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臺灣人32,女友是大陸人25我們交往兩個多月而已,對方就想嫁給我了,其實娶她也沒關係,不過最近女友跟我說買房子要登記他跟我的名字,這樣他才有保障,還說這是他朋友教他保護自己的作法跟爸爸要求這樣的(也可能自己想的)以臺灣人花心為藉口,(臺灣人在大陸的確很花,但是我又沒對不起他過何必給我扣帽子)而有關買房子他家境不好,絕不可能出一分錢,在錢都我及我家出的狀況下,我哪有可能當火山孝子這樣就送他一半房子。所以我得到兩個結論1.他只是為了錢,所以這樣要求,也就是說他不值得我真心對待他。2.相信他是因為朋友家人聳動,講出那麼無理的要求,也就是說他一點是非判斷力都沒有,日後為了他的沒判斷力我一定是疲於奔命的解釋跟吵架,所以他不是很理性的人,並不適合我(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在這兩個結論下,似乎感覺起來不是我不要他,而是他自己逼我分手,我心裡很不想這樣分了我也難過,可是不管他是我兩個結論的哪種人,有關分手我卻不想讓他難過,一講嚴厲的話語他就哭哭啼啼的眼淚攻勢,的確有讓我心軟啦,不過瞞不了我的理性。請問:這樣分手我有作錯嗎?(我是百般無奈)還是各位大大有更好的選擇教導我呢?...Showmore
想和女友分手,可是不想傷害他20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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