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考量VS個人自由 - 婚姻
By Megan
at 2011-06-13T14:44
at 2011-06-13T14:44
Table of Contents
要跟朋友說 凡事都有辦法解決的 樂觀一點啦 XD
※ 引述《divina》之銘言:
: 喔,要討拍就寫拍拍,標題寫討論還不準人家有不同意見,
: 不是討鞭我都不知道你想討啥......
: : → macartney:靠 人家每個月都拿一萬五給家人 多學點 別再嘴泡 06/13 10:21
: 你不知道婚姻版最常版聚的地方是法院嗎 XDDDD
: 可以再嗆一點沒關係啊~(茶~)
如果搬到女方的公寓裡 確實有必要常請父母來女方公寓走動走動
畢竟父母會思念搬出去的心肝寶貝和心肝媳婦 很正常
既然父母常來拜訪了 順便把垃圾拿出去丟 隨手作環保嘛
對了 順便看看屋內有什麼灰塵沒有掃到的 順手掃一下
讓父母活動一下筋骨 上人常說要作環保 活動筋骨啊
: : → macartney:住女方家和住外面唯一的差別是不必繳房租而已 06/13 10:23
: : → macartney:因為他女友是一個人住家裡買的公寓 06/13 10:23
: 原來女友自己有公寓住,連房租都省了。
: : → macartney:好啊 搬出去吧 因為k大要幫他們繳房租和一切費用XD 06/13 10:27
: 不是說女生有公寓了,哪還有房租?
: 其他一切費用是三餐、水電、家用品吧
: 一個男人連三餐、水電、家用品的錢都不願花或花不起,
: 一點家事跟家庭義務都不想盡的話,拜託不要學人家結婚好不好?
: 男女版歡迎你~
何必想的這麼偏激~~~~
父母兩人在家開伙 兩人份很難計算份量 容易煮太多
身為兒子和媳婦 天天去父母家幫忙消耗食物 很貼心吧
順手作環保嘛 沒吃完的食物會浪費啊
: : → macartney:除了錢 那其他問題呢 三餐 帶小孩 遇到爛鄰居怎半 06/13 10:32
: 生了小孩,帶小孩就是爸媽的責任喔?
: 一個成年人連碰到爛鄰居都沒辦法處理,
: 只想哭哭回家找爸媽,就回去念小學不要學人家結婚咩~
小孩跟祖父母一起住啊 祖父母會很開心 讓父母含飴弄孫 很孝順
遇到爛鄰居 把房子賣掉 回父母家住啊
而且還會有現金去二度蜜月和買個好車
為了父母的安全著想 買個品質好的新車
也是孝順的表現喔
: : → Nicole5457:租屋可租附裝潢家具~這樣額外支出也不會太多 06/13 10:39
: N大,女生有免錢公寓一棟!
: : → macartney:那in大又多會自理 講的很簡單 等你真的有妻小在嘴泡吧 06/13 10:40
: 來婚姻版嗆聲人家有結婚再說你是走錯版吧
: 這個版上大部分是已婚者,所以怎樣?可以嘴砲了沒?
: 再忠告你第二次,不想去法院參加婚姻版版聚,嘴巴就放乾淨點~
: ※ 編輯: divina 來自: 219.70.167.24 (06/13 13:17)
: → blockcat:給公婆帶小孩,女方不喜歡公婆的帶法也不行換,而且會搶 06/13 13:20
: → blockcat:小孩……(有看過給公婆帶的小孩媽不親不喜歡疼自已帶的) 06/13 13:21
: 推 klll:這就德川家光跟媽媽的故事啊 06/13 13:23
: 推 LMakoto:小孩擺明要丟給阿公阿嬤的心態真的有點.... 06/13 13:50
: 推 transferking:大推這篇! 06/13 13:56
: 推 sunrider1102:推 大推這篇!! 06/13 14:00
: 推 kikicoco168:自己當了爸媽~才知道有多辛苦~結婚不要再成為父母負擔 06/13 14:24
: → kikicoco168:想省錢~又要省工~帶小孩跟家事都不想做~那真的別結婚! 06/13 14:25
: → kikicoco168:可惜這篇沒有順便把原文保留..XD 06/13 14:27
: → kikicoco168:我猜原原PO~發文說的就是他本人..~不然不會那麼激動 06/13 14:28
: → divina:保留原文你要呼喚備份魔人道長大啦~ 06/13 14:31
※ 引述《divina》之銘言:
: 喔,要討拍就寫拍拍,標題寫討論還不準人家有不同意見,
: 不是討鞭我都不知道你想討啥......
