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印尼籍老婆被台灣親屬帶走了,我該如何?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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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印尼籍老婆一直不願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也不願做任合家事,亦不願照顧小孩,時常將小孩推開身邊不理會,未盡到母親責任,又常到深夜才回家,亦不說明去處,因此藉故吵架,最後把在台得親屬找來,對我做質詢,最後問我是否要繼續維持婚姻下去,還是離婚?我實在受不了此一狀況,只好說婚姻難以維持,不願再如此過生活,點頭答應離婚,當下就把我老婆帶走了,原本說好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的,誰知一切都是在唬攏......;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迄今以二個多月.....1.請問我應該如何做?2.她是否有權回頭向我請求贍養費?(P.S她當時有上班,但從未付出過任何生活開銷)3.小孩的監護權他是否有權爭取?(P.S她的目的只是要錢,小孩應是他得藉口)4.我是否有什麼該特別注意的事項?以上幾個問題敬請賜教,感恩不盡....................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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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avatarAnnie2007-09-20
印尼籍老婆一直不願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也不願做任合家事,亦不願照顧小孩,時常將小孩推開身邊不理會,未盡到母親責任!●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者。二與人通姦者。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七有不治之惡疾者。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一○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她是否有權回頭向我請求贍養費?她一直不願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還有啥資格請求贍養費!她一直不願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還有啥資格請求小孩監護權?她返國依親辦理居留證一般只有三年期限,即將到期未延長被警察或移民署查獲恐怕會遣返印尼,如果她還想待在台灣國,會委曲求全回心轉意求情,不然就放棄了...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