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喪葬過程怎麼防止喪心病狂手足的作亂 - 家務

By Isla
at 2018-08-27T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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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想提供建言。可是我奇怪一個網路現象,沒事總愛先懷疑對方說謊,
而沒有如同諮商學所謂的「同情的理解(先推定對方所言為真)」,這實在讓求助
的人被二次傷害(言語傷人如利劍)心情很感嘆,所以下述回應有點直接,請莫見怪。
※ 引述《hoifly (hoifly)》之銘言:
: 問題1.為何她可以接觸到父母的財產,可以隨意拿取?
不是拿取,是偷取。
女兒賊「竟然」成功的原因是:
1.母親當年已輕度失智。
2.獨子對妹妹、妹婿推心置腹完全料想不到會當內賊。因為父親去世當時,通知妹妹回家
,妹妹「表演」痛哭演得很像,騙過了社會經驗淺薄的兄長以為妹妹本性不壞。
3.喪事期間母子慌亂,注意力嚴重降低,一心在亡者喪事上,常常守在殯儀館,女兒賊
說會幫忙顧娘家,所以拿到鑰匙,母子也任其出入(母子長時間待在殯儀館時的)娘家。
而哀痛逾恆的母子哪像表面上表演而滿腦子壞水的賊夫妻一樣?母子哪有心思第一時間
去想珠寶、亡者存摺印鑑等等在自家是否還在的角度。
你知不知道心靈創傷症候群會讓人反應變差?亡者的去世對母子是心靈創傷,對喪心病狂
者不是心靈創傷(表演「痛哭創傷」是另一回事)。
上述諸理由你滿意了嗎?
你很精明這很好。但本文所述的母子倆不夠精明,著了喪心病狂者的道;
是因為母子太蠢,所以活該被欺負之餘還要被愛臆測的網友猜獨子是裝模作樣討同情嗎?
你會質疑「有這麼蠢嗎」,所以很慚愧,獨子確實這麼蠢,所以受到第一次被偷竊的傷害
,再加上於網路上受到第二次被質疑瞎掰的傷害。
臆測者是否自知說出來的話傷人的程度,跟懷疑被強姦者怎麼那麼笨,竟然別人不被強姦
偏偏你被強姦,八成是你嘴砲牽拖,搞不好是賣淫而價錢談不攏一樣。
: 問題2.媽媽的意見是什麼?有無立遺囑或是口頭交代過以後財產怎麼分?
重度失智了怎麼問。先前失智程度的時候獨子沒想到問母親、母親避諱也不想寫(也沒料
到病情惡化那麼快)--OK母子倆是夠蠢的,所以可以讓愛臆測的網友第二度猜獨子裝模
作樣討同情嗎?
: 問題3.誰是母親主要照護者?看文中敘述,推測你與父母同住,但為何爸爸葬禮
: 金錢流掌控在女兒手上?是媽媽授予的嗎?
同上,母子倆夠蠢,著了完全料想不到的女兒賊的道。不可能嗎?
的確,母子倆夠蠢,所以活該被愛臆測的網友猜獨子是裝模作樣討同情剛好而已是嗎?
: 抱歉旁人看起來就是手足在爭產,你沒有比較對,女兒也沒有比較錯,問題是為什麼
: 遺孀(媽媽)會選擇把事情和錢財交給女兒處理?還是你家錢都放抽屜可以隨便拿?
: 一般來說同住或是受寵的比較有機會啦
: ※ 引述《ppt123 (xp)》之銘言:
: : 以供其夫妻揮霍享樂。
: 有無留下證據?最好是她有代簽的部分,告偽造文書和侵占,
: 或是你爸昏迷時他戶頭卻有人去領錢這種都順便告一告。
文中說被鄉愿親戚一勸,都過了告訴期了還怎麼告。
母子倆夠蠢沒錯;所以活該被愛臆測的網友腦補亂酸一頓。
: 順便問她到底怎麼得手的?不住一起卻對財產一清二楚...
: : 還有其他很多情事,所以先不必懷疑此女喪心病狂之情況。
: : 親戚間,要嘛鄉愿說忍一忍(導致獨子先前勉強聽從而未提告--如今也超過告訴期)、
: : 要嘛表兄姊中跟蠻會社交來合縱連橫共謀好處的該女串通一氣,先前父喪期間就利用
: : 「好心主辦」的機會猛撈一筆。換言之,不必期待有「正義親戚」主持所謂的公道。
: : 此女其他橫生枝節大吵大鬧的事蹟,不贅述。換言之,不必懷疑此女有機會吵鬧必吵鬧。
: : 且獨子這方勢單力孤。這才是重點。如果正義感的人多,自然可以氣勢壓制;可惜相反:
: : 惡人們(含與該女勾結在一起的表兄姊)結夥一團倒是聲勢浩大,「喪禮場合」正是他們
: 你家親戚都認同她?還是有分一杯羹?
