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才一年多因為爭吵後很少說說大多各自忙各自的工作...近來更變本加厲...早出晚歸不說家裡的大小事情都不管了...電話打也不通...回家後和我吵架...(並沒有肢體上的衝突)接著就打電話報警說我家暴....我電話詢問警員...警員回答我她來報案說我言語恐嚇她....我連一句恐嚇它的話都沒說過....從回家它說的話是我的十倍聲音也是我的十倍大......警員只告訴我交由家暴官在處理中....像這樣子無理的告訴....我是不是也要去報案說她家暴....還是上法院在陳述....我可以告她嗎....其實她目地只有一個就是想要和我離婚....在這事之前....我很努力的在維持想方法改善....對於這事之後離婚可以我可以要求它毀謗還是精神賠償?
我的另一半亂告我家暴案件~求助~求助~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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