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時,遇到餐點晚到的狀況 - 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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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時段,跟朋友約好去吃小火鍋

剛走進店裡,寥寥無幾的人,所以我們點的單算是前面的

可是當比我們晚到的客人餐點都來的時候,我們還在枯等

這時友人按耐不住等候太久的情緒,把碗蓋上準備要走人

這個當下,我的餐點來了,這下搞的我也吃不下去

所以友人前腳剛走,我後腳在櫃檯把我的餐點費用付清

出去以後,有人得知我把錢付了,尤不以為然,反而有點氣我的走掉了

當下我的想法是,既然他已經把餐點給我了,在法律上來說

就是已經履行買賣契約,所以我也有支付價金的義務

當然我事後以比較白話的方式跟友人解釋,但是他無法接受

他認為既然服務態度這麼差勁,何必要給錢,直呼我法律念傻了

所以我想請教大家,撇開法律不談,在情感上不知道我有沒有不周全的地方?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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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11-03-23
餐來本來就要給錢 你也可以不付看店家會不會告你
不過應該不會為了這點小錢告人 還有你朋友也蠻無聊的
Damian avatarDamian2011-03-25
覺得你沒錯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3-29
我有遇過類似狀況 比較合情合理的做法是請店長或經理出來
Lydia avatarLydia2011-03-31
說明清楚狀況 表示要退掉這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