早寫了、有分一杯羹的、有鄉愿的。
就剛好是這種極端值的家族啊,所以活該身在極端值中,所以被愛臆測的網友酸一頓。
: : 利多的主場,就算不是此女主辦喪禮也一樣。藉由「家屬」身份搞內亂背刺,
: : 來間接勒索的行徑。
: 你媽怕她吵就把錢給她?
不懂你到底臆測到哪去了?你可以不用再臆測下去....
: : 簡述至此即可。在這樣的情況下,母親臨終後,獨子該像「正常家庭」一樣,通知該喪心
: : 病狂的妹妹,讓她藉機吵鬧(對喪禮的藉口可以有一堆,重點是要獨子給鉅額「安靜費」
: 照理是要通知,除非她都不回家看媽媽,時間長到連媽媽過世都不知道,講這些也只能
: 預測,但很現實,誰知道你媽怎麼離開的,重點是在媽媽的心態,可以挑適合的氣氛下
: 和媽媽聊聊,有沒有打算怎麼辦身後事,以免像爸爸走的時候大家手忙腳亂,亂糟糟導致
: 後面很多爭吵。
母親重度失智。不然你來跟重度失智的母親聊聊「怎麼辦身後事」看看你「聊的結果」。
: 你如果不通知也要有她知道後不曉得會怎麼應對的心理準備,除非你媽在世前都把財產
: 處理好,不然財產清冊下來,要去處理這些東西,女兒沒簽字蓋章也沒用,該是她的你
: 不要想搶走,同樣的,屬於你的部分,她敢都拿走,你會放過她嗎?
先前父親的部份,按規定仍要填寫的遺產稅申報單,女方就是裝死不簽。
所以獨子就用更加冗長的程序,還是在不必女方簽字的情況下完成了,國稅局也受理了。
點滴在心頭。
: 但個人覺得因為錢不通知這種惡劣程度也是和她半斤八兩。
????????????
你好像一直像警察「有罪推定」預設某某某就是嫌犯(例如認定王迎先就是古銀搶案嫌犯
)一樣去臆測「不通知是『因為錢』」而思維轉不出來,這令人遺憾。
: (不要噴我)
: 補充我在法扶聽過的案例
: 一個老婆婆生了6個小孩,因為有一個不孝,10多間收租房敗到剩1間自住,那個
: 不孝的,錢騙完後就消失,老婆婆交代她死後不要通知不孝的這位,直接把她骨灰放塔,
: 但等她真的病倒,在醫院卻又改口剩下這間房子一樣除以6,6個小孩去分,如果我是另外
: 5個沒鬧事的一定很幹,不孝子敗走10間房子,剩最後一間他還有份,所以他們想找出不
: 分給不孝子的方法,方法是有一些,但收集證據來不及了。只能想成財產爸媽的有剩下
: 算好的,至少沒負債,也沒要你出醫藥費。
: : )嗎?--其實獨子表示可以不在意那些只會出一張嘴、平常也不關心母親的的親戚的意見
: : 的話,有哪些「方法」可以「排除」該女在靈堂厚顏無恥地大吵大鬧(勸她也沒用)呢?
: : 1.諮詢過禮儀公司,禮儀公司說這類「內亂」,不方便介入制止。
: : 2.該女有小聰明,不會在靈堂打砸,只是高聲吵鬧,所以叫警察來警察也不想處理。
: 給你的建議
: 不要把時間心力花在垃圾上,假設她如你所說這麼不孝,把媽媽照顧好,有空給她一些正
: 確觀念,至少身體不要搞壞,健康檢查一年做一次,跟你媽說貴重物品收好,出門證件
: 印章不離身,不然就收在保管箱,家裡不要放錢,要錢去郵局領,讓有心人偷不到,
: 可能你爸那次嚇到你,才會讓你預想媽媽身後事,但也不是壞事,只怕你媽忌諱人活著
: 講這些幹嘛?
