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離家 - 感情
By Hamiltion
at 2007-04-03T00:00
當初因為懷孕ㄊ一直炒著說要結婚後來在小孩生下一ㄍ多月後我門才去辦理戶政登記小孩現在七ㄍ多月後來1..2ㄍ月前ㄊ認識新ㄉ女生遍隱瞞所有人私下搞外遇為了想與我離婚好可以光明正大和別人在一起因此三番兩次ㄉ刺激我好讓我先提出離婚考量小孩還小需要婆婆幫忙照顧所以沒跟ㄊ離婚後來ㄊ就離家出走至今一ㄍ多月(ㄊ離家出走ㄉ原因是因為我跟ㄊ外遇對象通話)為了能方便外出上班小孩可以有人照顧公婆也認為是自己兒子犯ㄉ錯所以勸我繼續住在婆家從小孩出生以來ㄊ從未支付過小孩生活上所需ㄉ費用想過離婚但是卻捨不得和小孩分開又怕離婚之後我得搬離這裡小孩平日就無人照應我ㄉ薪水所得也沒法多花錢請保母關於這些種種我不知道我該怎摸處理PS我沒跟先生ㄑ法院公正也沒公開請宴只有自行填寫結婚證書到戶政登記希望有人可以幫我想想辦法...Showmore
1.你的婚姻無效...樓上講的外遇通姦....就算抓到了也無效.....建議你不要跟他協議離婚....直皆訴請婚姻無效...並聲明監護權歸你....否則...他既然外遇...由他聲請婚姻無效...豈不更不堪...2.為了小孩不離婚...這觀念還停留在30年前....他父母如何好...緊要關頭...也會向著兒子的(看多了)....3.當然婚姻撤銷後...如何照顧孩子是一大課題....方法不外乎(1)請褓母...費用請法院裁判由男方出(2)娘家支援照顧...4.民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因離婚.婚姻撤銷而改變...所以...今日你有無離婚...與對方會不會支付小孩生活所需..毫無關係....5.建議你直接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並聲明...(1)監護權歸你(2)生父負擔孩子生活費.....(3)對方支付贍養費......(雖婚姻無效..但有同居事實)以上...雖然簡短...但字字切入重點...別忽視自己權益...2007-04-1010:13:18補充:感謝樓下亞洲徵信兄支持....至於樓上阿志兄...我沒看清楚您的[反正他也沒錢就算你抓姦...]..向您致歉!!!但我的提議並無誤...至於婚姻無效之訴...敝人本身獲法院判決婚姻關係不存在勝訴確認...在下認為證人並非絕對關鍵...我國婚姻採儀式婚...構成要件1.公開儀式..使不特定人等共件共聞...2.兩名以上見證人...其於暫時撇下不談!!!光是不特定人等共件共聞...相信對方無從辯解!!!要請證人做完美的偽證...1~2人可能可以...一堆人...不太可能!!所以...證人並非絕對關鍵...2007-04-1010:22:53補充:阿志兄...贍養費??別誤導人家....關贍養費啥事???是扶養費!!!!贍養費:夫妻一方因"裁判離婚"而陷入生活困難者...另一方應付贍養費(民法1057條).....簡單的說...在此是指給妻子的...扶養費: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民法1116-2條)簡單的說...在此是指給小孩的...2007-04-1010:27:40補充:法律途徑並非教訓第3者....除非您使用刑事通姦罪告訴...(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建議的是使用民事確認婚姻無效之訴(對方不會抓去關也不會罰錢)2007-04-1010:34:34補充:您可依我國法院經常引用的幼年原則取得監護權,何謂幼年原則???源自英國普通法...母親之關愛與照顧是幼兒最大之需求...母親可能比父親較能對幼兒之需要提供更好之看護與關懷...2007-04-1010:41:15補充:所以建議您提起婚姻無效之訴....並一併請求裁判監護權與扶養費....關於扶養費計算....法律對扶養費金額大小....並無一定之標準....有依雙方經濟能力裁判...有依主計處統計裁判....在此提供您主計處94年度統計平均每人每月支出....依台北市為例...24802元....小孩扶養費您跟丈夫各負擔50%而言....您可以請法院裁判...由對方支付12401元/月...至小孩年滿20歲止!!2007-04-1121:18:52補充:結婚證書上的兩位證人有可能偽證.....然而"不特定人等共見共聞"才是獲勝訴最主要關鍵....2007-04-1121:22:17補充:極有可能對方脫產...拒不付款....但先取得法律上之債權證明...再來打心理戰較適宜...如對方早有拒付之準備....未取得債權時.....要錢似乎較無依據!!...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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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訴請婚姻無效就可以把你的婚姻關係處理掉了.至於小孩監護權的部分.既然你的公婆明事理.那即使監護權被你先生取得.應該也會讓你探視吧...不過當然要先積極爭取啦...小孩現在七個多月.如果你有扶養能力.取得監護權的機率很大...
