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起床,看見兩隻空的口紅瓶放在櫃子,
其中一枝是我去年因為爛工作病個半死,
還得上繳三分之二給我娘,之後剩餘的薪水,
在母親節買的,所以現在是?
我真是萬般無奈,老娘從高中起就得省每天的午餐費,
只為了我外婆的母難日,能買的起東西給她,
每次氣個半死,最後還是心軟的買禮物,
要知道,下腳手人是沒地位,送禮物不但應該還得被嫌棄,
一下子嫌口紅不夠紅,要不就是不夠滋潤,
要知道,窮人買一枝也是要餓個幾餐才有的……
基本上我餓肚子的時光大概從高中到大學,
我娘很會抓給餉的數量,我呢,從國中起,
就是餓不死但是也吃不飽,
除非我是僧人,斷絕外界慾望,可惜我不是!
在我辭掉上份工作,我的日餉變成零,
而我的薪水也是被收回三分之二,
因此,有了前車之鑑,我知道,
我要是又因為一時心軟,買了那禮物,
失業在即的我,只會讓自己變成要飯的……
另外,我大概從大三大四開始,每逢過年,
就是遊民日,直至今年都還是一樣,
而在這之前,我的新衣對他們而言總是地攤貨即可,
家中其他成員都是百貨公司貨,
因此,我決定,傻瓜當了23年,
即將活到第24年的我,還是對自己好一點,
被說不孝也認了,孝順是不能當飯吃,
也不會因為我變成孝女,他們就會對我好一點。
還是省一省讓我到時候有點錢能夠撐到找新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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