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
這問題, 其實是代替我爸發問.
其實老爸並沒有疑慮, 只是有疑慮的是我.
前面曾有板友發生婆家姊妹, 來要求過世哥哥(or弟弟)的家庭幫忙照顧公公
我的問題也類似.
雖然問題是以老爸的立場,
但為求方便我還是直接用我的立場來稱呼親戚們.
老媽兩年前過世. 外婆高齡九十仍健在, 身體健康, 行動自如.
老媽過世前, 她的兄弟姐妹們, 總共八人,
就以養老基金方式投入$$ 請人陪伴外婆.
雖然請的人就是媽媽的妹妹(阿姨)~不過我想這不影響
每個人都投入相同金額, 用光再跟大家收.
(但是有個在國外的一直被例外, 也沒人去跟他要$$, 這點讓我不太能理解)
老媽過世之後, 我們家就沒有再繼續提供基金,
但是逢年過節, 或是老爸有覺得該去探望老人家時, 都會包個紅包給外婆.
問題出現了, 不知道舅舅阿姨們是否有討論過,
但是基金管理人(另一個阿姨) 來跟我說, 問我們是否要繼續投入基金,
也順道告訴我, 他們改成每半年收一次兩萬塊, 我們家已積欠六萬.
(因為老爸長年在國外, 家裡的問題是我在處理)
基金管理人也告訴我, 這份基金的用途,
僅僅是支付 "陪伴人的薪水" 跟 "外婆的健保費"
(因為如果沒有人陪伴, 大家就得請外勞~)
所有水電瓦斯吃飯等等的費用, 外婆是靠有個小套房出租的收入"自己"支付.
老爸的意向是會支付這個半年兩萬塊的支出. 其實我也同意.
但是我的疑問是, 我們應該直接給外婆, 讓外婆去使用.
而非支付給 "基金" 尤其當這個基金的支出是發給陪伴者薪水.
跟老公討論, 老公也是覺得應該直接給外婆.
但是避免是我們自己兩個年輕人不懂事自己亂想,
拜託大家給點意見. (我老爸根本沒意見)
如果是你, 你會選擇
1. (不列為我們的考慮選項, 因為似乎有點誤導大家, 故刪除)
2. 照顧岳母是她的小孩的責任, 身為半子, 其他人投入多少, 相同的款項我直接給岳母.
3. 照顧岳母, 身為半子即使老婆已經不在, 也當擔起責任, 支付款項給基金.
拜託大家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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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大家.
看了推文來做個補充說明.
--陪伴者領薪水我們都覺得是天經地義.
--身為被老公養的外孫女, 我目前只能做到包紅包 & 有空就去陪陪老人家.
--法律問題, 沒去考慮. 即使以後外婆有遺產, 身為外孫, 應該也不會去拿.
--其實選項1 根本不在我們的考慮範圍. 故刪掉.
老爸願意支付是確定的.
單純只是我不確定應該給 "陪伴者基金" 還是直接給外婆.
--會想選2的原因, 是因為外婆要是沒有收租, 也就沒有收入可以支付 "家用"
眾親戚也很神奇的沒有去用基金支付 "家用"
--以孫子的身分去投入基金 我還真的沒想過. 因為其他孫子們沒遇到這種事,
沒有前例, 不過我會考慮看看的.
再次謝謝大家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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