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原是高雄市民有低收入戶列冊第3類資格.無動產不動產.兩個小孩小一,小六.先生癌亡.目前失業中.以最低薪資報17280除以三.每人也只有5760未超過98年每人最低生活費11309.本月搬來高縣.找里長申請低收..資料齊全..但!!里長連看都還沒看.就說100%不能過.說又沒身心障礙!有身心障礙才能過!高雄縣.市差別在哪裡呢?真的過不了嗎?還是他不想在里內又多一個低收入戶.如自己送件到區公所.還是會經過他那被打回吧!!該如何做??感謝回答~...Showmore
高雄市低收三類搬到高雄縣.低收不能過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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