你可能是律師身份,所以你看過很多「為了錢」各自栽贓對方的情況,我能理解你的
「信不過po文者、任何委託人搞不好都暗藏心思」的職業習慣。但很可惜你對本文臆測
錯了。
此外,財產分割的部份自讓法官依民法裁判,反而簡單。現在是請教網友們法律以外的
喪禮過程若「堅持大聲『喧鬧』(喧鬧不觸犯刑法例如傷害罪或毀損罪,警察懶得管)」
情況的防止(扣除「忍一忍」、「付錢給她換安靜」這種餿主意,以及「請保鑣」這種負
擔不起的費用部份等等「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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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沒有如同諮商學所謂的「同情的理解(先推定對方所言為真)」,這實在讓求助
的人被二次傷害(言語傷人如利劍)心情很感嘆,所以下述回應有點直接,請莫見怪。
※ 引述《hoifly (hoifly)》之銘言:
: 問題1.為何她可以接觸到父母的財產,可以隨意拿取?
不是拿取,是偷取。
女兒賊「竟然」成功的原因是:
1.母親當年已輕度失智。
2.獨子對妹妹、妹婿推心置腹完全料想不到會當內賊。因為父親去世當時,通知妹妹回家
,妹妹「表演」痛哭演得很像,騙過了社會經驗淺薄的兄長以為妹妹本性不壞。
3.喪事期間母子慌亂,注意力嚴重降低,一心在亡者喪事上,常常守在殯儀館,女兒賊
說會幫忙顧娘家,所以拿到鑰匙,母子也任其出入(母子長時間待在殯儀館時的)娘家。
而哀痛逾恆的母子哪像表面上表演而滿腦子壞水的賊夫妻一樣?母子哪有心思第一時間
去想珠寶、亡者存摺印鑑等等在自家是否還在的角度。
你知不知道心靈創傷症候群會讓人反應變差?亡者的去世對母子是心靈創傷,對喪心病狂
者不是心靈創傷(表演「痛哭創傷」是另一回事)。
上述諸理由你滿意了嗎?
你很精明這很好。但本文所述的母子倆不夠精明,著了喪心病狂者的道;
是因為母子太蠢,所以活該被欺負之餘還要被愛臆測的網友猜獨子是裝模作樣討同情嗎?
你會質疑「有這麼蠢嗎」,所以很慚愧,獨子確實這麼蠢,所以受到第一次被偷竊的傷害
,再加上於網路上受到第二次被質疑瞎掰的傷害。
臆測者是否自知說出來的話傷人的程度,跟懷疑被強姦者怎麼那麼笨,竟然別人不被強姦
偏偏你被強姦,八成是你嘴砲牽拖,搞不好是賣淫而價錢談不攏一樣。
: 問題2.媽媽的意見是什麼?有無立遺囑或是口頭交代過以後財產怎麼分?
重度失智了怎麼問。先前失智程度的時候獨子沒想到問母親、母親避諱也不想寫(也沒料
到病情惡化那麼快)--OK母子倆是夠蠢的,所以可以讓愛臆測的網友第二度猜獨子裝模
作樣討同情嗎?
: 問題3.誰是母親主要照護者?看文中敘述,推測你與父母同住,但為何爸爸葬禮
: 金錢流掌控在女兒手上?是媽媽授予的嗎?
同上,母子倆夠蠢,著了完全料想不到的女兒賊的道。不可能嗎?
的確,母子倆夠蠢,所以活該被愛臆測的網友猜獨子是裝模作樣討同情剛好而已是嗎?
: 抱歉旁人看起來就是手足在爭產,你沒有比較對,女兒也沒有比較錯,問題是為什麼
: 遺孀(媽媽)會選擇把事情和錢財交給女兒處理?還是你家錢都放抽屜可以隨便拿?
: 一般來說同住或是受寵的比較有機會啦
: ※ 引述《ppt123 (xp)》之銘言:
: : 以供其夫妻揮霍享樂。
: 有無留下證據?最好是她有代簽的部分,告偽造文書和侵占,
: 或是你爸昏迷時他戶頭卻有人去領錢這種都順便告一告。
文中說被鄉愿親戚一勸,都過了告訴期了還怎麼告。
母子倆夠蠢沒錯;所以活該被愛臆測的網友腦補亂酸一頓。
: 順便問她到底怎麼得手的?不住一起卻對財產一清二楚...
: : 還有其他很多情事,所以先不必懷疑此女喪心病狂之情況。
: : 親戚間,要嘛鄉愿說忍一忍(導致獨子先前勉強聽從而未提告--如今也超過告訴期)、
: : 要嘛表兄姊中跟蠻會社交來合縱連橫共謀好處的該女串通一氣,先前父喪期間就利用
: : 「好心主辦」的機會猛撈一筆。換言之,不必期待有「正義親戚」主持所謂的公道。
: : 此女其他橫生枝節大吵大鬧的事蹟,不贅述。換言之,不必懷疑此女有機會吵鬧必吵鬧。
: : 且獨子這方勢單力孤。這才是重點。如果正義感的人多,自然可以氣勢壓制;可惜相反:
: : 惡人們(含與該女勾結在一起的表兄姊)結夥一團倒是聲勢浩大,「喪禮場合」正是他們
: 你家親戚都認同她?還是有分一杯羹?
