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再婚已有7~8年了,但我媽已有二個小孩一個國中剛畢業和一個差10歲的小弟(她結婚那年)。但對方卻未有領養我們的責任,媽媽再婚也有在工作並未讓對方有領養上的責任。不過對方卻會動手打人,才剛結婚幾個月就把我媽打到流血,一直有不定期的暴力事件及精神上的暴力發生,持續的至今(我們存有一些驗傷証明文件)。在今年媽媽為對方產下了一子,原以為對方暴力事會改善,結果並不然,卻開始覺得累照顧小孩子,媽媽也因為生這個孩子而無法工作,都籍機會開始精神上的暴力,甚至連對方的兄弟姐妹也放言大罵我們家,講的很難聽......我再也受不了這樣的情況,現在對方也沒有跟我們同住,家只有我和媽媽和兩個年幼弟弟(一個國中一年級一個才6個月大)對方走前說要我們負責房租費水電費用及家庭的開銷,至於對方會不會每月寄錢是個問題,現在家中陷入困難,唯一可以工作的人只有我,但是卻一直碰壁,目前待業中!媽媽因為要照顧最小的弟弟而無法出外工作,但有拿一些家工在家做.......我想問依我們這樣的情況:1>訴請離婚(如"家暴"精神上的壓力)只有一些超過六個月的驗傷單(有要收集錄音上的証明,但都沒有成功)這樣可以嗎?但因為家中經濟困難,沒有金錢可以上法律提告2>我們的戶籍是跟對方分開的我們可以申請低收入戶嗎?或是哪些社會上的福利?3>我們是原住民,沒有低收入戶可以申請租屋補助嗎?...Showmore
我該怎麼做(我的家庭)????急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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