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儲蓄每月50000元存在我名下(但是嚴禁使用)
這筆費用是以後有急用經兩人同意才能動用(兩人失業.教育費.購屋費用..)
婆婆人很好有答應要幫忙帶小孩
但是老公大哥也有一個一歲四個月的女兒給婆婆帶
我兒子目前一歲兩個月,婆婆一次顧兩個總有一個或兩個小朋友會不小心受傷
又加上娘家很近很近...所以媽媽都會去帶兒子回家等我下班後再讓我帶回
(爸媽真的很好很好,不跟我收錢,後來在我堅持下才願意收一條菸給爸爸抽,
而且時常替兒子買正餐玩具零食點心衣服,要給他錢還不肯,因為他知道我沒錢...)
就因為錢的分配橋不攏,所以我決定錢要分開了,
但是我不知道我該出哪一些錢...我也想給我娘家孝親費...
偶而老公想開會施捨我一千元買衣服...大概三.四個月一次吧..
對於我自己的物質生活要求我真的不太在意,所以沒小孩前我還好,
因為我也不太常買自己東西,但是有了小孩,就是想替他買些用品,
如果沒事先跟老公說,我就得花自己的生活費..
所以我現在決定不管老公新水如何使用了,
我只想請問大家我一個月該拿多少錢出來分擔家用了(小孩+生活開銷,不含孝親費)
PS.太久沒用BBS 很多用法還在摸索 謝謝大家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