有這樣的公婆是你唯一的幸事吧!我想你可能未曾與他談過..小孩的監護權的歸屬問題吧?還是有談過呢?不妨探探口氣...他不是想盡辦法跟你離婚嗎?也許他也願意讓小孩跟著你呢?你的擔心是來自於小孩..如果他的目的只是跟你離婚..那不是很好談嗎?..反正他也沒錢..你就算抓姦~法院判決賠償你也是白紙ㄧ張不是嗎?[除非第三者很有錢..願意花錢息事寧人]你的狀況可以試試提出婚姻無效之訴...成功的可能信很大..我相信妳們的兩位證人也會幫你吧!只不過對你要求小孩的監護權並無幫助~你的狀況你必需先做出取捨....如果你得到小孩的監護權~是否有辦法照顧她...你必須先解決這個問題~例如先向娘家商量是否可以幫助你.....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要不然你也只能選擇離開...相信[兒孫自有兒孫福了]..自己想辦法努力賺錢!當具備能力以後~再想辦法取回小孩的監護權!..不然你也只能繼續忍氣吞聲了~當然上面的問題~你處理好了..而你先生卻又不可能讓出監護權時~你就得另謀他法了...除了求助於他人[如徵信社..我就是..不過我知道你不會有經費..而且是否能要求到賠償都是未知數..所以我建議:你試試自己來吧!]你還可以自己來的!你必須要有長期抗戰的準備~最終你會勝利的~還有你得受點委屈..還得耍盡心機..也會有點對不起公婆..不過為了小孩我認為值得~妳先生離家出走是個問題~這是必須等的..等他跟你談~或者他在外無法生活或而且第三者也會擔心你是否會找徵信社~她們會有一定的壓力~早晚他會忍不住的~妳老公總會開始急的~這是先決條件~不過無論如何~你現在開始必須將能省下來的錢都摳起來~而且維持有穩定的工作..甚至多兼差..[讓自己忙!也是讓自己吃下去的動力哦]非到不必要時決不掏錢..抱括小孩的生活費喔!公婆開口也一樣~那會產生兩種好處..1.可能激怒你老公..因為公婆會不斷數落他~他一但動手打你..你就一定要驗傷..把證據收集齊全~將來可以作為談判籌碼或者用來打官司..2.那就是你對於給小孩的生活保障...不但多點準備..萬一打官司你也有能給小孩比較好的生活環境..勝算加大.[我是不知他是會跟你伸手要錢?如果有你絕對不能再給他了]還有他不斷的刺激你..你越是冷漠應對~他會越急..越是急他就越容易犯錯..而且會開始擔心..開始胡思亂想..再加上你將錢摳死了他會想到:[妳是不是把錢拿去請徵信社了?]疑神疑鬼..會讓他如坐針氈..容易暴怒~要不就是主動提離婚~答應你的條件~無論達到哪種狀況你都可藉此達到你的目的~重點是在於利用家暴法及傷害告訴..作為對他提出離婚要求及爭取小孩監護權的籌碼....到法院也是最後的手段..收集越多的證據對你越有利~最後一步妳就是只有盡力忍耐..他真的能夠離家出走五年..那絕對構成惡意遺棄~上法院申請離婚判決也可以同時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不過我相信這種機會不大~PS.相關法律條文知識理很多..可以自己爬..