早寫了、有分一杯羹的、有鄉愿的。
就剛好是這種極端值的家族啊,所以活該身在極端值中,所以被愛臆測的網友酸一頓。
: : 利多的主場,就算不是此女主辦喪禮也一樣。藉由「家屬」身份搞內亂背刺,
: : 來間接勒索的行徑。
: 你媽怕她吵就把錢給她?
不懂你到底臆測到哪去了?你可以不用再臆測下去....
: : 簡述至此即可。在這樣的情況下,母親臨終後,獨子該像「正常家庭」一樣,通知該喪心
: : 病狂的妹妹,讓她藉機吵鬧(對喪禮的藉口可以有一堆,重點是要獨子給鉅額「安靜費」
: 照理是要通知,除非她都不回家看媽媽,時間長到連媽媽過世都不知道,講這些也只能
: 預測,但很現實,誰知道你媽怎麼離開的,重點是在媽媽的心態,可以挑適合的氣氛下
: 和媽媽聊聊,有沒有打算怎麼辦身後事,以免像爸爸走的時候大家手忙腳亂,亂糟糟導致
: 後面很多爭吵。
母親重度失智。不然你來跟重度失智的母親聊聊「怎麼辦身後事」看看你「聊的結果」。
: 你如果不通知也要有她知道後不曉得會怎麼應對的心理準備,除非你媽在世前都把財產
: 處理好,不然財產清冊下來,要去處理這些東西,女兒沒簽字蓋章也沒用,該是她的你
: 不要想搶走,同樣的,屬於你的部分,她敢都拿走,你會放過她嗎?
先前父親的部份,按規定仍要填寫的遺產稅申報單,女方就是裝死不簽。
所以獨子就用更加冗長的程序,還是在不必女方簽字的情況下完成了,國稅局也受理了。
點滴在心頭。
: 但個人覺得因為錢不通知這種惡劣程度也是和她半斤八兩。
????????????
你好像一直像警察「有罪推定」預設某某某就是嫌犯(例如認定王迎先就是古銀搶案嫌犯
)一樣去臆測「不通知是『因為錢』」而思維轉不出來,這令人遺憾。
: (不要噴我)
: 補充我在法扶聽過的案例
: 一個老婆婆生了6個小孩,因為有一個不孝,10多間收租房敗到剩1間自住,那個
: 不孝的,錢騙完後就消失,老婆婆交代她死後不要通知不孝的這位,直接把她骨灰放塔,
: 但等她真的病倒,在醫院卻又改口剩下這間房子一樣除以6,6個小孩去分,如果我是另外
: 5個沒鬧事的一定很幹,不孝子敗走10間房子,剩最後一間他還有份,所以他們想找出不
: 分給不孝子的方法,方法是有一些,但收集證據來不及了。只能想成財產爸媽的有剩下
: 算好的,至少沒負債,也沒要你出醫藥費。
: : )嗎?--其實獨子表示可以不在意那些只會出一張嘴、平常也不關心母親的的親戚的意見
: : 的話,有哪些「方法」可以「排除」該女在靈堂厚顏無恥地大吵大鬧(勸她也沒用)呢?
: : 1.諮詢過禮儀公司,禮儀公司說這類「內亂」,不方便介入制止。
: : 2.該女有小聰明,不會在靈堂打砸,只是高聲吵鬧,所以叫警察來警察也不想處理。
: 給你的建議
: 不要把時間心力花在垃圾上,假設她如你所說這麼不孝,把媽媽照顧好,有空給她一些正
: 確觀念,至少身體不要搞壞,健康檢查一年做一次,跟你媽說貴重物品收好,出門證件
: 印章不離身,不然就收在保管箱,家裡不要放錢,要錢去郵局領,讓有心人偷不到,
: 可能你爸那次嚇到你,才會讓你預想媽媽身後事,但也不是壞事,只怕你媽忌諱人活著
: 講這些幹嘛?
你可能是律師身份,所以你看過很多「為了錢」各自栽贓對方的情況,我能理解你的
「信不過po文者、任何委託人搞不好都暗藏心思」的職業習慣。但很可惜你對本文臆測
錯了。
此外,財產分割的部份自讓法官依民法裁判,反而簡單。現在是請教網友們法律以外的
喪禮過程若「堅持大聲『喧鬧』(喧鬧不觸犯刑法例如傷害罪或毀損罪,警察懶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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