: : → macartney:靠 人家每個月都拿一萬五給家人 多學點 別再嘴泡 06/13 10:21
: 你不知道婚姻版最常版聚的地方是法院嗎 XDDDD
: 可以再嗆一點沒關係啊~(茶~)
如果搬到女方的公寓裡 確實有必要常請父母來女方公寓走動走動
畢竟父母會思念搬出去的心肝寶貝和心肝媳婦 很正常
既然父母常來拜訪了 順便把垃圾拿出去丟 隨手作環保嘛
對了 順便看看屋內有什麼灰塵沒有掃到的 順手掃一下
讓父母活動一下筋骨 上人常說要作環保 活動筋骨啊
: : → macartney:住女方家和住外面唯一的差別是不必繳房租而已 06/13 10:23
: : → macartney:因為他女友是一個人住家裡買的公寓 06/13 10:23
: 原來女友自己有公寓住,連房租都省了。
: : → macartney:好啊 搬出去吧 因為k大要幫他們繳房租和一切費用XD 06/13 10:27
: 不是說女生有公寓了,哪還有房租?
: 其他一切費用是三餐、水電、家用品吧
: 一個男人連三餐、水電、家用品的錢都不願花或花不起,
: 一點家事跟家庭義務都不想盡的話,拜託不要學人家結婚好不好?
: 男女版歡迎你~
何必想的這麼偏激~~~~
父母兩人在家開伙 兩人份很難計算份量 容易煮太多
身為兒子和媳婦 天天去父母家幫忙消耗食物 很貼心吧
順手作環保嘛 沒吃完的食物會浪費啊
: : → macartney:除了錢 那其他問題呢 三餐 帶小孩 遇到爛鄰居怎半 06/13 10:32
: 生了小孩,帶小孩就是爸媽的責任喔?
: 一個成年人連碰到爛鄰居都沒辦法處理,
: 只想哭哭回家找爸媽,就回去念小學不要學人家結婚咩~
小孩跟祖父母一起住啊 祖父母會很開心 讓父母含飴弄孫 很孝順
遇到爛鄰居 把房子賣掉 回父母家住啊
而且還會有現金去二度蜜月和買個好車
為了父母的安全著想 買個品質好的新車
也是孝順的表現喔
: : → Nicole5457:租屋可租附裝潢家具~這樣額外支出也不會太多 06/13 10:39
: N大,女生有免錢公寓一棟!
: : → macartney:那in大又多會自理 講的很簡單 等你真的有妻小在嘴泡吧 06/13 10:40
: 來婚姻版嗆聲人家有結婚再說你是走錯版吧
: 這個版上大部分是已婚者,所以怎樣?可以嘴砲了沒?
: 再忠告你第二次,不想去法院參加婚姻版版聚,嘴巴就放乾淨點~
: ※ 編輯: divina 來自: 219.70.167.24 (06/13 13:17)
: → blockcat:給公婆帶小孩,女方不喜歡公婆的帶法也不行換,而且會搶 06/13 13:20
: → blockcat:小孩……(有看過給公婆帶的小孩媽不親不喜歡疼自已帶的) 06/13 13:21
: 推 klll:這就德川家光跟媽媽的故事啊 06/13 13:23
: 推 LMakoto:小孩擺明要丟給阿公阿嬤的心態真的有點.... 06/13 13:50
: 推 transferking:大推這篇! 06/13 13:56
: 推 sunrider1102:推 大推這篇!! 06/13 14:00
: 推 kikicoco168:自己當了爸媽~才知道有多辛苦~結婚不要再成為父母負擔 06/13 14:24
: → kikicoco168:想省錢~又要省工~帶小孩跟家事都不想做~那真的別結婚! 06/13 14:25
: → kikicoco168:可惜這篇沒有順便把原文保留..XD 06/13 14:27
: → kikicoco168:我猜原原PO~發文說的就是他本人..~不然不會那麼激動 06/13 14:28
: → divina:保留原文你要呼喚備份魔人道長大啦~ 06/13 14:31
推 ru30: /\________/\06/11 15:44
→ ru30: / \06/11 15:44
→ ru30: │ \ / │06/1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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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lodypiano 來自: 114.32.233.114 (06/13 14:45) 推 divina:我堂弟也跟我說過什麼小孩給爸媽帶很好之類的(但他老婆不 06/13 14:57
→ divina:想),我就跟他說,最好就託過去給爸媽養到二十歲找到工作 06/13 14:58
→ divina:再接回來好了....這樣超好的.... 06/13 14:58
推 Mollyh:XD推本篇和樓上D大 06/13 15:10
→ jlo67:怎麼是備這篇? 06/13 15:17
→ transferking:他叫k大閉嘴的那句超沒禮貌 06/13 15:19
→ transferking:macartney:k大您還是閉嘴吧 因為我懶的跟您解釋 06/13 15:20
推 Mollyh:噗而且拿一萬五給家人是很了不起逆?還想要住家裡 光供兩個 06/13 18:44
→ Mollyh:人吃用就不只一萬五了講得好像多厲害一樣 06/13 18:44
Tags:
婚姻
All Comments
By Kama
at 2011-06-17T23:46
at 2011-06-17T23:46
By Irma
at 2011-06-19T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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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rah
at 2011-06-22T01:01
at 2011-06-22T01:01
By Olivia
at 2011-06-26T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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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mes
at 2011-06-28T08:36
at 2011-06-28T08:36
By Tristan Cohan
at 2011-06-29T11:26
at 2011-06-29T11:26
By Freda
at 2011-07-03T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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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aliyah
at 2011-07-06T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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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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