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和非親生的養女表妹能否結婚呢??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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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媽和我爸的養女(從嬰兒時期就被領養)可是我卻和爸爸的妹妹的兒子(表哥)發生戀情以及性關係這樣真的能否結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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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avatarEmily2012-02-27
可以結婚根據現行民法規定,旁系血親六親等內是不能結婚,但此條附有一個但書,那就是因收養成立的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且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妳與表哥原是四親等旁系血親,不過你符合但書的收養與輩分相等...故可以結婚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結婚之實質要件-須非一定之親屬)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2012-02-2712:47:18補充:第九百八十三條(結婚之實質要件-須非一定之親屬)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2012-02-2801:17:06補充:很多人以為沒血緣關係就能結婚,那就錯了,如果輩分不相等,依照民法規定是不得結婚的。舉例來說...甲女被收養,可以跟其表哥結婚,是符合[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與[輩分相同]這兩項必備條件。如果對象改成養父大姐的長孫,那就不能結婚,因為雙方是收養而成立之五親等旁系血親且輩分不相等。與可以結婚的但書不符合,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結婚了,主因是輩分不相同。連禁止結婚的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旁系姻親沒血緣關係的都禁止輩分不相同者結婚了。何況是收養而成立之五親等旁系血親...一定禁止結婚。以上給予補充...
Delia avatarDelia2012-02-27
可以阿~~反正又沒血緣關係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03-02
ㄜ...............我想應該可以吧!!反正又不是親生的,有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