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問題應該怎麼做!?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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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爸跟我媽常常吵架,原因是因為我爸在外面有女人,還生了一個小孩,所以他們想要離婚,但是我爸不答應,說要跟我媽拿100萬,而我爸威脅我媽說,如果100萬不給他就要把我們現在住的房子給賣掉,我覺得我爸真的很誇張,自己做錯事情還要跟人拿錢!重點我們家不是很富裕,之前是靠老爸在大陸工作,和老媽在外面工作才好不容易支撐起家裡的生計,然而最近這1-2年,我爸都沒有在寄錢回家,全靠我媽在外面辛苦的賺錢,但是我重來沒有看過我媽抱怨過,無怨無悔的付出,然而我爸卻在那邊逍遙,完全沒我管我們的感受,前年還去年吧!我爸跟我叔叔們借了100萬說要創業,之後失敗了,錢也是靠我媽還的。我真的覺得我媽很可憐,每天省吃儉用,為的是讓家裡好過一點,常常都只吃一個饅頭,或是喝一杯麥片,就解決了一餐,然而我爸知道卻不以為意,反而變本加厲的跟我媽要求100萬,常常說他自己去大陸賺了600多萬什麼的,還說我媽這麼節省的人一定會存起來,我覺得很誇張,講得好像他賺的錢都要存起來都得要擺著不能動,然而現在他們想離婚,我爸一直覺得我媽還有很多錢,所以要100萬其實不過分,但事實上我媽根本沒錢,所以根本付不出來,只有勞健保的錢,可是我媽年紀也大了,要是給了他我媽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謝謝各位看完上面的文章我有一些問題想要請教一下1.我爸跟我媽是一定會離婚的,但是我爸卻死咬者我媽,要跟她要錢100萬!我媽不想給他,畢竟不是她犯的錯請問這樣該怎麼解決...上法院有用嗎?2.因為房子地契的名字是登記在我爸名下,所以我爸常常用這威脅我媽,該怎麼辦?3.假設我媽把勞保退的錢給我爸,然後兩人離婚了,之後我爸把錢花光回來死賴著我們該怎麼辦?有辦法解決嗎?像是斷絕父子(女)關係之類的!怕他去外面欠了一屁股債,卻要我們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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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 avatarMia2008-08-19
1.原則上你爸有外遇,是有過失的一方,你媽得逕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聲請判決離婚,至於你爸向你媽請求之贍養費,原則上應由你爸支付,因為你爸才是有過失的一方,你媽自得依民法第1057條,由無過失之一方,即你媽如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得請求給與相當之贍養費。同時你媽尚可依民法第1056條請求判決離婚之損害賠償,這是對婚姻關係中無過失一方所設的保障,所以上法院有用。2.如該房子是你爸媽婚前所購,那麼是屬於你爸的婚前財產,原則上是不能納入離婚後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範疇。所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指夫妻離婚後,雙方各自婚後財產相減,由多的一方給付少的一方一半之金額。如該房子是你爸媽婚後所購,那麼是屬於你爸的婚後財產,亦即納入離婚後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範疇。所以,假設你爸的婚後財產就那麼房子一棟,而你媽無所謂的婚後財產,那你爸媽離婚後,你媽可以取得該房子一半的產權,換言之,房子是由你爸媽共有1/2。但是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計算,沒那麼剛好,必須由雙方的各自婚後財產去計算。其中婚後財產必須扣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參民法第1030-1條)。然後再雙方的婚後財產互減,再÷2,就是多的一方應給少的一方之剩餘財產。3.至於你說的斷絕父子女關係,是絕無可能的,因這違反公序良俗,同為民法所禁止。屆時你爸媽離婚,依民法第971條,姻親關係消滅,你爸媽就完全沒關係了,但身為子女的你,與生父終究是脫離不了關係。所以一旦你爸將來百年了,身為子女的你要馬上辦理拋棄繼承,屆時如你有拋棄繼承的問題,再來詢問應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