩子的老師、附近鄰居也都能證明),就算真要走到那一步也不會輸。加油,妳能幸運的脫離前夫找到遲來的幸福不容易,而妳都這樣一路撐過來了,接下來的問題只要謹慎一點即可。有任何問題可請教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http://w_awakening.womenweb.org.tw/)%E9%9B%BB%E8%A...或台北市晚晴協會(http://warmlife.web66.com.tw/)%E9%9B%BB%E8%A9%B1:0...2009-05-0509:18:45補充:我虛心接受樓上先生或小姐的指教。但應該讓當事人多詢問第二或第三意見不是?特定公益團體的義務律師熱心又有實務經驗應可提供發問者多些思考方向與保障。只憑網上的發問與建議的隻字片語本來就很難一窺事情的原貌,也許我的表達上急躁了些,但確實出於善意,我認為大家本應用集思廣義的心情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如此而已。我只是昨天有空就先回答~承讓了!您平時的解說都很精闢,希望以後多交流。2009-05-0523:10:43補充:妳不錯喔,處理的很棒。大家都幫妳加油,Unknow網友之前回答記錄相當不錯可點閱參考。...Showmore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你們離婚協議應該有規定"探視"的部分吧?雖然妳沒說、可能孩子在他那裡漏了口風說妳把交往的叔叔帶回家睡、或說已經一起拍了婚紗要結婚是嗎?對方威脅妳不得再婚否則要要回小孩嗎?可能是嫉妒心作祟,但為了以防對方玩真的,最好可以錄音為證,假使他真的向法院聲請,妳就把妳目前帶孩子的狀況與錄音一併陳明法官,證明對方之聲請居心叵測、以及妳與即將結婚的對象必會把孩子照顧的更好(未來的老公要懂如何巴結小傢伙),2009-05-0423:40:49補充:證據準備充分剩下來就看法官的定奪~不要壓力太大,只要妳的經濟狀況良好以及妳對孩子的細心關懷(我想孩子的老師、附近鄰居也都能證明),就算真要走到那一步也不會輸。加油,妳能幸運的脫離前夫找到遲來的幸福不容易,而妳都這樣一路撐過來了,接下來的問題只要謹慎一點即可。》我很懷疑問題有哪個地方說到他前夫的不是不是都教人好聚好散對孩子才是好的原來可以諮詢的這兩單位都教人仇視再婚不是理由爭奪監護權是以子女最大利益為考量你可以搜尋一下訪視的主要內容2009-05-0522:05:13補充:TO:HarryPotter的人間四月天^^呵呵你也很不錯對不起說話衝了點...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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