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離婚嗎、撫養權該如何爭取?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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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個小孩5個多月.結婚不到2年跟老公吵架原因大多是因為夫家的人.公婆跟我們同住.而我平日回娘家假日才回去(老公是職軍).婆婆是個閒不助家裡大小事都要管有了小孩更誇張.小孩在我們的房間也是門也不敲就直接近來(公公也是).後來老公協調後才有改善小孩4個月後由公婆帶.小孩是唯一男孫他們對我兒子實在是寵過頭不讓小孩哭就整天兩個輪流抱.婆婆是個不會帶小孩就��

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07-04-05
本人從事徵信社資深專業經理一職用本身的專業領域提供你一些意見*協議離婚:兩願離婚就是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經過雙方協議,談妥離婚的各項條件,例如:夫妻財產、子女監護權、子女探視權…等,同時備有離婚協議書,上面載明雙方之離婚協議,並有確實知悉夫妻雙方有離婚意願的二人以上之成年證人,在夫妻雙方簽妥離婚協議書後,二人一同至戶政�
Hedda avatarHedda2007-04-05
我是男生,狀況和妳有些類似,可在這伊媚兒來信談談,參考一下!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7-04-05
HI~只是跟公婆不合,不需要走到離婚吧二個背景不同教育不同的家庭的結合,本來就會有很多問題1.台灣是個父權社會(通常父親都比較容易拿到撫養權)2.你的薪水不如老公多,也不如老公穩定(因為他是公家機關的職務)3.你沒有不動產投資也都用老公的名字,離婚不見得他會還你對於你來說不見得能獲得撫養權如果妳想獲得撫養權的話你應該先應該先辦法自行的開戶將投資轉到�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7-04-04
莊請您了潔我的我覺得我婆婆更遭,早上叫我起床都是用敲的"叩~叩~叩~叩~敲得很大聲又很急好像是家里起火了><那段時間我過的很痛苦,整晚都做惡夢(後來還跑去收驚)也因為跟婆婆非常之合不來想要搬出去住,剛開始他也是反對,(因為我先生跟你先生一樣,都是孝順兒子)因為我真的很難過,後來常常跟我先生吵架,後來答應搬出去住@@(因為婆婆的關係,現在想起來還是很難過,��
Oscar avatarOscar2007-04-04
裁判離婚:裁判離婚是指夫妻之一方到離婚,而另一方不願一時,法律訂定了十一個裁判離婚的原因,讓要離婚的一方可就這十一個原因之一,樣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法院認為離婚的請求有理由,做成離婚的判決時,夫妻的婚姻關係才算解消。依民法第1052條(裁判離婚之原因)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1.重婚者。2.與人通姦。3.夫妻一方受他方�
Queena avatarQueena2007-04-03
沒問道重點...孩子平常誰帶?孩子多大....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7-04-06
想建議妳先把夫妻的財產分開..如果到最後逼不得已走上這條路..妳也不致於什麼都沒有..起碼以後妳身邊有錢..也有好的環境..可以爭取孩子的監護權..條件夠的話..做什麼事都站得住腳..加油了!!!
Zora avatarZora2007-04-02
對你的遭遇感同身受!給你建議如下:1.離婚時的打算:沒有拿回半毛錢、沒有小孩===如果你有心裡準備,那麼離婚才可能成功,否則徒增困擾,這一點依你的經濟情況,沒有問題,只要你願意,就離得成。2.不離婚的打算:結婚兩年,還算只是和家人的磨合期,依你的內容看來,只會越來越糟,因為你的心和想法己經定形了,不會改變了。就算家人有些許的改變,你也不可能滿意,所以要想辦法應對��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7-04-03
你要有以下要件之一.還要有證據.才有辦法離婚.否則只是空談..如果沒有就必須製造...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者。二與人通姦者。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六夫妻之一方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