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通話明細可告外遇??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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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chel
at 2008-09-1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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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最近鬧離婚,因為九月份帳單暴增至2000多元,他要我給他手機的通話明細,還說要一通一通打,如果有男生,他要告我外遇,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光憑通話明細告得成嗎??而且如果我不給他,他也沒輒吧?難道告到法院去,法官會強制要我調通話明細來佐證嗎??需要法律常識非常好的大大幫我解答,因為我法律常識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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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at 2008-09-19T16:57
您先生要告「外遇」,不知道他是要提起哪種訴訟?依我來看,可能的有:一、刑法通姦罪: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要構成本條的要件必須是配偶與人「通姦」,通姦的定義是指性器官的接合,因此光憑通話明細不可能構成。二、刑法和誘罪:刑法第240條:「(1)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3)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4)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要構成和誘罪,必須是要符合「脫離家庭」的要件。這點從您的敘述我無法判斷,您可以參考。但光憑通話明細是不可能構成的。三、民法判決離婚:民法第1052條:「(1)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2)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光憑通話明細,也不可能構成判決離婚之事由。但若您先生已經鎖定對象,有其他證據指出您與第三者確實有交往或其他更進一步的行為,再輔以通話明細作為間接證據,若法院認為您與先生確實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可能就會判決離婚。另外,關於法院是否會強制調取通話明細的問題。不一定,我是認為通話明細並不是重點,法院不一定會調取。您問這個問題,我多少也看得出來您應該是有第三者吧?現在已經到了必須用法律問題來解決夫妻關係,我想您應該好好考慮一下自己的家庭狀況了。如果您有孩子的話,希望您以孩子、以家庭為重,雖然現在「離婚」已經稀鬆平常,但現今社會的犯罪率會這麼高,很多是來自於不健全的家庭所造成的。我看到身旁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年紀小小就開始變壞、忤逆父母、甚至犯罪,實在不想再看到您的家庭又走上這條路。希望您想著離婚問題的時候,可以好好思考一下孩子的未來。祝您順利~2008-09-2010:32:33補充:很抱歉,我不應該擅自揣測您的狀況,我跟您道歉。以下是影響我人生價值觀很深的一位蔡禮旭老師演講的內容,可以給您參考:-----------------------------------------------------------------夫妻相處怎麼融洽?現在不爭的事實,離婚率很高。我記得我第一次在海口,跟一群朋友坐下來,然後在吃飯的過程,我了解到同桌有四位女性,三個已經離婚了,還有一個,孩子才一歲多,準備離婚。諸位朋友,看到這樣的情景怎麼辦?我們實在不忍心看到又有一個孩子,因為他父母離異而造成他人生的遺憾。所以就找機會,想要談談這個夫妻相處,希望能夠力挽狂瀾,把她要離婚的念頭扭轉過來。2008-09-2010:32:53補充:結果邊吃,我就話鋒一轉,我說:夫妻相處只要守住一句箴言,保證夫妻白頭偕老。我們講話的時候要有信心,結果我這個同事眼睛馬上瞪得很大,耳朵都豎起來,靜靜要聽我講。我說:「從結婚到老,只看對方的優點,不看對方的缺點。」我講完以後,這位女士眉頭深鎖,有沒有看過眉頭深鎖?有的還可以把蒼蠅夾死。她說了一句話:「蔡老師,好難!」諸位朋友,難不難?欣賞別人,欣賞太太、先生這麼難?有一次我在珠海演講,我剛講完「只看對方優點」,講完以後,那位太太就說:「蔡老師,沒有優點!」我接著跟那個女士說:我真是佩服你,你先生完全沒有優點,你還敢嫁給他?