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離婚但是我老公不肯簽字 - 感情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08-09-0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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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16歲的時候認識我現任丈夫,因家裡一些因素逃離開家裡,跑到我丈夫家,過沒多久,我媽出來找我,找到我的時候我卻已經懷孕了當時我才16歲,根本就不知道怎麼做主,(當時我真的不想把小孩留下來),我絕得我很年輕,可是我爸媽堅辭要留小孩,逼不得一,俸子成婚,小孩也已經3歲多,我們結婚快4年了,結婚之後才發現比持個性不合,常常吵架,因此而分居,雙方同意分居下,我們也簽了分居同意書,也有見證人(家人),我爸媽因此後悔也同意我跟他離婚,可是丈夫哪方面家裡不同也又常常吵架,途中回家看小孩,也有試過跟丈夫拿錢,也有給我(但是都很少幾百元),有幾次回去看小孩,因為又意見不合,又吵架他對我動粗,他就打我,我也去驗傷,不過沒有報警,要跟他離婚他都會恐嚇我,恐嚇我(他要跟他女兒一起去自殺,不然就是要殺了我之類....),恐嚇完就是說,要離婚可以拿錢來離婚,他跟我要100萬,我們分居快2年了,分居合約也是定2年,因為分居合約書上面有寫,分居這段日子沒有合好,合約2年到了,某一方面就要無異議簽!!但是我現在快被他搞瘋了,就想現在馬上離婚,我們在明年的8月滿2年!不知道各位大哥大姐是否能給我一些建議呢!?...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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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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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enobia
at 2008-09-04T17:56
要離婚只有打官司一途了..若還能有一些些機會的話,我想問妳:吵架的原因是什麼?意見不合的地方,是有那麼嚴重嗎?如果讓一些還可以解決的話,也如果他還算是一個負責任的話,是否以自己的成長也協助著他的成長..需知:往往很多的時候是無謂的爭吵的..如果他開始有惡習,如果他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南人,或是他已經有不可原諒的事情發生..那只有以打離婚官司來解脫..首先我要講:你們的分居協議內容當中的:分居這段日子沒有合好,合約2年到了,某一方面就要無異議簽!!於法律上是無效的!!法院是以多少證據來辦多少事情,且要於法有據:於民法當中有關離婚的判決是以第1052條來處理的: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   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這其中分為第一項(含十款),與第二項..看你的說辭,你們的分居是因為妳的主張而致,他是配合你演出,妳也是搬離住所者..所以第一項第三款(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是無法成立的,而於第五款(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能以此條告離婚的人是他不是妳,第六款(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就算你有錄到影錄到音,因為這是針對你要離婚時的前提條件才要殺妳的粗言,法官也就通常不會引用這一條來判妳離婚的!!即:要打離婚官司,以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的十款條件,妳是不太會可能贏的..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這才是妳於法院打離婚官司的重點!(稍候,於不打瞌睡時再補充)2008-09-0206:30:51補充:妳如果以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來訴求離婚,「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但也要看事端的責任是該由他負責時妳才能告得動的;但如果是由妳要負責的話,那告輸的可能是妳!!只要妳有別的男人常侍左右時,那歸責來說:於妳就是不利的,由妳告他就不容易的;反過來說:他如果有外遇,擔責任的當然是他,妳要訴請離婚,就簡單了!!兩人的私約協議是不能指導法官依律判決,法官只看法條的,於判決離婚的就只有這麼一條,而兩願離婚亦不能以他項期約為因,而認定為兩願離婚成立。2008-09-0206:40:08補充:法官在判決離婚時,還會以事實的情況,來判斷是不是重大的事由,他打你,你有驗傷,並不一定就是重大事由,除非打成重傷,打妳的傷如只是淤傷,他還可以說是因妳的吵鬧...,「重大事由」可能就難成立了...吵是吵不出良方的,訴訟是要看證據的,有多少離婚的提告者,雖達到判離的目的了,但卻被反訴而付了離婚賠償金,蓋就是因為:「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2008-09-0206:47:38補充:打傷,妳可以告家暴,申請保護令,他若違反了保護令,才是重大事由的開始!!2008-09-0406:16:24補充:蘇姍:<<建議填寫完,離婚協議書要拿去法院公證,才有法律效力>>似是而非:未經法院公證的,就沒有效力??非也!!非也!!他如果願意去法院公證,也應就願意去戶證單位,直接去戶政不是還比較直接!!<<到時對方不履約即可強制執行>>唉~~要執行什麼??李永然律師不會這樣教的!!寫存證信函,只是證明有告知而已,別人可以不理的,有把握贏一定贏才去提起法律訴訟,不是寫存證信函後就一定會贏.....Showmore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08-09-01T07:32
