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住在娘家.不返家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多久可向法院提起同居之訴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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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於今年8月初丟下小孩無故離家,並且已報失蹤人口至今,在一個月前就已經回娘家住到現在,請問要多久才可以向法院提出不返家履行夫妻同居義務的訴訟?(離家前並無家暴或吵架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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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avatarGary2006-10-25
隨時都可以告,不過要告之前請先確定你有確實告知你的妻子必須履行同居義務,否則是告不成的!!務實的作法是在配偶無故離家一段時間後,另一方以存證信函要求離開一方履行同居義務(這是在知道對方落腳處的情況),而在離開一方不知所蹤的情況下,一般都是以登報警告方式為主(登報紙:警告逃妻(夫))待有確實告知卻仍未履行義務時,即可憑告知之事實憑據至法院訴請離婚