所以你看,人都很健忘,都情緒用事。2008-09-2010:33:36補充:我就引導他們,我說你們回到當初夫妻在相戀的時候,在談戀愛的時候,你有沒有聽過哪個人他說他在熱戀,然後說「我好痛苦」!有沒有?不可能!為什麼在熱戀的時候,能夠「情人眼裡出西施」?這句話的味道你不就抓到了!因為都看對方優點。而且時時都想著我能替他做些什麼,打開報紙,眼睛一直看,哪部電影特別好,哪個地方又有書展,又有什麼活動,可以帶著女朋友一起去玩。那段時間上班,一看怎麼才四點半?怎麼時間過那麼慢?五點要跟我女朋友共進晚餐。所以,那個時候只有一個念頭:「我能為對方做什麼」。2008-09-2010:33:48補充:這樣的態度就符合我們昨天說的哪個字?愛!用心感受對方的需要,當對方是這樣對待你,你當然內心會非常喜悅。好,這是在熱戀的時候,我能為對方做什麼。當結婚了,結婚證書一蓋下去,念頭變了,本來是「我能為對方做什麼」,那個章蓋下去以後,就變成「他應該替我做什麼」,就處處要求。所以結完婚之後,就壓力比較大。相處久了,就會有些摩擦產生了,慢慢就不懂得感謝對方付出,不懂得互相包容、寬恕。所以諸位朋友,一念之差,從哪裡到哪裡?從天堂到地獄去了。所以,天堂跟地獄不複雜,只在一念之間。2008-09-2010:34:33補充:有個人剛好有個機緣遇到小天使,小天使跟他說,我帶你去看天堂跟地獄,你要先看天堂還是地獄?這位朋友說,我先看地獄。結果到了地獄,看到有一排長長的桌子,差不多一公尺寬,有兩排的人對坐,然後兩個長行都坐滿了人,中間擺了很多菜。結果一喊開動,因為他們的筷子都是一公尺長,一喊開動,每個人想到誰?想到自己肚子餓,菜夾起來猛往自己的嘴巴塞。結果因為筷子太長了,都在中途兩邊打起架來,然後沒有夾起來,很生氣又罵對方,愈罵愈凶,菜都掉滿地。他們活在哪裡?地獄!都是互相指責,互相謾罵。2008-09-2010:34:44補充:這個人看了內心很難受,說:我不看了,我要看天堂。結果小天使帶他去天堂,一看桌子還是那一排長桌子,筷子還是這麼長,菜還是那些菜,他就很納悶,靜靜看下去。結果喊開動,所有的人拿起筷子,不慌不忙,一夾起菜來先放在對方的嘴巴裡,幫對方夾菜。有一個人人緣特別好,突然之間有三個人夾過來給他,他說:慢一點,我快要噎著了。所以你看,當每個人處處為對方著想,那一口菜吃下去,不只肚子飽,還有什麼飽?情緒也很歡喜。這個故事就流露出來,天堂跟地獄只在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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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08-09-21T10:30
我也遇過類似問題....重點是:我做業務,聯絡客戶也是應該的吧!我的客戶都是男的,不然他是要怎樣...光憑通話明細是告不成的,有本事就捉姦在床呀!妳可以不給他!但他若請法官去調閱,也是不可能的事!除非他有妳通姦或外遇的證據!都已經要離婚了,不要理他!!有的男人就是會恐嚇女人而已,不用怕!!祝順心...

私底下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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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enobia
at 2008-09-18T00:00
我和他是私底下在交往不能浮出檯面因為很多事情所以~~可是開學後我發現這樣的關係讓我覺得好不安現在他又要� ...

贈10點,解關聖帝君靈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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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atha
at 2008-09-18T00:00
請不要轉貼網路資料因為我都已經查過了我今天去關帝廟抽了張籤,問我跟我現在對象是不是能再明年農曆六月前 ...

受不了了。此世報身能提早還完嗎?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08-09-17T00:00
我不想再受病苦折磨了,我曾想求生西方就不用再輪迴了。但是過去的我一直有個陰影。我想女生們都會有的陰影 ...

夜來香日文版的中文翻譯

Mia avatar
By Mia
at 2008-09-17T00:00
因上課需要唱日文版的夜來香所以我想要夜來香日文版的中文翻譯這樣歌詞才看得懂謝謝

最近總是不開心............好煩喔!誰來幫幫我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08-09-17T00:00
兩個人在一起時間久了是否會變了樣.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寧願讓時間停止.當初認識他不顧一切的.一個人搬到了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