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已滿18歲了~現在是高三生!父母在我國小一、二年級時離婚,2006年6月26日時由於我跟我父親發生爭執,所以我氣的跑去跟我媽媽同住,(以往他強迫式的不允許我與我媽媽有接觸或者是叫她媽媽,可惜那時年紀尚小,未留下證據證明>"<)我的監護權是我父親的,但他從2006年06/26日至今未付我任何生活費用(爭吵那天開始),現在所有學費都是我媽媽出錢加上助學貸款所付,他這段期間也沒有打電話關心過我所有生活瑣事,因為當初在離開我父親那邊時他說要放我"自生自滅"。離開時,我父親有寫字條說以後不干涉我任何生活,但是證據被他撕毀!(離開時,字條我有拍照存證有用嗎?!)上面有他的簽名及簽名日期。結果現在我想要報考軍校,急需他簽名蓋章,他卻怎麼樣都不肯簽,(未滿20歲,需要監護人簽名)現在我想要把我的監護權拿回來,我該怎麼做呢?要提出什麼證明才可以?我現在打電話給他,他說願意讓出監護權給我媽媽!我要先去哪裡呢?有人說要先去我的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局先備案!再去現在所住的地方法院申請!是這樣子嗎?!除了『監護權轉讓』,我還想跟我爸爸加簽『放棄財產繼承權』跟『斷絕父女關係』!(以免他日後負債累累告我不盡子女應盡之義務告我棄養0口0!因為他有喝酒賭博的惡習!)因為我上面還有一個哥哥(我們家重男輕女很嚴重)他也只要男的...所以以後還是有人會照顧他,我照顧我媽媽就夠了。~"~請大家幫我詳細的解答唷>"<~拜託你們了!...Showmore
監護人轉讓監護權要提出的証明!20點 - 感情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