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我們這樣離婚有效嗎? - 感情Christine · 2008-08-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前妻之前在証券業當營業員˙所以都有客戶的印章˙當初我們離婚時(民國89年辦的)˙他是用客戶的章自己蓋的˙這樣的離婚有效嗎?(我當初會跟他去辦離婚˙是因為我們有吵架˙他負氣離家˙我要求他回來˙他說回來的條件是先辦離婚˙我答應了˙˙我們在離婚下共同生活了很多年˙˙親戚朋友都沒人知道我們離婚)到最近他交了男友˙才又離開˙˙˙這樣的形況˙˙我能要回我的婚姻嗎?感情All CommentsPoppy2008-08-27民法第1050條所謂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固無須於該證書作成時同時為之(最高法院42年臺上字第1001號判例意旨參照)。惟既稱證人,自須對於離婚之協議在場聞見,或知悉當事人間有離婚之協議,始足當之。本件兩造離婚協議書上之證人既未親見或親聞兩造確有離婚之真意,揆諸前揭說明,兩造簽署之協議離婚書顯欠缺上開應有2人以上證人簽名之要件。從而,本件協議離婚不生效力,兩造雖曾持向戶政機關辦妥離婚登記,亦無從發生離婚之效力,則兩造間婚姻關係仍然存在,可訴請判決確認兩造之婚姻關係存在。...ShowmoreRelated Posts我的另一半亂告我家暴案件~求助~求助~請問這樣有影響嗎???真正虔誠的基督徒有可能愛上非信徒嗎?想測字~~海~~問婚姻手動問卦象~問何時會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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