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幸福~父母也不承認這段婚姻~~現在想要離婚請大家幫幫忙 - 感情

Table of Contents

我跟他是朋友介紹的,我跟他認識一年多我畢業後我們就同居在一起了,我們還是男女朋友時他對我真的真的非常好我要什麼有什麼我們也很少吵架,我跟他說他的一些壞習慣他都會去改,我們在第六年因為想要自已創業所以結婚了,但是我的家人一開始不知道我們是私下偷跑去公証的,但是我們也沒有結婚議式我也沒有穿婚紗就只是去法院公証而以,婚後約二個月後我們就��

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07-01-11
妳的婚姻是在瞞著父母情況下 私下與男方去法院公證完成的父母當然會賭氣不想承認妳的婚姻;不過父母不承認不是重點 法律承認才重要婚姻的效力並不在於女方有沒有穿白紗禮服 至於有沒有民間迎娶的儀式也沒差小倆口當初去法院公證 這本身就是一個儀式 妳的婚姻已有法律效力了;現在要與對方分開 只有離婚一途;********************��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7-01-14
你還想單身多久?從現在起,停止學習任何交友課程,不要在紙上談兵了!如何取得不公平的優勢?--在我使用這個交友APP後,2個星期找到現在的伴侶!他對我很重要!推薦你這個神奇的APP,上萬佳偶齊見證,剩下最後10位免費名額!幸運兒會是你嗎?快搶!複製以下網址,立即加入免費使用一個月http://vbtrax.com/track/clicks/1100/c627c2bf980221......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7-01-15
看了你的開頭就不想再看下去了,說什麼外國話,又同居,又結了婚,現在過不好,不努力克服,溝通,放什麼馬後炮,『~父母也不承認這段婚姻~~』吃飽了,才說人家煮的難吃~~~幾歲的人哪...
Erin avatarErin2007-01-14
你確定你那樣就算結婚,因為要有公證的人阿(證婚人)不過手腳要快喔~新聞有在說結婚登記就生效更新日期:2007/01/1707:00記者: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結婚制度將有重大變革。立法院昨天協商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現行「儀式婚」將改為「登記婚」,只要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就發生婚姻法律效力。民法九百八十二條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稱為「儀式婚
Ula avatarUla2007-01-12
準備錄音器材,下次他再跟你爭吵的話就錄下對話另外只要他有動手打你,不論下手重或是輕,你都可以去醫院驗傷然後去轄區派出所備案備案記得拿報案三聯單2007-01-1115:13:23補充:花幾百元去買有錄音功能的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