3秒就射嗚馬子不-鳥我誰來救救我只要120秒馬上感受性藥品.威力性藥品讓-我變大鵰王真highhttp://17know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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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ily
at 2008-09-04T21:29
我跟你說...在台灣這種廢人多的是.....你去找婦女協會或報紙上有登專門幫離婚的....前提是要自己小心唷...不要被騙了...那些人都有鬼主意幫你拿的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08-09-04T12:47
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律師以家暴名義離婚監護權也會歸妳依法提起--離婚.監護權.贍養費.子女活教育費之訴訟這是你的權益就看你自己的決定別忘了申請保護令他不會想去精神療養院治療加油...Showmore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08-09-03T06:27
訴請離婚順序1.寫存證信函存證信函要用手寫的只要去郵局買1張0.5元自己--要寫本人對方--要寫台端內容敘述事實最後寫...台端若遲至*年*月*日未.....本人便.....提出訴訟.絕不遲延..之類的影印2份拿去郵局寄2.提出訴訟以下提供範例民事訴請離婚狀案號年度   字第     號承辦股別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新台幣元稱謂姓名或名稱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聲請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住:郵遞區號:     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送達代收人:送達處所:相對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住:郵遞區號:     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送達代收人:送達處所:為訴請離婚事:一、請求事項(一)聲請人.....(二)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二、訴請離婚之原因相對人.....有……可憑。聲請人為....,願.....,依民法規定,聲請貴院裁定如請求事項所示。  此 致○○○○○○法院 公鑒證物名稱及件數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具狀人        簽名蓋章撰狀人        簽名蓋章3.可以去各縣市政府都有提供免費律師詢問只是要排隊或有的民代服務處也有律師可以問地方法院也有訴訟輔導科可以打電話去問多跑幾個地方會得到很好的答案不要只聽一個律師的因為有些律師他免費回答就是要你請他當辯護人賺你的錢所以有些建議聽了要打折扣要上法院也不用怕訴狀可以自己寫不會寫就去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問或上司法院網站有訴訟範例建議填寫完離婚協議書要拿去法院公證才有法律效力到時對方不履約即可強制執行對自己比較有保障...Showmore

八字看正緣何時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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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08-09-01T00:00
我的正緣何時出現?西元1976九月十日,午時生......女生

限成年人進來,有關於性成癮的問題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08-09-01T00:00
我是男性大學生,可能是外型算出色身邊總是不乏異性友人以致於17歲第一次到現在20歲,跟過快20個女生發生關係 ...

這樣可以離婚嗎,受不了快發瘋了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08-09-01T00:00
我和大陸藉太太結婚7年了,個性不合,觀念相差太大,常常吵架,還叫兄弟問候我吔,還放話如果我1.打她2.和她離婚就�� ...

我跌進網路戀情的深淵了!!!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08-08-31T00:00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了一個跟我同年紀的人我們彼此很有聊因為我們都是學生所以都會互相暸解對方的背景環境等 ...

暫時保護令及訴請離婚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08-08-30T00:00
暫時保護令已下來.保護內容是對方不可騷擾我及兩個孩子.且離我們住處100公尺.但對方一直打電話要我們去他家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