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基督徒生理需求?? - 感情
By Catherine
at 2012-02-28T00:00
基督徒婚前不能有性行為人一定會有生理需求未婚的基督徒有生理需求怎麼解決呢??
分享一篇文章(擷取部份),敬請詳閱~也歡迎點入網址詳閱全文~基督徒可以自慰嗎?(限)若對這議題文字不舒服,請勿進入閱讀。問題一:基督徒自慰(手淫)是犯罪嗎?答:很不幸的,關於『自慰』是不是犯罪,我不知道答案。我只能簡單分享一些個人心得:1.醫學上,幾乎沒有醫師會認為自慰是錯誤行為,而且普遍認為這是良好且安全的抒解性慾的方式。2.聖經找不到直接關於自慰的教導,所以我們無法很清楚明瞭說這是不是罪。3.關於自慰是不是罪,幾乎都只能靠間接推論,而非直接經文。4.在婚前,自慰來解決性慾,總比實際去和別人發生性行為好。5.自慰本身未必直接與罪有關,但對特定人性幻想則與罪有關。在聖經裡,有些罪是很明顯被確認的,像同性戀、外遇就是。但是,關於自慰部分,聖經比較屬於保持沈默的。小孩子連性幻想都還沒有之前,就已經開始可以有自慰行為。而且這種現象,可以到很小的年紀就有,同時男女均有。這些小孩進行自慰時,他們未必知道那是什麼東西,也和男女性行為無關。通常他們只是單純覺得某些摩擦動作可以讓他們覺得很舒服、很有快感而已。這種行為,其實一點都沒有性含意在裡面,而是一種單純的生理現象。說真的,要我說這樣的自慰行為是一種犯罪,我很難找出聖經依據。到青春期之後,體內賀爾蒙影響,不管是男生或女生,自慰比例開始大幅上升,而且通常開始會伴隨性幻想。這些性幻想,有時是一種很空幻的、非具體人物的;有時則是伴隨具體的人物來進行性幻想。在這種階段,要我說自慰絕對不是罪,我也實在沒辦法這樣做,因為聖經明明就講:『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8)不過,若是一種非具體對象性幻想的自慰行為,或許比較可能與罪無關一些。在此,我要插入一個相關的狀況。透過這樣的狀況,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思考的方向………夢遺時的春夢。假使男性沒有自慰或做愛,那麼,積存過多的精液就會用夢遺的方式排泄出來。這是一種男性特有的自然生理反應,是女性沒有的經歷。夢遺,顧名思義,幾乎都是在作夢時發生,而且伴隨的幾乎都是春夢。在某種意義而言,春夢也是一種性幻想。那麼,春夢有罪嗎?我實在不認同春夢有罪,反而認為春夢無罪。那麼,自慰時伴隨的非特定的性幻想,有罪嗎?當然,夢遺時的春夢,和自慰時的性幻想,未必可以直接類比。因為夢遺的春夢是一種『非自己可以控制』的狀態,而自慰時的性幻想是『自己可以控制』的狀態,二者不盡相同。但是,畢竟這二者同時考慮,確實可以給我們一些思考方向。從醫學和信仰角度來看,身為男性的耶穌基督,我認為祂沒有自慰,但祂也有夢遺。這一點,又可以給我們一些思考的方向。假使我們將信仰配合醫學的立場來看,或許可以這樣看待自慰的行為:一個自然生理常會歷經的階段,特別是在青春期發動之後,更為明顯。在結婚之前,是一個有罪人間還算可以將實質罪行減到最小程度的不是很理想的行為。由於我們即使成為基督徒,但肉體仍在,仍受肉體影響。必須到我們到天堂後,才能獲得無罪的狀態。在我們肉體仍在的情形下,我們無可避免會受到肉體各種生理心理反應的影響。有些生理心理反應,是聖經絕對禁止的,同性戀、外遇便是。但有些生理心理反應,卻是聖經保持沈默的,像自慰。在這種情形下,或許自慰會是一種婚前避免實際與人發生淫亂的『勉強可接受』的行為,因為這樣的行為,並沒有與實際人具體發生淫亂。對於同性戀者,我也抱持這樣的立場來處理:禁絕實際與同性發生性行為,假使慾望很強,請用自慰解決便是。有段經文,或許不是很合適,但提供大家參考一下:『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林前13:11)當我們生理還在『孩子』階段時,很多行為表現和『成人』階段是不一樣的。我們當然希望能早日變成成人那樣的成熟,但有時這還是受到生理影響,必須有相當時間來讓生理心理成熟。我們如果留意全本聖經,聖經對孩子階段的許多行為,比較保持沈默,而不輕易譴責。青春期是一種小孩要進入成人的時期。民間俗話有時會說:還沒結婚的,都還算小孩。這話具有相當程度的可思考性在。我不是說沒結婚的就一定不成熟,請不要誤解,但確實,婚姻生活可以使人更加成熟,不管是生理或心理上,都適用。那麼,在一個還不成熟階段的十幾二十歲年輕人身上,要我引用聖經嚴厲譴責他們那種算是不成熟的自慰行為,要求他們必須徹底禁絕這樣的行為,我實在無法找到經文這樣做。因為,青春期開始發動的性慾,對男生而言,常常很強烈,但有趣的是,這樣強烈的慾望,當進入中年以後,有時就會緩和許多。我們實在無法否認這種天然生理性。而在這種天然生理性的狀態下,我強烈覺得,與其真的去找人發生性行為,寧可自己解決會好很多。畢竟,這樣的行為,到結婚或中年之後,在正常生理發展下,就會好很多。...
那....以前的人怎辦?生理需求其實有大部分都是"想要"的舊社會就是"想都別想"再說社會上的誘惑也不多現今的社會連廣告都有暗示性其實就看你"怎樣想"不過...如果你確認這個人就是將來的"伴侶"而不是傻傻的一相情願或是無知的"陷入愛河"以現在的社會標準還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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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前也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理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Ephesians2:3~5)是誰跟你說人都要有生理需求?人本是有意志力克制所有的慾望,性行為只是為了繁衍增多,而不是滿足慾望.你本是基督徒,為何又讓自己活在世俗中,性欲與肉體?而其他人卻又說聖經沒有討論這些問題,又合理的解釋此事為無罪的,這只不過事找藉口彌補自己內心的不安,當你幹那檔事時難到不覺得齷齰?以下經節供你參考,你自己判斷這行為到底有沒有問題.歌林多前書:6:18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6:19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以弗所書: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哥羅西書: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Howtodealwithit?你如果真心想克制這種行為我建議:1.禱告尋求神的幫助2.向上帝保證不在做這種行為3.天天與上帝連繫,透過禱告與聖經...
教會要先有兩性教育然後感情要專一直到彼此相契合才越界因為反正將來結婚對象也是彼此若還沒找到的要有異姓朋友兩性教育就是如何與異姓相處
台灣民俗信仰跟聖賢所教不也是如此ㄇ你要不要問禿驢跟印度阿三怎模辦?很多行為跟你的思想有關也只會用你的下半身思考2012-02-2807:35:05補充:台灣民俗信仰跟聖賢所教不也是如此ㄇ你要不要問禿驢跟印度阿三怎模辦?很多行為跟你的思想有關也只會用你的下半身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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