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暫時保護令及訴請離婚 - 感情Zenobia · 2008-08-3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暫時保護令已下來.保護內容是對方不可騷擾我及兩個孩子.且離我們住處100公尺.但對方一直打電話要我們去他家住.照顧他媽媽.經常打電話找1歲2個月的孩子説話.我想問有了暫時保護是否還有義務到對方家.如果他想看孩子是否要讓他看呢?暫時保護已下來了.不知何時可訴請離婚呢?謝謝您.幫我解答謝謝!感情All CommentsAndrew2008-09-02這是由網站所拉下來的給妳做為參考>>>>>>夫妻相處久了,難免會有衝突與摩擦,畢竟兩人要面對茶米油鹽醬醋茶真的很辛苦,精神壓力也相當大,有時候夫妻吵架不小心擦槍走火,在盛怒之下,先生打了太太一巴掌,請問法律對夫妻間傷害行為有何規定嗎?首先我必須要說明,打太太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夫妻兩人百年修得共枕眠,應該好好珍惜,先生打太太一巴掌,若傷勢很嚴重,經醫生驗傷屬實,恐怕會涉及刑法上傷害罪嫌,或是家庭暴力防治法,太太得聲請法院核發保護令,嚴重者,太太也可以此作為離婚事由,不但可以請求離婚,更甚者,先生還要負擔贍養費費,子女監護權也不容易爭取到。法律對於施以暴力的配偶有相當重的規定,希望施暴者能三思而後行,不過法律對於傷害罪乃告訴乃論罪,上法院請求離婚者,法律也希望雙方能先進行調解,給雙方一個再考慮的機會,不希望用單調的條文硬生生拆散一個家庭。夫妻之間應以和為貴,如果先生真的不是故意造成,只要秉持誠意向太太道歉,相信事情可以化解,也不用走上法院,兩敗俱傷。暫時保護令已下來隨時都可以申請離婚2008-08-3010:46:56補充:就如妳所說的保護內容是對方不可騷擾我及兩個孩子.且離我們住處100公尺.但對方一直打電話要我們去他家住.照顧他媽媽.經常打電話找1歲2個月的孩子説話.對方一直打電話來而妳不想接就已經如跟<騷擾他人>一樣意思了那時妳可以跟警察局說明事由後再跟法院申請是否可以離婚...Related Posts中市/漫畫1本1元 租書店結束營業大清倉到底在哪裡??分手後還能當朋友嗎?我這樣做對嗎?要怎樣才能持久?未來的對象會是GAY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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