討厭貼ㄧ些不切實際的法律條文及複製而來誇誇其口的文章2007-04-0323:32:15補充:所有的一切建議在於得到小孩的監護權~你要認清這點~如果目的只在離婚..直接提出婚姻無效就好了~我也不需要建議你該如何做~打的也很累...希望你能順利得到小孩的監護權~但我也要奉勸你~如果真的你ㄧ個人無力照顧小孩..你可得要認真考慮~該痛就是要痛~為了小孩還有你自己~你得先保住你自己..讓自己有錢有能力~既使小孩現在可能會面臨學壞或有個不正常的生活環境~但是總比你將來有機會救小孩..卻發現自己毫無能力...才來後悔!這是很現實的事~與其抱著一起死...不如痛定思痛~當段則斷2007-04-0323:37:57補充:~樓下的看不懂就別亂說話~我的錯字很多嗎?我有提到建議他抓姦嗎?[反正他也沒錢就算你抓姦...]..看清楚..我知道不是你的事~你可以亂提議...反正害死人也不用償命~還有要提婚姻無效..我說勝算大~你知道關鍵在哪嗎?證人啦!奉送不用錢哦2007-04-0701:14:08補充:妳還想保住這段婚姻的話...我認為你機會不大不過..尊重你的意願~妳之前錯就錯在不該打電話給第三者~外遇~是說破了就很難辦的~妳現在只有顧好你自己跟小孩~等是你唯一的辦法~等他回來後妳再改變你的關係...你如果還再執著與[法律]..那不可能達到你的目的的......你想循法律..途徑..無斐是想教訓第三者妳存有這種想法...就不可能讓妳先生回頭!當然不是叫你睜ㄧ隻眼閉一隻眼..但是先讓先生回來是重點!其他的除了求助於專家~妳只能靠自己~2007-04-0818:28:17補充:有個很現實的問題就算他協議要支付贍養費~你拿不到的~魚與熊掌你只能選一樣~這是現實的狀況~你既然沒辦法自己帶小孩你又要對方付錢~你認為他會嗎?要是會你們今天也不會搞成這了!無論是法律或人情都對他莫可奈何的~要不世界上怎麼會有那麼多人明明就是有能利卻還是欠債不還~你只有先保住自己~才能另謀他策~不知你對地三者是否有所了解?2007-04-1103:27:26補充:證人是指結婚證書上的兩位證人跟偽證無關在無法提出其他支出或生活開支等證明~即無法列舉出來的狀況下~扶養費隻金鵝是很難判定的~也由於扶養費~是義務性質的雖然經過法院判決~對方不付你又能耐他如何~這是很多人都遇到的[現實]問題~不然市面上又為何有許多討債公司~無論是生意上或惡意騙財的比比皆是外遇賠償的不給其實是站了大多數我希望你力求自保就是基於這點這是很現實的!法院是你最後的手段~就算判定你丈夫該付錢~他就是不給呢?依你的狀況打心理戰比較有利~...Showmore
可是妳已經登記結婚了.大家都會覺得應該算有結婚了.若是我.小孩給他.我自己先繞跑了.這麼個卑鄙男人要他幹嘛.妳與他結婚.也不是與你公婆結婚.難不成你要守一被子活寡嗎.對不起.無意冒犯.只是很生氣.為了自己.我支持妳走出來.但也要尋求自己父母的支持與看法喔.為妳祝福...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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